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银星能源: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的公告2020-01-13  

						证券代码:000862    证券简称:银星能源    公告编号:2020-004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
股份及可转换债券的方式吸收合并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宁夏能源)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
重组)。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需在相关审计、评估等工作完
成后,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需经国
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国资委)、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等有权机关批准或
核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能否取得前述批准或核准以及最终取得
批准或核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存在的其他
风险,具体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19 日披露的《宁夏银星能源
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
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以下简称重组预案)重大风险提示部分。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除重组预案披露的风险因素外,公
司尚未发现可能导致公司董事会或者交易对方撤销、中止本次重
大资产重组方案或者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做出实质性变更



                             1
的相关事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
    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3 日下午收盘后接到控股股东宁夏能源
通知,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有意将所持有的宁夏能源股权转让
给公司,公司将根据具体情况通过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或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结合其他多种支付方式购买资产,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
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银星能源,证券代码:000862)
已于 2019 年 6 月 4 日开市起停牌并于 2019 年 6 月 5 日披露了《宁
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停
牌公告》(公告编号:2019-039)。2019 年 6 月 12 日,公司披露
了《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
停牌进展及延期复牌公告》(公告编号:2019-040),公司股票于
2019 年 6 月 12 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停牌预计时间不超过 5 个交
易日,累计停牌时间不超过 10 个交易日。
    2019 年 6 月 18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中铝
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等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议案,并于 2019 年 6
月 19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重组预案等相关公告。同时
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 2019 年 6 月 19 日上
午开市起复牌。2019 年 7 月 18 日、8 月 17 日、9 月 16 日、10
月 16 日、11 月 15 日、12 月 14 日,公司按规定披露了本次重大
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具体详见《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 重大 资产 重组事 项进 展的公 告 》(公 告编 号: 2019-051、



                               2
2019-052、2019-066、2019-068、2019-092、2019-093)。
    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后续工作安排
    自重组预案披露以来,公司及相关各方积极推进和落实各项
工作。由于本次重组原审计基准日 2019 年 5 月 31 日的财务数据
已过期,为保证审计数据的时效性,更客观的体现标的资产的财
务状况,经公司与重组相关方协商,拟对标的资产加期审计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本次重组的评估基准日 2019 年 5 月 31 日不
变。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 证
监会公告〔2016〕17 号),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首次董事会决议
公告后,董事会在 6 个月内未发布召开股东大会通知的,上市公
司应当重新召开董事会审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并以该次董
事会决议公告日作为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鉴于本次重组涉及
的加期审计、评估备案等工作尚未完成,公司未能在首次董事会
披露预案后的六个月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并公告重组报告
书等文件。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重组的审计、评估等工作正在有序
进行中,评估报告依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相关规定,正在履行
国有资产评估备案程序;标的公司相关资产权属证明文件仍未完
成办理,交易各方就重组事项及补充协议仍在协商。根据相关工
作后续推进情况,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进行信息
披露。
    三、风险提示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需交易各方根据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



                             3
门备案的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签署本次重组的补充协议,并履行
宁夏能源股东会、本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国务院国资委、中
国证监会等有权机关批准或核准等程序,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能否
取得前述批准或核准以及最终取得批准或核准的时间存在不确
定性。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3 号——重
大资产重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在重组预案
披露后至发出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前,每 30 日就本次重大资产重
组的最新进展情况予以公告。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
证 券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公司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
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
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1 月 13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