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星能源: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20-09-29
证券代码:000862 证券简称:银星能源 公告编号:2020-043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25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
三次临时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 2020 年 9 月 27 日以通讯表决
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 9 人,实际参加董事 9 人。本
次会议由董事长高原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 3 名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依法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受让股权以冲销部分债权的议
案》。
因振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发科技)难以支付
公司控股子公司宁夏银星能源光伏发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银星能源组件)的电池组件货款人民币 42,073,979.64 元,
为有效解决上述债务问题以及公司与银星能源组件之间的债务
问题,振发新能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发新能)作为振发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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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的关联方,自愿同意将其持有的中卫市振发寺口光伏电力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转让
给公司,以代替振发科技偿还其应付银星能源组件的部分债务,
同时作为银星能源组件偿还应付公司的部分款项。
本次交易以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标的股权评估价
格人民币 4,213.00 万元作为依据,经协商确定标的股权作价为
人民币 42,073,979.64 元。振发新能直接将标的股权转让给公
司,以代替振发科技偿还其应付银星能源组件的等额于人民币
42,073,979.64 元的债务,同时代替银星能源组件偿还应付公司
的等额于人民币 42,073,979.64 元的债务。就前述事项,公司与
相关各方于 2020 年 9 月 27 日签署了《关于中卫市振发寺口光伏
电力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及《债务冲抵协议书》。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29 日在《证券时报》《证
券 日 报 》《 中 国 证 券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受让股权以冲销部分债权的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它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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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9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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