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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银星能源:八届五次监事会决议暨对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审核意见公告2020-10-24  

                        证券代码:000862       证券简称:银星能源       公告编号:2020-050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五次监事会决议暨对 2020 年
             第三季度报告的审核意见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 2020
年 10 月 12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八届五次监
事会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 2020 年 10 月 22 日以现场表决的
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 3 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
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静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
开、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4 日在《证券时报》
《 证 券 日报 》《中 国 证券 报》《上 海 证 券报 》 及 巨潮 资 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
告正文及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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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项目已实施完毕,为充
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率,最大程度发挥募集资金效能,结合公司
实际经营情况,同意将节余募集资金约人民币 88,031,368.73 元
(含利息及尚未支付的工程尾款和质保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
当日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实施完毕后,公司将授权财务部门办理注销存放募集资
金专户事项,相关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亦予以终止。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
基于公司整体发展做出的谨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
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本次事项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监事会同意将节余募
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上述事项详情请见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4 日在《证券时报》
《 证 券 日报 》《中 国 证券 报》《上 海 证 券报 》 及 巨潮 资 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公司监事会关于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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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证券法》第 82 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
办理指南第 2 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的相关要求,公司
监事会现就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发表如下书面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公司 2020 年第三
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
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它文件。

    特此公告。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0 年 10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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