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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银星能源:关于更换公司董事的公告2022-02-15  

                        证券代码:000862      证券简称:银星能源     公告编号:2022-009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公司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2月
14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
换公司董事的议案》,选举通过杨思光先生、王斌先生为公司第
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
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杨思光先生、王斌
先生简历请见附件)。同时,吴解萍女士、王彦军先生不再担任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相关职务。截至本
公告日,吴解萍女士、王彦军先生均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公司董事会对吴解萍女士、
王彦军先生在任职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本次更换董事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
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
一。
    上述事项请参见公司于2022年2月15日在《证券时报》《证券
日 报 》《 中 国 证 券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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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
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附件:杨思光先生、王斌先生简历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2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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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思光先生简历


    杨思光先生,男,1963 年 9 月出生,中共党员,工程硕士,
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历任中铝能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纪委书记、
安全总监,甘肃华阳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中铝新疆铝电
有限公司董事,青海省能源发展集团公司副董事长。现任中国铝
业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专职董事,并自 2022 年 2 月 14 日起任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杨思光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杨思光先生
在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任专职董事,与公司实际控制
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杨思光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不存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
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
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
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
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
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
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
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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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斌先生简历


    王斌先生,男,1985 年 12 月出生,中共党员,工程师。历
任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氧化铝厂副厂长、纪委书记。
现任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专职董事,自 2022 年 2 月
14 日起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王斌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王斌先生在中
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任专职董事,与公司实际控制人、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王斌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不存在《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
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
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最近
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
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
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
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
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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