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62 证券简称:银星能源 公告编号:2022-040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和召集人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4 月 22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4月22日,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2年4月22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 间为2022年4月22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宁夏银川市西夏区六盘山西路 166 号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 202 会议室。 4.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1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高原先生。 7.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宁夏银星能 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1.出席现场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1 人,代表股 份 284,089,9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40.2326%。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2 人,代表股份 12,910,800 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8284%。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 次股东大会(受地区疫情防控政策影响,杨思光先生、王斌先生、 张有全先生以视频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议案的表决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本 次审议议案进行了表决。 (二)议案的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为普通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的 股东及代理人所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赞成为通 过。其中第6项议案、第8项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中铝 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如下: 2 议案 1: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6,994,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7%;反对 6,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904,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81%;反对 6,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1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 2: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6,994,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7%;反对 6,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904,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81%;反对 6,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1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3 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 3: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6,971,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02%;反对 6,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3%;弃权 22,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7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881,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746%;反对 6,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19%;弃权 22,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735%。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 4: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6,95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33%;反对 27,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2%;弃权 22,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7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861,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 99.6151%;反对 27,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115%;弃权 22,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735%。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 5:关于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6,994,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7%;反对 6,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904,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81%;反对 6,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1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 6: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904,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股份的 99.9481%;反对 6,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1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904,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81%;反对 6,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1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关联事项说明: 本议案涉及公司与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 关联股东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代表股份 284,089,900 股, 在表决本议案时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 7: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2 年度融资计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6,994,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7%;反对 6,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904,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81%;反对 6,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1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6 议案 8:关于向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流动资金借款额 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904,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股份的 99.9481%;反对 6,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1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904,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81%;反对 6,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1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关联事项说明: 本议案涉及公司与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 关联股东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代表股份 284,089,900 股, 在表决本议案时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 9:关于修订《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 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6,994,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7%;反对 6,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7 0.002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904,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81%;反对 6,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1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 10:关于修订《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 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6,994,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7%;反对 6,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904,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81%;反对 6,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1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 11:关于修订《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8 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6,994,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7%;反对 6,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904,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81%;反对 6,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1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会议同时听取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上述议案1、议案3-11经公司八届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议 案2经公司八届十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 年3月22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上 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宁夏方和圆律师事务所王璐律师、曾博荣律师为本次股东大 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性意见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 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参与投票表决的股东及出席会议的 9 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 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 大会决议。 2.宁夏方和圆律师事务所为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4 月 23 日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