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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银星能源: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2022-06-25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立
场,我们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
公司总工程师的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经查阅本次会议拟聘任的总工程师栾聪先生的个人履历,
我们认为栾聪先生教育背景、专业知识及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所
聘岗位的职责要求,且未发现其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
定的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
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
定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和任职条件。
    2.本次董事会聘任栾聪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的程序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