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湘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0863 证券简称:三湘股份 公告编号:2014-066 三湘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黄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晓红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周立松声明:保证季 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释义: 释义项 释义内容 本公司/公司/三湘股份/上市公司 三湘股份有限公司,更名前为深圳和光现代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和光商务 深圳和光现代商务股份有限公司,更名后为三湘股份。 上海三湘 上海三湘(集团)有限公司,其前身为上海三湘股份有限公司。 三湘控股 上海三湘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三湘股份之控股股东。 黄卫枝/女士、黄建/先生、许文智/先生、陈劲松/先生、厉农帆/先生、王庆华/先生、 黄卫枝等 8 名自然人 李晓红/女士和徐玉/先生共计 8 名三湘股份之自然人股东。 原上海三湘全体股东 上海三湘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市和方投资有限公司和黄卫枝等 8 名自然人。 上海三湘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和黄卫枝等 8 名自然人于 2009 年 9 月 23 日签订了《一致 三湘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 行动协议书》,在此前重大资产重组中为一致行动人。 西藏利阳科技有限公司,原名深圳市利阳科技有限公司,在和光商务此前重组前之第 利阳科技 一大股东。 和方投资 深圳市和方投资有限公司,为此前重大资产重组所设立的公司。 和光商务将部分资产(即非流动资产)和非金融债务出售给利阳科技,并将除出售予 利阳科技的资产之外的其他资产(即流动资产)、金融债务出售给和方投资,同时, 此前重大资产重组/此前重组 和光商务向原上海三湘全体股东发行股份购买上海三湘 100%股权,提高和光商务的 持续经营能力及盈利能力的行为。 上海湘源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以下或称“湘源房产”)的已建项目,位于上海市宝山 “上海三湘海尚城” 区淞南镇。 上海湘宸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或称“湘宸置业”)的已建项目,位于上海市杨浦区 “三湘未来海岸” 新江湾城。 “三湘七星府邸” 上海湘宸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已建项目,位于上海市杨浦区新江湾城。 上海城光置业有限公司(以下或称“城光置业”)的已建项目,分为A\B\C\D\E五期, “三湘四季花城” 位于上海市松江区松江新城。 1 三湘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上海城光置业有限公司的在建项目,为三湘四季花城E块项目,位于上海市松江区松 “三湘财富广场三号楼” 江新城。(推广名) “虹桥三湘广场” 上海湘虹置业有限公司(以下或称“湘虹置业”)的在建项目,位于上海市闵行区。 三河市湘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或称“湘德房产”)的拟建项目,位于河北省三 “三湘森林海尚城” 河市燕郊高新技术开发区。(暂定名) 上海湘南置业有限公司(以下或称“湘南置业”)的在建项目,位于上海市嘉定区南翔 “三湘海尚名邸” 镇。 上海中鹰置业有限公司(以下或称“中鹰置业”)的在建项目,位于上海市普陀区万里 “中鹰黑森林” 板块。(推广名,案名“中环凯旋公寓”) 上海湘鼎置业有限公司(以下或称“湘鼎置业”)的拟建项目,位于上海市崇明县陈家 “海尚黑森林” 镇滨江休闲运动居住社区。(暂定名) 中鹰置业 上海中鹰置业有限公司,公司持股 99%之全资子公司。 中鹰投资 上海中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中鹰置业 1%股权。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下述表格不受调整影响,具体调整事项详见第三节“重要事项”) 2014 年 9 月 30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9,398,462,056.42 8,076,093,413.78 16.3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872,065,720.71 1,839,366,288.64 1.78% (元)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 2014 年 7-9 月 上年同期增减 2014 年 1-9 月 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213,816,880.86 186.69% 893,502,435.90 173.6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612,415.69 0.00% 32,698,454.95 -22.44% (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9,087,449.91 0.00% 18,541,023.91 -48.50%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466,478,960.85 6.38% (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1 0.04 -33.3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1 0.04 -33.3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30% 1.60% 1.76% -1.90%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2 三湘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40,335.48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20,167,667.83 区财政扶持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 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 261.85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 得的投资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339,125.38 减:所得税影响额 4,717,284.95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5,576.21 合计 14,157,431.04 --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21,840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上海三湘投资控 境内非国有法人 44.64% 329,779,527 329,779,527 质押 314,156,234 股有限公司 黄卫枝 境内自然人 20.52% 151,609,659 151,609,659 质押 150,078,989 深圳市和方投资 境内非国有法人 7.64% 56,407,066 56,407,066 有限公司 沈阳市技术改造 国有法人 1.37% 10,128,168 基金办公室 西藏利阳科技有 境内非国有法人 1.35% 10,000,000 质押 10,000,000 限公司 黄建 境内自然人 1.13% 8,367,048 8,367,048 许文智 境内自然人 1.02% 7,520,942 7,520,942 朱志勤 境内自然人 0.72% 5,341,107 李晓红 境内自然人 0.38% 2,820,353 2,820,353 陈劲松 境内自然人 0.38% 2,820,353 2,820,353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三湘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沈阳市技术改造基金办公室 10,128,168 人民币普通股 10,128,168 西藏利阳科技有限公司 10,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0,000,000 朱志勤 5,341,107 人民币普通股 5,341,107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欧盛世 2,359,937 人民币普通股 2,359,937 成长分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国投瑞银成长优选 1,899,792 人民币普通股 1,899,792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长安基金-光大银行-长安锦弘和 1,582,125 人民币普通股 1,582,125 富 1 号分级资产管理计划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 尊嘉 ALPHA 证券投资有限合伙企 1,224,600 人民币普通股 1,224,600 业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郭松林 1,2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200,000 邹志豪 1,002,671 人民币普通股 1,002,671 黄志洪 1,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000,000 三湘控股、黄卫枝、黄建、许文智、陈劲松、李晓红、王庆华、厉农帆、徐玉系此前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 重大资产重组一致行动人;其中三湘控股实际控制人黄辉与黄卫枝、黄建系亲兄妹、 明 亲兄弟关系。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未知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参与 无 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一)主营业务分析 单位:元 4 三湘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项目 2014年1-9月 2013年1-9月 本期比上期增 变动原因 减(%) 营业收入 893,502,435.90 326,513,513.94 173.65% 主要原因系本期上海三湘海尚城项目、三湘七星 府邸项目和三湘未来海岸项目交房确认收入所 致。 营业成本 514,968,866.93 175,894,801.06 192.77% 主要原因系本期上海三湘海尚城项目、三湘七星 府邸项目和三湘未来海岸项目交房确认成本所 致。 营业税金及附加 120,726,515.27 45,330,962.09 166.32% 主要原因系本期收入增加引起营业税及土地增值 税增加所致。 销售费用 43,546,455.87 33,414,029.71 30.32% 主要原因系本期新增中鹰黑森林项目销售费用所 致。 管理费用 118,289,185.34 80,854,760.34 46.30% 主要原因系本期公司规模扩大导致职工薪酬及其 他费用较上期有所增加所致。 资产减值损失 460,336.84 1,371,428.65 -66.43% 主要系本期计提的坏账准备较上期减少。 投资收益 21,576,171.57 115,191,249.55 -81.27% 主要原因系参股公司深圳市三新房地产开发限公 司本期分利较上期减少8,899.64万元所致。 营业利润 38,787,794.79 29,538,676.35 31.31% 营业外收入 21,110,608.13 10,772,642.69 95.96% 主要原因系本期收到的政府补助较上期增加所 致。 利润总额 57,656,672.72 37,788,423.25 52.58% 所得税费用 45,177,222.65 14,692,601.57 207.48% 主要原因系本期计提的所得税费用较上期增加所 致。 净利润 12,479,450.07 23,095,821.68 -45.97% (二)现金流分析 单位:元 项目 2014年1-9月 2013年1-9月 同比增减(%) 变动原因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193,841,253.20 2,599,609,075.44 -15.61%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660,320,214.05 3,038,106,920.69 -12.4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66,478,960.85 -438,497,845.25 6.38%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0,110,006.00 108,997,234.56 -81.55% 主要原因系参股公司深圳市 三新房地产开发限公司本期 分利较上期减少8,899.64万元 所致。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8,309,476.52 301,319,886.11 -97.24% 主要原因系上期支付上海湘 芒果文化投资有限公司投资 款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800,529.48 -192,322,651.55 -106.14% 5 三湘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954,526,047.37 926,864,432.00 110.88% 主要原因系本期取得银行借 款较上期增加所致。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506,784,614.17 629,117,385.10 139.51% 主要原因系本期偿还银行借 款较上期增加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47,741,433.20 297,747,046.90 50.3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6,936,372.34 -333,073,449.90 -97.92% (三)资产负债表分析 单位:元 2014年9月30日 2013年12月31日 同比增减 重大变动说明 (%) 金额 占总资产比例(%) 金额 占总资产 比例(%) 预付款项 4,031,630.34 0.04% 79,359,549.14 0.98% -94.92% 主要原因系预付工程及设备款 减少所致。 其他应收款 72,204,199.50 0.77% 129,313,238.66 1.60% -44.16% 主要原因系收到上海市规划和 国土资源管理局退回竞买地块 保证金7,493.00万元所致。 应付账款 300,023,690.11 3.19% 463,902,118.84 5.74% -35.33% 主要原因系本期按合同约定的 付款条件支付工程款所致。 预收款项 1,717,061,318.63 18.27% 1,133,727,530.73 14.04% 51.45% 主要系本期三湘海尚名邸项目 预收项目销售款增加所致。 应交税费 -148,123,706.39 -1.58% 26,378,001.37 0.33% -661.54% 主要原因系本期支付企业所得 税以及按预售收入预缴营业 税、土地增值税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有关事项及风 http://www.cninfo.com.cn/ (公告编号 2014 年 07 月 23 日 险提示性公告 2014-039) 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对公司即期回 http://www.cninfo.com.cn/ (公告编号 2014 年 07 月 23 日 报摊薄的风险提示公告 2014-040)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获得中国证监会发 http://www.cninfo.com.cn/ (公告编号 2014 年 08 月 02 日 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的公告 2014-041) 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申请获得中 http://www.cninfo.com.cn/ (公告编号 2014 年 08 月 27 日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的公告 2014-048) http://www.cninfo.com.cn/ (公告编号 关于公司债权转让及提供担保的公告 2014 年 09 月 04 日 2014-051) 6 三湘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三、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一)此前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承诺 承 承诺 诺 承诺人 承诺内容 履行情况 时间 期 限 (一)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1、承诺人将来不从事与重 组后的上市公司相竞争的业务。承诺人将对其控股、实 际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监督,并行使必要的权力,促使 其遵守本承诺。承诺人及其控股、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 将来不会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地从事与重组后上市公 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 2、在重组后的上市公司审议是否与承诺人存在同业竞争 的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上,承诺人承诺,将按有关规定进 行回避,不参与表决。 3、如上市公司认定承诺人或其控股、实际控制的其他企 业正在或将要从事的业务与上市公司存在同业竞争,则 承诺人将在上市公司提出异议后自行或要求相关企业及 时转让或终止上述业务。如上市公司进一步提出受让请 求,则承诺人应无条件按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中介机构 审计或评估后的公允价格将上述业务和资产优先转让给 上市公司。 4、承诺人保证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有关 2009 三湘控股及黄辉,黄卫枝 至 截至目前,上述承诺仍在承诺期 规定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与其 年 9 等 8 名自然人 今 内,不存在违背该承诺的情形。 他股东一样平等的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不利 月 用大股东的地位谋取不当利益,不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 的合法权益。 (二)关于减少和避免关联交易的承诺:1、此前重组完 成后,承诺人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 及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或者 董事权利,在股东大会以及董事会对有关涉及承诺人事 项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 2、此前重组完成后,承诺人与上市公司之间将尽量避免 关联交易。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规避的关联交易时, 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并按相关 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程序及信息披 露义务。承诺人和上市公司就相互间关联事务及交易所 做出的任何约定及安排,均不妨碍对方为其自身利益、 在市场同等竞争条件下与任何第三方进行业务往来或交 易。 (三)维护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保持上市公司在人 7 三湘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员、资产、业务、财务、机构等方面的独立性。 2012 此前重大资产重组过程中上市公司因此前重组产生的企 至 截至目前,上述承诺仍在承诺期 利阳科技 年 6 业所得税纳税义务,由利阳科技全额承担。 今 内,不存在违背该承诺的情形。 月 (一)关于未取得债务同意函的债务承担:上市公司在 此前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前的债务、责任或其他形式的权 利负担均由利阳科技承担及处理。此前重大资产重组完 成后,若上市公司因此前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前未能取得 债权人同意从上市公司完全剥离的债务而成为责任主体 或被他人追索,上市公司在合理时间内及时通知利阳科 技,由利阳科技负责处理或清偿;如上市公司因该等事 项承担了任何责任或遭受了任何损失,利阳科技应在接 到上市公司书面通知之日起二十日内负责向债权人清偿 2009 至 截至目前,上述承诺仍在承诺期 三湘控股、利阳科技 或向上市公司作出全额补偿。 年 9 今 内,不存在违背该承诺的情形。 如果利阳科技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对上市公司作出全额补 月 偿,则三湘控股将依据上市公司的请求代利阳科技对上 市公司先行作出补偿。 (二)偿债保证金事项:对于未取得债权人同意转移的 本公司对沈阳一冷的担保事项,由三湘控股代利阳科技 向本公司汇入 13,373,236.26 元,作为上述债务之“偿债保 证金”。如果债权人要求上市公司偿还债务,则由利阳科 技根据《重组框架协议》相关约定予以承担,或以该偿 债保证金予以清偿。 2011 三湘控股、和方投资、黄 股份锁定承诺:通过此前定向发行所获得的股份自恢复 年 至 截至目前,上述承诺仍在承诺期 卫枝等 8 名自然人 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 12 今 内,不存在违背该承诺的情形。 月 (二)股权收购相关承诺 承 承诺 诺 承诺人 承诺内容 履行情况 时间 期 限 业绩承诺:中鹰投资承诺中鹰置业自评估基准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以下 简称“业绩承诺期”)实际实现净利润不低于 65,953.84 万元(以下简称“承诺净 利润”)。中鹰置业自评估基准日起实际实现的累计净利润小于等于承诺净利 润的部分,由三湘股份享有 99%的利润分配权,中鹰投资享有 1%的利润分配 中鹰投 2013 截至目前,上述承诺仍在承 权;中鹰置业自评估基准日起实际实现的累计净利润超出承诺净利润的部分, 至 资、芮 年 10 诺期内,不存在违背该承诺 三湘股份享有 1%的利润分配权,中鹰投资享有 99%的利润分配权。 今 永祥 月 的情形。 如业绩承诺期内中鹰置业不能实现上述承诺净利润,中鹰投资应在其此后中 鹰置业应得的利润中优先作出弥补,并承担该应当弥补净利润金额年 20%的 罚息。如中鹰置业自评估基准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仍未能实现承诺净利润, 则中鹰投资同意在中鹰置业 2018 年年度审计报告出具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 8 三湘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以现金方式一次性向中鹰置业补偿利润承诺差额,并支付相应罚息。 不主动撤销与三湘控股签订的股份远期转让协议,在远期受让的三湘股份 6,000 万股股份过户至其证券帐户之日起至中鹰置业完成承诺净利润前,除因 触发业绩补偿义务并为履行业绩补偿责任之目的外,不减持所持三湘股份股 票,芮永祥同意对中鹰投资利润承诺的补偿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若无法按照三湘控股与中鹰投资签署的《关于三湘股份有限 2013 截至目前,上述承诺仍在承 三湘控 公司的股份远期转让协议》之约定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或其他任何原因导 至 年 10 诺期内,不存在违背该承诺 股 致该协议无法履行,三湘控股以 3.51 亿元为限,为中鹰投资的业绩承诺义务 今 月 的情形。 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三湘控股已于收取中鹰投 资 3.51 亿元之日向三湘股 向公司提供免息借款:自收取中鹰投资向其支付的本次股份远期转让保证金 2013 三湘控 至 份提供免息借款,截至目 3.51 亿元之日起至远期转让股份过户至中鹰投资证券帐户之日止,免息向三 年 10 股 今 前,上述承诺仍在承诺期 湘股份提供借款 3.51 亿元。 月 内,不存在违背该承诺的情 形。 担保事项:中鹰投资就中鹰置业截止 2013 年 6 月 30 日的担保事项做出承诺, 对于该等担保事宜,如因被担保方违约等行为给中鹰置业造成损失的,中鹰 2013 截至目前,上述承诺仍在承 中鹰投 至 投资承诺承担该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损失的本金、利息、滞纳金等),并于 年 10 诺期内,不存在违背该承诺 资 今 中鹰置业实际损失发生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方式向中鹰置业足额补 月 的情形。 偿。 避免同业竞争:承诺中鹰投资及其控制的子公司不从事或参与包括房地产开 2013 截至目前,上述承诺仍在承 中鹰投 至 发在内的任何与三湘股份及其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不 年 10 诺期内,不存在违背该承诺 资 今 投资或控制与三湘股份及其控股子公司有同业竞争的法人或组织。 月 的情形。 (三)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相关承诺 承 承诺 承诺 诺 承诺内容 履行情况 人 时间 期 限 1、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过程中所披露的各项文件之内容的真实性:(1)公司在本次非 公开发行股票过程中所披露的各项文件之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之情形,且公司对该等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若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公司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过程中所披 露的相关文件之内容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之情形,且该等情形 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且实质影响的,则公司承诺将按如下 截至目前,上述 2014 三 湘 方式依法回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全部股票: 至 承诺仍在承诺期 年 4 股份 ① 若上述情形发生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已完成发行但未上市交易之阶段内,则 今 内,不存在违背 月 公司将其基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所获之募集资金,于上述情形发生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该承诺的情形。 内,按照发行价格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给投资者; ② 若上述情形发生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已完成上市交易之后,本公司及董事会 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则公司将于上述情形发生之日起 20 个交易日内,按照发行价格或上述情形发生之 日的二级市场收盘价格(以孰高者为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回购本公司首次 9 三湘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3)若公司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过程中所披露的相关文件之内容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则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 者损失,具体流程如下: ① 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公司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过程中所披露的 相关文件之内容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且公司因此承担责任的,公 司在收到该等认定书面通知后三个工作日内,将启动赔偿投资者损失的相关工作。 ② 公司将积极与相关中介机构、投资者沟通协商确定赔偿范围、赔偿顺序、赔偿金额、 赔偿方式。 ③ 经前述方式协商确定赔偿金额,或者经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赔偿金额 后,依据前述沟通协商的方式或其它法定形式进行赔偿。 2、有关建立健全各项有关保障中小投资者权利制度的承诺:公司承诺将根据《意见》 以及相关政府部门出台的后续政策及时、有效地建立健全各项有关保障中小投资者权利 的制度,完善中小投资者投票等机制、建立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机制并完善投资者纠纷 解决机制,从而保障中小投资者依法行使各项权利。上述承诺内容系公司真实意思表示, 真实、有效,公司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 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1、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过程中所提供的各项文件之内容的真实性承诺:(1)三湘控股 及实际控制人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过程中所提供的各项文件之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之情形,且三湘控股及实际控制人对该等内容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若三湘控股及实际控制人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过程中所提供的相关文件之内容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则三 湘控股及实际控制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具体流程如下: ① 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三湘控股及实际控制人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 票过程中所提供的相关文件之内容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且三湘控 股及实际控制人因此承担责任的,三湘控股及实际控制人在收到该等认定书面通知后三 三 湘 个工作日内,将启动赔偿投资者损失的相关工作。 截至目前,上述 控 股 ② 三湘控股及实际控制人将积极与相关中介机构、投资者沟通协商确定赔偿范围、赔 2014 至 承诺仍在承诺期 及 实 偿顺序、赔偿金额、赔偿方式。 年 4 今 内,不存在违背 际 控 ③ 经前述方式协商确定赔偿金额,或者经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赔偿金额 月 该承诺的情形。 制人 后,依据前述沟通协商的方式或其它法定形式进行赔偿。 2、对公司经营合法合规性的承诺:(1)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三湘控股及 实际控制人将促使公司遵照相关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之规定要求从事经营活动; (2)若公司出现违法经营之情形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且三湘控股及实 际控制人需对公司所实施之违法行为负有责任的,则三湘控股及实际控制人将依法赔偿 投资者损失,具体流程如下: ① 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三湘控股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所实施之违法 行为负有责任,三湘控股及实际控制人在收到该等认定书面通知后三个工作日内,将启 动赔偿投资者损失的相关工作。 ② 三湘控股及实际控制人将积极与相关中介机构、投资者沟通协商确定赔偿范围、赔 偿顺序、赔偿金额、赔偿方式。 10 三湘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③ 经前述方式协商确定赔偿金额,或者经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赔偿金额 后,依据前述沟通协商的方式或其它法定形式进行赔偿。 (3)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三湘控股及实际控制人将促使公司根据《意见》 以及相关政府部门出台的后续政策及时、有效地建立健全各项有关保障中小投资者权利 的制度,完善中小投资者投票等机制、建立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机制并完善投资者纠纷 解决机制,从而保障中小投资者依法行使各项权利。 四、证券投资情况 最初投资 期初持股 期初持股 期末持股 期末持股 期末账面 报告期损 会计核算 证券品种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份来源 成本(元)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值(元) 益(元) 科目 286,110.0 交易性金 股票 601898 中煤能源 17,000 0 0.00 261.85 0 融资产 286,110.0 合计 17,000 -- 0 -- 0.00 261.85 -- -- 0 证券投资审批董事会公告披露 日期 证券投资审批股东会公告披露 日期(如有)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五、衍生品投资情况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六、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 接待时间 接待地点 接待方式 接待对象类型 接待对象 资料 详见投资者互动平台 2014 年 07 月 08 日 上海 实地调研 机构 陈晟、梁修霞 http://irm.p5w.net/ssgs/S00 0863/ 七、新颁布或修订的会计准则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规定,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 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及计量》,本 公司原在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的截止2014年9月末账面价值为15,015万元的投资转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列报,合并报表年初数 也相应进行了调整。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