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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湘印象:独立董事对担保等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4-26  

                                        三湘印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定期)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三湘印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召开了第
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定期)会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秉承独立、审慎、客观的原则,认真审阅了相关会议资
料后,就此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符合《公司法》、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
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现状,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并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有关规定,根据有关规定,
我们对《公司 2020 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意见如下:
    (一)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符合财政部、证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
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
    (二)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的建立、健全及执行现状。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结论。


    三、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相关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
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对本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关于 2021 年度以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独立意见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符合相关法规与规则的规定;公司建立的《证券投资管
理制度》明确了委托理财的审批流程与权限,加强风险管控,可以有效防范投资
风险,保障公司资金安全;公司拟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
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 2021 年以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并将相关议案提交
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 2021 年度预计新增对外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1 年度预计发生担保事项的被担保人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级子
公司,公司为上述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各公司项目开发及融资的需要,有利
于加快项目开发进度,提高决策效率,不会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因此,同意公司关于 2021 年度预计发生担保的事项,并将相关议案提交公
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是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与各关联方之间持续
发生的日常业务往来。公司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
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利益;不构成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各项交易遵循了公开、
公平、公正的原则,在表决通过此议案时,关联董事依照有关规定,实施了回避
表决,其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违规情形,不存在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情
形,且符合监管部门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
    此外,我们对 2020 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
明如下:公司与各关联人 2020 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
交易价格公允、公平、公正,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数额少于全年预计金额,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七、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和违规担保情况的

专项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的
有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对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检查
和落实,对公司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问询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经核实,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二)关于违规担保情况
    公司能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
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
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等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如下:
    公司(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 145189.85 万元,占公司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的 29.53%。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
担损失的情况,各项担保合法合规。




                                           独立董事:石磊、蒋昌建、周昌生


                                                2021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