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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张 裕A:201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3-07-02  

						 证券代码:000869、200869   证券简称:张裕 A、张裕 B 公告编号:临 2013-012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3年
5月15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685,464,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1.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A
股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新股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9.900000元;持有非股改、非新股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
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10.450000元,

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对

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
在所得发生地缴纳;B股非居民企业扣税后每10股派现金 9.900000 元,境
内(外)个人股东的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 10股派
10.45000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
补缴税款。)。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

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1.65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
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55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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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缴税款。】

    向B股股东派发的现金红利,B股股息折算汇率由公司章程规定,将按照
股东大会决议日后第一个工作日,即2013年5月16日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
人民币兑港币的中间价(港币:人民币=1:0.8000)折合港币兑付。未来代
扣B股个人股东需补缴的税款参照前述汇率折算。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A股股权登记日为:2013年7月10日,除权除息日为:2013
年7月11日。

    本次权益分派B股最后交易日为:2013年7月10日,股权登记日为:2013
年7月15日,除权除息日为:2013年7月11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3年7月1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A股股东;截止2013年7月1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
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B股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13年7月1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
账户。 B股股东的现金红利于2013年7月15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托管
银行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如果B股股东于2013年7月15日办理股份转托管
的,其现金红利仍在原托管证券公司或托管银行处领取。

    2、以下 A 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505            烟台张裕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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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其他事项说明
    B 股股东中如果存在不属于境内个人股东或非居民企业但所持红利被
扣所得税的情况,请于 2013 年 8 月 31 日前(含当日)与公司联系,并提
供相关材料以便进行甄别,确认情况属实后公司将协助返还所扣税款。
    六、咨询机构
    1、咨询地址:中国山东省烟台市大马路 56 号
    2、咨询分红事宜
    咨询联系人:李廷国
    咨询电话:0535-6633656
    传真电话:0535-6633639
    3、咨询涉税事宜
    咨询联系人:卜庆红
    咨询电话:0535-6633621
    传真电话:0535-6633639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七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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