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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张 裕A: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6-09-24  

						      证券代码:000869、200869 证券简称:张裕A、张裕B 公告编号:2016-临018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9月23日(星期五)上午9点,会期半天。
    网络投票时间:2016 年 9 月 23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9 月 23 日 9:30-11:30,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6 年 9 月
22 日 15:00 至 2016 年 9 月 23 日 15:00 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烟台市大马路56号本公司酒文化博物馆。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孙利强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票上市规则》
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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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103 人,代表股份 432,383,852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0790%。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 99 人,代表股份
432,361,12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075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 4

人,代表股份 22,73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3%;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授权
代表共 102 人,代表股份 86,909,99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6790%;出席会议
的 B 股股东及授权代表共 96 人,代表股份 86,893,66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6766%。
    (三)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律师田孝明
先生和龚嘉驰先生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表决了以下议案:
    1、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及修改《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事项                            表决意见      代表股数(股)              百分比
                                      同 意           407,919,096           94.3419%
              总体                    不同意           22,628,421            5.2334%
                                      弃 权             1,836,335            0.4247%
                                      同 意            62,443,140           71.8616%
           其中 B 股:                不同意           22,627,421           26.0404%
                                      弃 权             1,823,105            2.0980%
                                      同 意            62,445,240           71.8505%
      其中中小股东:                  不同意           22,628,421           26.0366%
                                      弃 权             1,836,335            2.1129%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即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关于增加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事项                              表决意见         代表股数(股)         百分比
                                        同 意              430,538,017      99.5731%
              总体                      不同意                  22,730       0.0053%
                                        弃 权                1,823,105       0.4216%
                                        同 意               85,063,761      97.8941%
           其中 B 股:                  不同意                   6,800       0.0078%
                                        弃 权                1,823,105       2.0981%
                                         同 意              85,064,161      97.8762%
      其中中小股东:                     不同意                 22,730       0.0261%
                                         弃 权               1,823,105       2.0977%
                                           2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即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3、关于聘任独立董事的议案
    3.1    关于聘任罗飞为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事项                          表决意见        代表股数(股)           百分比
                                    同 意             430,560,747        99.5784%
           总体                     不同意                      0         0.0000%
                                    弃 权               1,823,105         0.4216%
                                    同 意              85,070,561        97.9019%
     其中 B 股:                    不同意                                0.0000%
                                    弃 权              1,823,105          2.0981%
                                    同 意             85,064,163         97.8760%
   其中中小股东:                   不同意                     0          0.0000%
                                    弃 权              1,845,833          2.1240%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即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3.2    关于聘任刘艳为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事项                          表决意见        代表股数(股)           百分比
                                    同 意             430,560,747        99.5784%
           总体                     不同意                      0         0.0000%
                                    弃 权               1,823,105         0.4216%
                                    同 意              85,070,561        97.9019%
     其中 B 股:                    不同意                                0.0000%
                                    弃 权              1,823,105          2.0981%
                                    同 意             85,064,164         97.8760%
   其中中小股东:                   不同意                     0          0.0000%
                                    弃 权              1,845,832          2.1240%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即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田孝明、龚嘉驰
    3、结论性意见: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未有股东提出
提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
通过的各项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3
2、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九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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