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69、200869 证券简称:张裕 A、张裕 B 公告编号: 2021-临 07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2020 年度 是否须 预计 2021 年 关联交易 实际发生 董事会审议 交易事项 关联人名称 度总金额 股东大 类别 金额 情况 (万元) 会批准 (万元) 租赁 租赁场地 烟台张裕集团有限公司 557 557 否 资产 租赁房屋及设施 烟台张裕集团有限公司 868 267 已经公司第八 否 出租资产 出租房屋及设施 烟台神马包装有限公司 届董事会第七 否 149 149 次会议以 5 票 酒类产品 味美思(上海)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3,250 137 同意, 票反对 否 和 0 票弃权的 否 酒类产品 成都裕锋品牌管理有限公司 3,000 0 结果审议通 销售产品 供水电气 烟台神马包装有限公司 30 29 过,关联董事 否 陈殿欣、阿尔 否 供水电气 烟台中亚医药保健酒有限公司 450 267 迪诺玛佐拉 包装材料 烟台中亚医药保健酒有限公司 150 125 迪、恩里科西 否 购买和委托加工包 维利、Stefano 包装材料 烟台神马包装有限公司 否 装材料 9,600 7,852 Battioni 、 张 昀、周洪江、 否 酒类产品 烟台中亚医药保健酒有限公司 100 85 冷斌、孙健、 购买产品或服务 酒类产品 蜜合花酒庄农业民事公司 718 926 李记明回避了 否 表决。 否 酒类产品 拉颂酒庄农业民事公司 343 375 无形资产许可使用 商标许可使用 烟台张裕集团有限公司 2,300 2,199 否 合计 21,515 12,968 - -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合同签订 截至披露 关联交易内容 关联交易 上年发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金额或预 日已发生 定价原则 生金额 计金额 金额 烟台张裕集团有限公司 租赁场地 协议定价 - 557 557 租赁资产 烟台张裕集团有限公司 租赁房屋及设施 协议定价 868 - 267 小计 - - 1,425 - 824 出租资产 烟台神马包装有限公司 出租房屋及设施 协议定价 149 - 149 小计 - - 149 - 149 味美思(上海)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酒类产品 协议定价 3,250 - 137 成都裕锋品牌管理有限公司 酒类产品 协议定价 3,000 - 0 烟台神马包装有限公司 供水电气 协议定价 30 - 29 销售产品 烟台中亚医药保健酒有限公司 供水电气 协议定价 450 - 267 烟台中亚医药保健酒有限公司 包装材料 协议定价 150 - 125 小计 - - 6,880 - 558 购买和委托加工 烟台神马包装有限公司 购买和委托加工包装材料 协议定价 9,600 - 7,852 包装材料 小计 - - 9,600 - 7,852 烟台中亚医药保健酒有限公司 酒类产品 协议定价 100 - 85 蜜合花酒庄农业民事公司 酒类产品 协议定价 718 - 926 购买产品或服务 拉颂酒庄农业民事公司 酒类产品 协议定价 343 - 375 小计 - - 1,161 - 1,386 无形资产许可使 烟台张裕集团有限公司 商标许可使用 协议定价 2,300 - 2,199 用 小计 - - - 2,300 2,199 合计 21,515 - 12,968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实际发生额 实际发生额 关联交易 实际发生 预计 披露日期及 关联人 关联交易内容 占同类业务 与预计金额 类别 金额 金额 索引 比例(%) 差异(%) 烟台张裕集团有限公司 租赁场地 557 557 — 0.00% 租赁 烟台张裕集团有限公司 租赁房屋及设施 267 161 — 65.84% 资产 小计 - 824 718 — 14.76% 烟台中亚医药保健酒有限公司 出租房屋及设施 52 52 — -100.00% 出租 烟台神马包装有限公司 出租房屋及设施 149 149 — 0.00% 资产 小计 - 201 201 — -25.87% 烟台张裕酒文化博物馆有限公司 酒类产品 0 660 0.00% -100.00% 烟台张裕酒城之窗有限公司 酒类产品 0 620 0.00% -100.00% 烟台张裕文化旅游产品销售有限公司 酒类产品 0 300 0.00% -100.00% 烟台张裕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酒类产品 0 750 0.00% -100.00% 销售 烟台中亚医药保健酒有限公司 酒类产品 0 0 0.00% 0.00% 产品 味美思(上海)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酒类产品 137 0 0.04% 不适用 公司 2020 年 烟台神马包装有限公司 供水电气 29 35 0.01% -17.14% 在 巨 潮 资 讯 烟台中亚医药保健酒有限公司 供水电气 267 260 0.08% 2.69% 网披露的《关 烟台中亚医药保健酒有限公司 包装材料 125 120 0.04% 4.17% 于 2020 年度 小计 - 558 2,745 0.16% -79.67% 日 常 关 联 交 购 买 和 委 烟台神马包装有限公司 购买和委托加工包装材料 7,852 10,200 7.17% -23.02% 易的公告》 托 加 工 包 小计 - 7,852 10,200 7.17% -23.02% 装材料 烟台张裕酒文化博物馆有限公司 酒类产品的衍生品 0 860 0.00% -100.00% 烟台张裕酒城之窗有限公司 酒类产品的衍生品 0 680 0.00% -100.00% 烟台张裕文化旅游产品销售有限公司 酒类产品的衍生品 0 40 0.00% -100.00% 购 买 产 品 烟台张裕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酒类产品的衍生品 0 0 0.00% 0.00% 或服务 烟台中亚医药保健酒有限公司 酒类产品 85 200 0.08% -57.50% 蜜合花酒庄农业民事公司 酒类产品 926 900 0.85% 2.89% 拉颂酒庄农业民事公司 酒类产品 375 410 0.34% -8.54% 小计 - 1,386 3,090 1.27% -55.15% 无形资产 烟台张裕集团有限公司 商标许可使用 2,199 2,700 100.00% -18.56% 许可使用 小计 - 2,199 2,700 100.00% -18.56%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 无 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如适用)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 无 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如适用)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公司的基本资料及关系 金额单位:万元 法定 与本公司 2021 年度关 公司名称 注册地址 主营业务 注册资本 代表人 关系 联交易总额 烟台张裕集团有 烟台市大马 周洪江 葡萄酒、保健酒、蒸馏酒、饮料的生产(仅 控股 5,000 15,265 限公司 路 56 号 限子公司、参股公司和分公司生产)、上述 股东 产品销售,农产品的种植,许可范围内的出 口业务。 成都裕锋品牌管 成都市金牛 张思豪 品牌管理;食品经营;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参股 518 3,000 理有限公司 区泰宏路 9 号 网上贸易代理;批发兼零售日用百货、针纺 公司 112 室 织品、服装、服饰、鞋帽、化妆品、卫生用 品、文具用品、体育用品及器材、家用电器、 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商务 信息咨询;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二类医疗器 械销售。 味美思(上海)企 上海市虹口 孙健 食品经营;酒类经营;艺术品进出口;进出 参股 1000 3,250 业发展有限责任 区欧阳路 196 口代理;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 公司 公司 号 10 号楼 9 层 13 室 烟台张裕酒文化博物馆有限公司、烟台张裕酒城之窗有限公司、烟台中亚医药保健酒有 限公司、烟台张裕文化旅游产品销售有限公司、烟台张裕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和烟台神马包 装材料有限公司均为烟台张裕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与本公司关联关系为同受烟台张裕 集团有限公司控制。2020 年度,张裕集团未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 341,203 万元,归属于母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6,609 万元,2020 年末总资产为 1,340,849 万元,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 资产为 538,560 万元。 2019 年,本公司在法国的全资子公司法尚简式股份公司与法国 AdVini SA 的子公司 SC Garri du Gai 在法国合资成立 L&M HOLDINGS 公司(以下简称“L&M”),其中法尚简式股份 公司以其持有的蜜合花酒庄农业民事公司约 100%股权出资(按法国法律的规定而由本公司另 一实体持有的一股除外),持有 L&M 55%的股权;SC Garri du Gai 以其持有的拉颂酒庄农 业民事公司约 100%股权出资(按法国法律的规定而由 AMP 公司持有的一股除外),持有 L&M 45%的股权。有关蜜合花酒庄农业民事公司和拉颂酒庄农业民事公司其他情况,请参见公司 2019 年 3 月 20 日在巨潮咨询网披露的《关于在法国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 成都裕锋品牌管理有限公司系本公司子公司烟台张裕先锋国际酒业有限公司与四川向 善行科技有限公司、浙江益玖益玖酒业有限公司、深圳市斟满天下营销管理有限公司、佰酿 品牌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合资设立的企业,烟台张裕先锋国际酒业有限公司持有其 10%股 权。 味美思(上海)企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系本公司与北京万峰贸易有限公司合资设立的企 业,本公司持有其 30%股权。 (二)关联人履约能力分析 在关联交易中,张裕集团拥有商标、场地和房屋等无形资产和设施的所有权,其产权和使 用权均不存在任何争议,能够保证依约向本公司提供相应的无形资产和设施使用权。烟台中亚 医药保健酒有限公司、烟台神马包装材料有限公司自身实力较强,现金流充沛,加之向本公 司采购商品之关联交易金额较小,不会发生无法履约付款的情况。烟台神马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设备先进,生产能力强大,产品质量优良,并且与本公司生产经营场所相邻,不会发生供货 无法履约的情况。蜜合花酒庄农业民事公司和拉颂酒庄农业民事公司属于本公司间接控股的 下属企业,有长期的葡萄酒生产历史和较大的葡萄酒生产能力,而且本公司对其有较大影响 力,能够依照约定向本公司提供产品。成都裕锋品牌管理有限公司和味美思(上海)企业发 展有限责任公司均为本公司参股公司,也是本公司部分产品的经销商,本公司向其销售的产 品主要按照现款现货方式进行交易和结算,从而保证及时履约。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交易主要内容 1、“租赁资产”关联交易,根据公司与张裕集团订立的《场地租赁协议》,按照场地所在 地市场价格,租赁位于烟台市芝罘区世回尧路 174 号和烟台市芝罘区大马路 56 号的场地面积为 60,787.77 平方米,年租金除税后为 557 万元;根据公司与张裕集团订立的《房屋及设施租赁 合同》,租赁张裕集团房屋及设施费除税后为 868 万元。以上租赁费与支付代收代付费除税后 合计为 1,425 万元。 2、出租资产,公司拟将部分闲置的房屋和设施出租给烟台神马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使用, 年租金收入除税后为 149 万元。 3、销售商品和水电气,按本公司在烟台地区的统一销售价格结算,预计不超过 6,880 万元。 4、购买和委托加工包装材料,按烟台神马包装材料有限公司销售给其他独立第三方的 市场价格结算,预计不超过 9,600 万元。 5、购买产品或服务, 按烟台中亚医药保健酒有限公司、蜜合花酒庄农业民事公司和拉 颂酒庄农业民事公司销售给其他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结算,预计不超过 1,161 万元。 6、无形资产许可使用,本公司与张裕集团之间的“无形资产许可使用”关联交易价格 按当年许可使用商标的产品销售额的 0.98%向张裕集团缴纳商标使用费,预计不超过 2,300 万元。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1、本公司于 1997 年 5 月 18 日与烟台张裕集团有限公司订立了《商标权许可使用合同》。 根据此协议,自 1997 年 9 月 18 日起,本公司独占使用烟台张裕集团有限公司向国家商标局 注册的特定商标(“张裕”商标等)。本公司须按每年销售收入的 2%支付商标使用费予烟台 张裕集团有限公司。2019 年 4 月 2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修改<商标许可使用合同>的议案》,同意对《商标许可使用合同》中第 6.1 条“甲乙双方商 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每年支付乙方本商标使用费,按甲方使用本商标的合同产品销 售额的 2%计算”,修改为:“甲乙双方商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每年支付乙方本商标 使用费,按甲方使用本商标的合同产品销售额的 0.98%计算”,并决定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上述修改已经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张裕集团与本公司已据此对《商标许可使用合 同》进行修改。 2、本公司于 2017 年 1 月 1 日与烟台张裕集团有限公司续签的《场地租赁协议》。 3、本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12 日和 2021 年 1 月 1 日与张裕集团订立的《房屋及设施租赁合 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租赁资产 公司生产经营规模较大,公司现有的办公设施、部分生产基地货物生产和存放场所较紧 张,在产销旺季甚至制约了公司产品生产和市场供货能力。为了消除场地不足形成的瓶颈, 本着公平、公正和降低运输费用、利于安排生产的原则,公司就近租赁控股股东富余的场地, 有利于公司在不花费大量资本性开支的情况下,迅速提高公司生产经营能力,及时满足市场 需求,为公司带来较好的经济效益。 2、出租资产 公司在进行内部生产能力整合后,将部分闲置的房屋和设施出租给烟台神马包装材料有 限公司使用,可以较好地盘活闲置资产,取得一定收益。 3、销售商品和水电气 向成都裕锋品牌管理有限公司和味美思(上海)企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销售产品,向烟 台神马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和烟台中亚医药保健酒有限公司销售水电气、包装材料,有利于扩 大产品、包装材料等销售渠道,提高销售收入和盈利能力。 4、购买和委托加工包装材料 本公司将向烟台神马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委托加工和采购包装材料,这有利于公司在价格 公允的前提下,获得持续、优质和稳定的包装材料供应,有利于公司节省包装材料采购和运 输成本,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 5、购买产品或服务 本公司从烟台中亚医药保健酒有限公司、蜜合花酒庄农业民事公司和拉颂酒庄农业民事 公司采购其生产的具有个性化或产区特色的产品,有利于更好地满足部分消费者的个性化需 要。 6、无形资产许可使用 本公司设立时,由于受当时无形资产出资占全部出资比例不得高于全部出资 20%的规定 的限制,发起人张裕集团的“张裕”商标和土地均未作为出资入股,目前上述无形资产仍为 张裕集团所拥有。鉴于“张裕”商标对公司产品正常生产和销售具有决定性影响,使用“张 裕”商标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十分必要,与张裕集团之间的此类关联交易难以立即消除。从 短期来看,本公司可以通过向张裕集团支付使用费而使用“张裕”商标,以确保公司生产经 营的正常进行,并且可以借助“张裕”商标的巨大影响力,推动公司销售业务的全面开展, 提高公司经营业绩。不利之处在于,公司资产独立性存在缺陷,会增加未来生产经营的不确 定性。 五、独立董事及中介机构意见 该议案事前已经独立董事认可,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 为: 1、鉴于“张裕”商标对公司产品正常生产和销售具有决定性影响,使用张裕集团“张 裕”商标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十分必要; 2、公司盘活部分闲置的房屋和设施出租给烟台神马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使用,可以更好地 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增强盈利能力。 3、随着生产经营规模扩大,公司现有货物周转和存放,以及生产经营业务办公场所较 为紧张,租赁控股股东场地有利于保证公司生产经营能力,及时满足市场需求; 4、向成都裕锋品牌管理有限公司和味美思(上海)企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销售产品, 向烟台神马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和烟台中亚医药保健酒有限公司销售水电气、包装材料,有利 于扩大产品、包装材料等销售渠道,提高销售收入和盈利能力。 5、本公司从烟台神马包装材料有限公司采购包装材料,采购价格公允合理。该公司的 商标印刷水准和木盒产品质量在国内同行业居于先进水平,且由于规模化和专业化集约生 产,也使其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能够降低成本;有利于提高本公司产品的外在包装质量, 从而提升产品形象。从烟台中亚医药保健酒有限公司、蜜合花酒庄农业民事公司和拉颂酒庄 农业民事公司采购具有个性化或产区特色的产品,通过本公司销售渠道向消费者销售,有利 于更好地满足部分消费者的人性化需要,同时可以更好地促进本公司产品销售。 上述关联交易定价依据充分可靠,交易价格公平合理,充分保障了交易双方的利益,没 有损害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交易的书面文件、独立董事意见; 3、日常关联交易的协议书;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