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69、200869 证券简称:张裕A、张裕B 公告编号:2021-临14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27日上午9点,会期半天。 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5月27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27 日的交易时间, 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27 日(现 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27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 下午 3: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烟台市大马路56号本公司酒文化博物馆。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周洪江先生。 6、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见证律师: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李志强律师、李建律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55 人,代表股份 426,876,871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2756%。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 40 人,代表股份 424,658,44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952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 15 人,代表股份 2,218,42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36%;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及授权代表共 54 人,代表股份 81,403,01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8756%;出席 会议的 B 股股东及授权代表共 30 人,代表股份 72,473,48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5729%。 (三)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志强 先生和李建先生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提交本次会议的议案全部为普通议案, 需要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本次会议详细表决情况如 下表所示: 表决事项 表决分类 表决意见 代表股数(股) 百分比 同 意 419,666,870 98.310988% 总股数: 不同意 234,090 0.054838% 弃 权 6,975,911 1.634174% 同 意 74,193,014 91.142833% 1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其中中小股东: 不同意 234,090 0.287569% 弃 权 6,975,911 8.569598% 同 意 72,249,679 99.691196% 其中 B 股: 不同意 150,390 0.207510% 弃 权 73,411 0.101294% 同 意 419,666,870 98.310988% 总股数: 不同意 234,090 0.054838% 弃 权 6,975,911 1.634174% 同 意 74,193,014 91.142833% 2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其中中小股东: 不同意 234,090 0.287569% 弃 权 6,975,911 8.569598% 同 意 72,249,679 99.691196% 其中 B 股: 不同意 150,390 0.207510% 弃 权 73,411 0.101294% 同 意 426,549,070 99.923209% 总股数: 不同意 234,890 0.055025% 弃 权 92,911 0.021765% 3 2020 年年度报告 同 意 81,075,214 99.597311% 其中中小股东: 不同意 234,890 0.288552% 弃 权 92,911 0.114137% 其中 B 股: 同 意 72,248,879 99.690092% 不同意 151,190 0.208614% 弃 权 73,411 0.101294% 同 意 426,567,522 99.927532% 总股数: 不同意 233,138 0.054615% 弃 权 76,211 0.017853% 同 意 81,093,666 99.619978% 4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其中中小股东: 不同意 233,138 0.286400% 弃 权 76,211 0.093622% 同 意 72,172,931 99.585298% 其中 B 股: 不同意 224,338 0.309545% 弃 权 76,211 0.105157% 同 意 426,476,370 99.906179% 总股数: 不同意 234,090 0.054838% 弃 权 92,911 0.021765% 同 意 81,002,514 99.508002% 5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其中中小股东: 不同意 234,090 0.287569% 弃 权 92,911 0.114137% 同 意 72,176,179 99.589780% 其中 B 股: 不同意 150,390 0.207510% 弃 权 73,411 0.101294% 同 意 426,682,660 99.954504% 总股数: 不同意 120,800 0.028299% 弃 权 73,411 0.017197% 同 意 81,208,804 99.761420% 6 关于 2021 年财务预算的议案 其中中小股东: 不同意 120,800 0.148397% 弃 权 73,411 0.090182% 同 意 72,286,069 99.741407% 其中 B 股: 不同意 114,000 0.157299% 弃 权 73,411 0.101294% 根据表决结果,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下述议案: 1、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即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即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3、2020年年度报告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即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4、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即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会议决定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鉴于公司法定盈余公积金余额已达到注册资本的 50%,因此利润分配时不再提取法定盈 余公积金;拟以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685,464,000 股计算,按照每 10 股派 4 元人民 币(含税)的比例向全体股东分配现金红利,共计 274,185,600 元,占 2020 年度母公司净利 润 427,160,774 元的 64.19%;剩余未分配的净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 5、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即二分之一)以上通过。会议决定:在 2021 年度聘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 一年。 6、关于2021年财务预算的议案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即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志强、李建 3、结论性意见: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提出临时提案的股东、内容 和程序、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 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