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 裕A:关于张裕集团转让相关商标承诺事项履行情况的公告2021-07-28
证券代码:000869、200869 证券简称:张裕 A、张裕 B 公告编号:2021-临 16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烟台张裕集团有限公司
转让相关商标承诺事项履行情况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承诺事项具体内容
为了更好地解决与控股股东烟台张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裕
集团”)之间存在的商标相关问题,本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4 日披露了《烟
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等责任人关于对山东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
定书相关问题的整改报告》(公告编号:2019-临 05),该报告中披露了
以下内容:
“问题 2:2011 年以来,张裕集团将注册商标授权你公司无偿使用,
将申请专利授权你公司有偿或无偿使用。对于无偿使用的商标、专利,你
公司均未与张裕集团签署许可使用合同。除部分商标与“张裕”商标无法
剥离外,其余商标、专利均有条件由你公司进行注册或申请,但仍由张裕
集团注册或申请后特许你公司使用,影响上市公司资产独立性。
整改措施:
1、对于无偿使用的商标、专利,张裕股份将在 2019 年 6 月 30 日前与
张裕集团补签《商标许可使用合同》和《专利许可使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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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于除部分商标与“张裕”商标无法剥离之外,有条件由张裕股份进
行注册或申请,但仍由张裕集团注册或申请后特许张裕股份使用的商标、专利,
将在 2019 年底前由张裕集团无偿转让给张裕股份,从而保证张裕股份资产独
立、完整”。
与此同时(即 2019 年 4 月 4 日),本公司还披露了《烟台张裕葡萄酿
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烟台张裕集团有限公司承诺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9-临 04),该公告中披露了张裕集团针对上述整改措施做出的以下承
诺:
“张裕集团承诺:对于除部分商标与“张裕”商标无法剥离之外,有
条件由本公司进行注册或申请,但仍由张裕集团注册或申请后特许本公司
使用的商标、专利,将在 2019 年底前由张裕集团无偿转让给本公司,从而
保证本公司资产独立、完整”。
二、承诺履行情况
按照上述承诺,张裕集团应向本公司无偿转让符合条件的国内商标 180
件,国外注册的商标 33 件。
截止至目前,除“aurora”这一件商标因已无效而无法办理转让外,
张裕集团承诺转让的其他 179 件国内商标已无偿转让给本公司;除在马来
西亚、加拿大注册的四件商标正处于转让过程中外,张裕集团承诺转让的其
他 29 件国外商标已无偿转让给本公司。
三、其它说明事项
除了履行以上承诺外,张裕集团为了更好地支持本公司发展,对于 1997
年 5 月 18 日(即本公司上市前与张裕集团签订《商标许可使用合同》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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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之间注册的商标,其中除了与“张裕”(含张裕英文、
图案)商标相关的商标、原有偿许可使用范围内的商标和由张裕集团自用
的商标外,决定将余下的 82 件商标(不属于上述承诺的应无偿转让给本公
司范围内的商标)无偿转让给本公司。
截止至目前,对于 1997 年 5 月 18 日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之间注册的
82 件商标,张裕集团已全部无偿转让给本公司。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七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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