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 裕A: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22-08-26
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我们对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
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审核,现说明及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本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之间未发生非经营性占
用本公司资金情况;本公司与其他关联方及其附属企业之间未发生非经营性占用本公
司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发生的经营性资金占
用,均为日常贸易往来形成。报告期内,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
业发生的商标使用费、销售商品等经营性资金往来当期新增发生额为 4,578,251 元,
期末余额为 134,422,227 元。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的上述关
联债权债务对公司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不会产生影响。
公司在《2022 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中披露的资金占用情况真实、准确、完整,没有重大遗漏。
二、对公司2022年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
等有关文件要求,我们审核了公司 2022 年对外担保情况。公司在《2022 年半年度
报告》中披露的担保情况真实、准确、完整,没有重大遗漏。除公司在《2022 年半
年度报告》中披露的尚未履行完毕的担保之外,公司没有对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担
保。
独立董事签字:刘庆林、刘惠荣、段长青、王竹泉、于仁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