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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吉电股份: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2015-10-28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15-109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1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靳东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立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跃新声明:保证
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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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21,163,170,122.70              20,317,653,694.44                           4.1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3,793,391,916.69               3,734,605,700.91                           1.57%
(元)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增减                                         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955,546,018.73                       -18.73%       3,056,204,496.39               -11.0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9,480,770.14                     -124.16%         58,786,215.78                479.08%
(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40,415,703.93                     -148.76%           8,762,400.67               -94.99%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1,136,095,618.81                -9.87%
(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1                -116.67%                    0.04              30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1                -116.67%                    0.04              300.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52%                   -2.62%                   1.56%                 1.30%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40,566.28

                                                                                               主要为公司下属浑江发电、二道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江发电、四平一热、松花江一热、
                                                                              26,419,438.52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松花江热电收到供热补贴
                                                                                               2,543.72 万元。

债务重组损益                                                                          260.01

                                                                                               1、能交总委托公司对其全资子
                                                                                               公司白山鸿成实业有限公司和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21,748,691.80 通化实业有限公司,白山热电有
                                                                                               限责任公司 74.34%股权、通化
                                                                                               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81.36%股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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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权、参股企业四平合营公司
                                                                                        35.10%股权进行经营管理,能交
                                                                                        总支付给公司本年度委托管理
                                                                                        费 300 万元。
                                                                                        2、四平合营公司委托公司对其
                                                                                        四平 1 号﹑2 号﹑3 号三台发电
                                                                                        能力为 5、5、10 万千瓦级的发
                                                                                        电供热机组及其附属设施和设
                                                                                        备(含脱硫等环保设施)进行生
                                                                                        产运行管理净收益 1,874.87 万
                                                                                        元。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789,581.76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25,276.74

合计                                                                    50,023,815.11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310,757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吉林省能源交通
                    国有法人              15.08%     220,213,054       184,555,000        冻结               35,658,054
总公司

中国电力投资集
                    国有法人              10.88%     158,884,995       158,884,995
团公司

中国电能成套设
                    国有法人               1.14%      16,613,700         7,083,700
备有限公司

全国社保基金四
                    其他                   1.00%      14,604,450
一七组合

银华基金-建设
                    境内非国有法人         0.38%       5,569,820
银行-中国人寿


                                                                                                                          4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中国人寿委托
银华基金公司混
合型组合

张斌              境内自然人                0.28%        4,077,900

吉林省信托有限
                  国有法人                  0.27%        4,000,000
责任公司

宋富              境内自然人                0.17%        2,548,000

许鑫磊            境内自然人                0.12%        1,723,900

中油空港(北京)
石油销售有限责 境内非国有法人               0.11%        1,533,900
任公司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吉林省能源交通总公司                                                   35,658,054 人民币普通股          35,658,054

全国社保基金四一七组合                                                 14,604,450 人民币普通股          14,604,450

中国电能成套设备有限公司                                                  9,530,000 人民币普通股         9,530,000

银华基金-建设银行-中国人寿
-中国人寿委托银华基金公司混                                              5,569,820 人民币普通股         5,569,820
合型组合

张斌                                                                      4,077,900 人民币普通股         4,077,900

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4,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4,000,000

宋富                                                                      2,548,000 人民币普通股         2,548,000

许鑫磊                                                                    1,723,900 人民币普通股         1,723,900

中油空港(北京)石油销售有限责
                                                                          1,533,900 人民币普通股         1,533,900
任公司

李志华                                                                    1,41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410,000

                                 1、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吉林省能源交通总公司、中国电能成套设备有限公司之间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存在关联关系,属于《上市公司持股变动信息披露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说明                             2、 除此之外,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持股
                                     变动信息披露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 张斌通过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4,077,900 股公司股
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票。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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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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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的异常情况及原因的说明
    (1)资产负债表项目
    A、应收票据2015年9月30日期末数2,449万元,比期初数减少67%,其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本集团收回
到期票据影响;
    B、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2015年9月30日期末数53万元,比期初数减少36%,其主要原因是:报告
期本集团将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待摊费用摊销进生产成本影响;
    C、长期应收款2015年9月30日期末数1,575万元,比期初数增加40%,其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本集团下
属吉电新能源公司融资租赁保证金;
    D、工程物资2015年9月30日期末数58,025万元,比期初数增加97%,其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本集团新
建项目增加工程物资影响;
    E、短期借款2015年9月30日期末数380,000万元,比期初数增加46%,其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本集团新
增流动借款影响;
    F、预收款项2015年9月30日期末数545万元,比期初数减少96%,其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本集团预收热
费结转收入等影响;
    G、应付职工薪酬2015年9月30日期末数2,593万元,比期初数增加249%,其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本集
团尚未发放的考核工资等影响;
    H、应交税费2015年9月30日期末数1,822万元,比期初数减少46%,其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本集团缴纳
所得税等影响;
    I、应付利息2015年9月30日期末数4,047万元,比期初数减少49%,其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本集团偿付
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利息及应交长期借款利息减少等影响;
    J、其他应付款2015年9月30日期末数14,759万元,比期初数减少37%,其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本集团
下属江西新能源公司偿还江西公司往来款等影响;
    K、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015年9月30日期末数48,958万元,比期初数减少71%,其主要原因是:
报告期本集团偿还借款影响;
    L、其他流动负债2015年9月30日期末数0万元,比期初数减少100%,其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本集团偿
还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款影响。
    M、长期应付款2015年9月30日期末数87,467万元,比期初数增加30%,其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本集团
下属吉电新能源公司、丰晟风电公司新增融资租赁业务影响;
    N、递延收益2015年9月30日期末数2,504万元,比期初数增加36%,其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本集团新增
资本性政府补助等影响。
    (2)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项目
    A、资产减值损失发生数0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00%,其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本集团计提吉铁股
份减值影响;
    B、投资收益发生数1,23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4%,其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本集团确认长期股权投
资处置收益及投资收益等影响;
    C、营业外收入发生数3,81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571%,其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本集团收到采暖供热
补贴等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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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营业外支出发生数32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40%,其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本集团资产报废损失影
响;
    E、利润总额发生数7,12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56%,其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本集团计提吉铁股份
减值等影响;
    F、所得税费用发生数528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66%,其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本集团下属松花江热电
企业所得税减少影响;
    G、收到的税费返还发生数为45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7,557%,其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本集团下属
江西新能源公司收到即征即退增值税返增加影响;
    H、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收回的现金净额24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36%,其主
要原因是:报告期本集团处置固定资产现金流入减少影响;
    I、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84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7138%,其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本集
团非同一控制下合并产生的现金净流影响;
    J、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收回的现金净额184,04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3%,
其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本集团新建项目影响;
    K、投资支付的现金0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00%,其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本集团下属江西新能源
支付收购江西公司三家分公司收购款影响;
    L、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589,09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74%,其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本集团借款增加
影响;
    M、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1,081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58%,其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本
集团收到融资租赁款较上年同期减少影响;
    N、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465,42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3%,其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本集团偿还借
款增加影响;
    O、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3,37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13%,其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本
集团偿还的融资租赁款增加影响。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2015年7月9日,国家电投通过能交总自 2015年7月9日起2个月内,以不超过2亿元自有资金拟通过
二级市场增持吉电股份股票。同时,国家电投及能交总承诺自增持计划完成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减持吉电
股份股票。 截止2015年9月30日,能交总已增持555万股吉电股份股份,持股比例增至15.08%。
     2、2015年6月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条件的议案》及《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一系列议案,公司拟开展非公
开发行A股股票工作,本次发行不超过数量42,394万股,募集资金不超过405,704万元,公司大股东及其一
致行动人认购不低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总额的26.72%,股数约为11,327.68万股。认购前后持股比例保持
不变。
     2015年8月2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
件的议案》及《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修订稿)的议案》等一系列议案,公司拟
开展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工作,本次发行不超过数量40,125万股,募集资金不超过383,993万元,能交总认
购不低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总额的25.58%,中国电能成套设备有限公司认购不低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总额的1.14%。2015年9月14日,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批准上述议案。
    3、2014年12月15日,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吉电股份对参股隆达公司
49%股权定向减资处理的议案》。2015年8月28日,公司已将持有隆达公司49%的股权处置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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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2015 年 7 月 6 日,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并批准《关于向白山热
电有限责任公司转让部分发电权的议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2015 年 07 月 07 日
案》,公司所属浑江发电公司向白山热电                                       编号 2015-067)
有限责任公司发电权转让电量 5.00 亿千
瓦时,预计交易金额不超过 11,000 万元。

2015 年 7 月 17 日,公司发布《关于公司
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与
国家核电技术公司重组组建国家电力投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2015 年 07 月 17 日
资集团公司的公告》,重组后公司实际控                                       编号 2015-071)
制人—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更名为国
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

2015 年 8 月 12 日,本公司 2015 年第六
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云南丰晟电力有限公司增加注
册资本金的议案》、《关于投资建设云南
省曲靖市五台山风电场 136MW 发电项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目的议案》、《关于投资建设安徽宿松九 2015 年 08 月 13 日
                                                                           编号 2015-072)
成 100MW 风电项目的议案》、 关于投资
建设北京京东方视讯 S2 及 6 号厂房屋
顶、地面停车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
议案》、《关于投资建设河北定州 20MW
生态养殖光伏发电项目的议案》。

2015 年 8 月 24 日,本公司 2015 年第六
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安徽吉电新能源有限公司增资
的议案》、《关于投资建设江西江州 48 兆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瓦风电项目的议案》、《关于投资建设上 2015 年 08 月 26 日
                                                                           编号 2015-082)
海 23 兆瓦分布式光伏项目的议案》、《关
于投资建设河南三门峡柴家沟 70 兆瓦风
电项目》、《关于投资建设河南辉县 50 兆
瓦地面并网光伏发电项目的议案》。

2015 年 9 月 14 日,本公司 2015 年第六
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成立吉电定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
司的议案》、《关于成立甘肃高台吉电新
能源有限公司的议案》、《关于成立延安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2015 年 09 月 15 日
国家电投吉电新能源有限公司的议案》、                                       编号 2015-103)
《关于成立上海吉电吉能新能源有限公
司的议案》、《关于成立叶县吉电盈科将
军山新能源有限公司的议案》《关于拟成
立方城吉电盈科七顶山新能源有限公司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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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议案》、《关于拟成立方城吉电盈科青
山新能源有限公司的议案》、《关于增加
江西中电投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注册资
本金的议案》。


三、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
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自吉电股份本
                                                        次非公开发行
                                                        62,151.22 万股
                                       一、中电投集
                                                        股票发行结束                          2013 年 12 月 30
                                       团、中国电能成                      2013 年 12 月 30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之日(即新增股                        日至 2016 年 12 正在履行
                                       套设备有限公                        日
                                                        份上市首日)                          月 31 日
                                       司。
                                                        起,获配股份三
                                                        十六个月内不
                                                        转让。

                                                        1、减少和规范
                                                        关联交易承诺:
                                                        (1)能交总承
                                                        诺用 5 到 8 年时
                                                        间,将能交总直
                                                        接或间接保有
                                                        的吉林省范围
                                                        内的电力资产,
                                                        在该等资产符
                                                                                              2012 年 10 月 10
                                                        合相关条件时       2012 年 10 月 10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一、能交总                                             日至 2020 年 10 正在履行
                                                        注入吉电股份, 日
                                                                                              月 10 日
                                                        以减少因为委
                                                        托管理产生的
                                                        关联交易。
                                                        (2)能交总承
                                                        诺通过推动吉
                                                        电股份资产结
                                                        构和业务结构
                                                        的改变,降低能
                                                        交总及能交总



                                                                                                                            10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关联企业与吉
电股份关联交
易相关项目下
的比重。
(3)能交总承
诺在吉电股份
股东大会对涉
及能交总及能
交总控制的其
他企业关联交
易事项进行表
决时,履行回避
表决的义务。
(4)能交总将
诚信和善意履
行作为吉电股
份控股股东的
义务,尽量避免
和减少与吉电
股份之间的关
联交易;对于无
法避免或有合
理理由存在的
关联交易,将与
吉电股份依法
签订规范的关
联交易协议,并
按照有关法律
法规、规章及其
他规范性文件
和吉电股份公
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履行批准
程序;关联交易
价格依照无关
联关系的独立
第三方进行相
同或相似交易
时的价格确定,
保证关联交易
价格具有公允
性;保证按照有
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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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定履行关联交
               易的信息披露
               义务;保证不利
               用关联交易非
               法转移上市公
               司的资金、利
               润,不利用关联
               交易损害上市
               公司及非关联
               股东的利益。
               2、避免同业竞
               争承诺:
               (1)能交总及
               能交总下属全
               资子公司、控股
               子公司、分公司
               或能交总拥有
               实际控制权或
               重大影响的其
               它公司未来在
               吉林省投资或
               发展任何电力
               业务,均由吉电
               股份作为能交
               总在吉林区域
               的投资载体。
               (2)对于能交
               总及能交总下
               属全资子公司、
               控股子公司、分
               公司或能交总
               拥有实际控制
               权或重大影响
               的其它公司目
               前在吉林省范
               围内仍保有的
               电力资产,能交
               总承诺用 5 到 8
               年的时间,在该
               等资产符合相
               关条件时注入
               吉电股份。

               1、减少和规范 2012 年 10 月 10 2012 年 10 月 10
二、国家电投                                                     正在履行
               关联交易承诺: 日               日至 2020 年 10

                                                                            12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1)中电投集                   月 10 日
团承诺用 5 到 8
年时间,将集团
直接或间接保
有的吉林省范
围内的电力资
产,在该等资产
符合相关条件
且吉电股份具
有相应业务资
质时注入吉电
股份,以减少因
为委托管理产
生的关联交易。
(2)中电投集
团承诺通过推
动吉电股份资
产结构和业务
结构的改变,降
低中电投集团
及中电投集团
关联企业与吉
电股份关联交
易相关项目下
的比重。
(3)中电投集
团承诺将诚信
和善意履行作
为吉电股份实
际控制人的义
务,尽量避免和
减少与吉电股
份之间的关联
交易;对于无法
避免或有合理
理由存在的关
联交易,将与吉
电股份依法签
订规范的关联
交易协议,并按
照有关法律法
规、规章及其他
规范性文件和
吉电股份公司


                                                           13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章程的有关规
定履行批准程
序;关联交易价
格依照无关联
关系的独立第
三方进行相同
或相似交易时
的价格确定,保
证关联交易价
格具有公允性;
保证按照有关
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履行关联交易
的信息披露义
务;保证不利用
关联交易非法
转移上市公司
的资金、利润,
不利用关联交
易损害上市公
司及非关联股
东的利益。
2、避免同业竞
争承诺:
(1)中电投集
团及集团下属
全资子公司、控
股子公司、分公
司或集团拥有
实际控制权或
重大影响的其
它公司未来在
吉林省投资或
发展任何电力
业务,在不违反
中电投集团在
国内外证券市
场已公开作出
的承诺且吉电
股份具有相应
业务资质的情
况下,均由吉电
股份作为中电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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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集团在吉林
                                                 区域的投资载
                                                 体。
                                                 (2)对于中电
                                                 投集团及集团
                                                 下属全资子公
                                                 司、控股子公
                                                 司、分公司或集
                                                 团拥有实际控
                                                 制权或重大影
                                                 响的其它公司
                                                 目前在吉林省
                                                 范围内仍保有
                                                 的电力资产,中
                                                 电投集团承诺
                                                 用 5 到 8 年的时
                                                 间,在该等资产
                                                 符合相关条件
                                                 且吉电股份具
                                                 有相应业务资
                                                 质时注入吉电
                                                 股份。

                                                 国家电投通过
                                                 能交总自 2015
                                                 年 7 月 9 日起 2
                                                 个月内,以不超
                                                 过 2 亿元自有资
                                                 金拟通过二级
                                                                                       自增持计划完
                                                 市场增持吉电       2015 年 07 月 09
                                   三、能交总                                          成之日起六个   正在履行
                                                 股份股票。同       日
                                                                                       月内
                                                 时,国家电投及
                                                 能交总承诺自
                                                 增持计划完成
                                                 之日起六个月
                                                 内,不减持吉电
                                                 股份股票。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是


四、对 2015 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5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七、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
    接待时间           接待地点       接待方式      接待对象类型         接待对象
                                                                                                资料

                                                                     个人投资者王龙、 关于公司 2015 年 1 季度风
2015 年 04 月 15 日 公司办公楼    实地调研        个人
                                                                     刘彦峰先生       电、光伏发展及盈利情况。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靳东来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六日




                                                                                                              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