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16-015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 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被委托人姓名 靳东来 董事 工作原因 陶新建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吉电股份 股票代码 000875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赵民 石岚 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 9699 号,邮编 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 9699 号,邮编 办公地址 130022 130022 传真 0431-81150997 0431-81150997 电话 0431-81150998 0431-81150933 电子信箱 jdgf875@cpijl.com jdgf875@cpijl.com 二、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主要业务及经营模式 1、业务范围 发电(火电、风电、光伏)、供热(民用、工业)、新能源投资开发、电站检修、科技项目研发、配 售电等业务。其中:发电、供热是本公司的核心业务。报告期内,本公司的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2、经营模式 (1)销售模式 电力销售以计划分配电量为主,由电网公司统购统销。能源行政主管部门下达各发电企业年度电量计 划,各发电企业依据电量计划与当地电网公司签订购售电合同。 热力销售分为民用供热和工业供热销售。民用供热由本公司与热力公司及用户按供热需求签订供热期 合同,工业供热由本公司与工业蒸汽用户签订供热合同;依据供热合同组织生产供给;根据供热量与用户 1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进行月度结算。 (2)采购模式。 物资采购:以公开招标为主要采购方式,限额30万元以上的大宗生产、基建物资采购项目采取年度集 中招标、分批实施配送的方式采购;限额30万元以下的采购项目依托晨砻采购平台发布采购信息,公开竞 价实施采购。 煤炭采购:根据本公司年度煤炭耗用计划,制定年度煤炭订货方案,确定重点煤炭供应商和供应量, 同时报铁路总公司做重点运力计划备案。通过在全部合格供应商中开展竞价采购、询价采购、比价采购等 方式采购煤炭。 (3)生产模式 电力生产:本公司电力生产以火电、风电、太阳能为主,按国网公司统调的月度上网电量计划组织生 产发电。 热力生产:本公司热力产品(包括民用和工业供热)的生产,根据与热力公司或工业蒸汽客户签订的 供热、供蒸汽合同约定的供热量、工业蒸汽量组织供应。 3、主要业绩驱动因素:本公司业绩主要来源于电力、供热业务,利润构成主要源于发电量、供热量 的增加及其他管理成本的控制。 (二)行业发展变化以及公司行业地位 1、行业发展状况: 产业结构深度调整,国家严控火电建设规模与速度,鼓励清洁能源大发展,并着重解决清洁能源无障 碍消纳。从发展规模来看:预计到2020年,国内电力装机将达到20亿千瓦左右。其中:风电装机预计达到 2—2.2亿千瓦;太阳能发电目标1—1.2亿千瓦;运行核电装机容量将达到5,800万千瓦,在建3,000万千瓦。 从电源结构来看:电力市场发展机遇最大的是以新能源和核电为主的清洁能源,水电发展以抽水蓄能为主, 气电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大气污染重点防控区有一定发展空间。受制于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煤电 发展空间不大。从电源供给方式来看,新电改放开发电侧和配售电侧,发电企业同时面临严峻竞争的压力 和新增市场放开的机遇。从产品形式来看,随着电改的逐步深入,用户需求将愈加多元化,未来发电企业 的主营业务将从单一的发电、供热向售电、配电、供热、供水、供冷等横向业务领域扩展,并有望进一步 延伸到运维、节能、信息等综合能源服务领域。 2、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本公司是吉林省唯一一家电力上市企业,是吉林省经济发展和民生保障所需电力及热力供应的重要企 业之一,报告期本公司发电总装机容量389.77万千瓦,其中:吉林省内发电装机容量达321.1万千瓦,占 吉林省总装机容量的12.3 %,电力业务遍及长春、吉林、四平、白山、通化、白城,覆盖区域占吉林省九 个地市区中的67%,同时在上述地区承担供热面积4,720万平方米;本公司是国家电投东北地区唯一的电力 上市企业,是国家电投在吉林区乃至东北区域能源发展的承载平台;本公司在全国范围内以新能源装机为 主积极拓展发电业务,业务布局遍布吉林、甘肃、青海、安徽、江西、北京、云南、河北、河南、上海等 省份,已初步形成新能源全国发展格局。本报告期新能源装机规模108.27万千瓦,其中:吉林省装机规模 39.6万千瓦。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2015 年 2014 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13 年 营业收入(元) 4,302,021,917.39 4,752,948,387.11 -9.49% 4,585,171,603.8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17,754,467.69 74,734,319.83 57.56% 82,018,083.11 (元) 2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6,550,214.58 23,219,328.28 -71.79% 15,889,926.08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581,481,129.61 1,623,525,212.52 -2.59% 1,649,716,796.58 (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806 0.0512 57.42% 0.097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806 0.0512 57.42% 0.097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10% 1.92% 1.18% 3.80% 2015 年末 2014 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2013 年末 总资产(元) 22,872,496,946.98 20,317,653,694.44 12.57% 20,029,379,737.5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3,854,516,522.22 3,734,605,700.91 3.21% 3,989,170,760.29 (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 1,294,260,297.82 806,398,179.84 955,546,018.73 1,245,817,421.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16,061,696.20 -37,794,710.28 -19,480,770.14 58,968,251.9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80,521,886.28 -31,343,781.68 -40,415,703.93 -2,212,186.09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19,910,656.59 274,942,142.66 541,242,819.56 445,385,510.80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四、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 年度报告披露日 报告期末表决权 报告期末普通 一个月末表决权恢 272,494 前一个月末普通 269,218 恢复的优先股股 0 0 股股东总数 复的优先股股东总 股股东总数 东总数 数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吉林省能源交 国有法人 15.08% 220,213,054 184,555,000 冻结 35,658,054 通总公司 国家电力投资 国有法人 10.88% 158,884,995 158,884,995 集团公司 中国电能成套 国有法人 1.14% 16,613,700 7,083,700 设备有限公司 吉林省信托有 国有法人 0.27% 4,000,000 限责任公司 宋富 境内自然人 0.22% 3,165,700 3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中国农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申万菱信中 其他 0.13% 1,939,019 证环保产业指 数分级证券投 资基金 李巍峰 境内自然人 0.11% 1,595,000 路宏杰 境内自然人 0.09% 1,359,400 中国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广 发中证环保产 其他 0.09% 1,325,800 业指数型发起 式证券投资基 金 马海 境内自然人 0.08% 1,213,400 1、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吉林省能源交通总公司、中国电能成套设备有限公司之间存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 在关联关系,属于《上市公司持股变动信息披露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动的说明 2、除此之外,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持股变 动信息披露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路宏杰通过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1,359,400 股公司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 股票。刘宇雷通过财达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1,015,100 股公司股 说明(如有) 票。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00% 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 100% 100% 吉林省能源交通总公司 中国电能成套设备有限公司 15.08% 10.88% 1.14%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1)概述 4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报告期,在全体股东及有关各方的大力支持下,本公司董事会和经营班子带领全体员工,坚持“优化 存量、优质增量、提升管理、增强盈利”的工作思路,紧紧围绕“抓发展、增效益、严治企”中心任务, 积极应对全国经济增速下行,吉林省用电增长缓慢,电力市场竞争激烈等不利形势,克服诸多困难,强化 内部管理,不断提升经营业绩和管理水平;稳步推进新能源项目工程建设,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在法人 治理、内控和风险管理、投资者权益保护等方面均取得显著成绩,圆满完成年度工作目标,全年实现营业 收入43.02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18亿元,实现连续三年盈利。报告期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①强基固本,安全生产持续稳定 报告期内,本公司认真贯彻落实新的《安全生产法》,开展安全生产集中学习和整治。深入开展隐患 排查治理,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及复查评价。深化安全风险预控式管理,发布《安全生产风险公告六条规 定》,开展全员安全风险辨识,推进安健环体系建设。强化基建、技改工程安全管理,严格外包队伍资质 审查,推行旁站式安全监察。开展技术监督管理年活动,推进节能、供热改造。实施新能源设备整治和风 机精细化检修,降低风场故障造成的电量损失。加强信息化建设,ERP系统在公司本部和白城发电公司正 式上线运行。 报告期,本公司安全生产稳定;供电煤耗完成292.96克/千瓦时,创历史最好水平,同比降低10.01克 /千瓦时,降幅历年最大,火电生产运营主要指标在国家电投系统综合排序中位居第一名;火电机组全部 完成环保改造和验收,实现达标排放,解除挂牌督办;四平4号机、松花江4号机、白城1号机分别获得中 电联能效对标竞赛一、二、三等奖;白城1号机荣获国家能源局600MW等级机组可靠性评价对标第一名。 ②优化存量,盈利能力持续提升 坚持以电量为生命线,优化电量结构。参与对标的火电机组利用小时高于本省内各发电企业均值。优 化债务结构,降低财务费用。制订《废旧物资处理奖励暂行办法》,充分利用废旧物资节约资金。加强火 电机组辅助服务管理,获得电网奖励。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优化煤源结构,严控价格,入厂标煤单价创六 年以来最低值,低于本省内各发电企业均值。加大公开招标采购力度,推进电子商务平台采购,降低采购 成本。 ③优质增量,结构调整效益显现 报告期,新增投产发电机组15万千瓦,其中:北京京东方光伏项目0.15万千瓦、安徽常山风电项目4.95 万千瓦、吉林长岭三十号风电二期项目4.95万千瓦及吉林长岭腰井子风电二期项目4.95万千瓦;新增并网 发电机组14.22万千瓦,其中:江西屏山风电项目4.8万千瓦、安徽合肥分布式光伏项目一期和二期1.02万 千瓦、章广风电项目4.4万千瓦及甘肃高台光伏项目4万千瓦;新能源项目在建规模37.49万千瓦, 其中: 青海大格勒风电项目4.95万千瓦,河南辉县风电项目10万千瓦,云南五台山风电项目13.6万千瓦,江西江 州风电项目4.8万千瓦,河北定州光伏项目2万千瓦,白城林海分布式光伏项目1.2万千瓦,安徽合肥分布 式光伏项目0.58万千瓦,北京康明斯光伏项目0.36万千瓦。陕西延安等20余个成熟项目正在积极推进前期 工作。加快推进配售电业务,已成立吉林省首家配售电公司。 ④发挥优势,市场融资稳步推进 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回复投资者问询,增强投资者对本公司的了解与 信心。实施市场化融资,正式启动第二次定向增发,已完成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批流程,后续工作正在推 进中。 ⑤深化改革,管理提升效果明显 完善绩效考评办法,加大利润总额等经营业绩指标考核力度,发挥绩效管理激励作用。优化人力资源 配置,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推进全员素质工程,召开技能培训座谈会,建立员工培训考核管理信息系统, 荣获30万集控值班员团体三等奖等3项荣誉,培训中心取得国家电投培训分基地授牌资格。深化审计职能, 完成临泽、格尔木项目财务决算审计和19项技改工程审计。建立《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标准》,开展技改 工程项目风险内控评价。强化标准化和对标职能,发布标准化四项基础标准,建立对标季度分析机制,单 位千瓦修理费、光伏电站可利用率等指标进一步优化。 (2)主营业务分析 截至报告期,本公司发电总装机容量389.77万千瓦,累计完成发电量103.25亿千瓦时,同比减少 12.17%;其中:火电89.09亿千瓦时,同比减少15.75%;风电12.27亿千瓦时,同比增加14.37%;光伏1.89 亿千瓦时,同比增加74.12%。累计完成供热量1,912.42万吉焦,同比减少1.82%。实现营业收入43.02亿元, 5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同比减少9.49%;实现利润总额1.64亿元,同比增加105.46%;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18亿元,同 比增加57.56%。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 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营业收入比上年 营业利润比上年 毛利率比上年同 产品名称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毛利率 同期增减 同期增减 期增减 火电产品 2,567,945,337.48 640,129,529.97 24.93% -18.02% -27.51% -3.26% 风电产品 599,767,549.52 207,440,880.17 34.59% 14.05% 40.18% 6.45% 光伏产品 150,637,377.58 71,030,872.17 47.15% 64.69% 64.97% 0.08% 热力产品 555,860,461.37 -112,860,554.70 -20.30% -4.97% 12.15% 3.10%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 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本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3.02亿元,营业成本42.8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1.18亿元, 同比增利0.43亿元,增幅57.56%,主要来源于标煤单价、煤耗同比大幅降低,新能源板块增利和取得政府 补助等一次性因素影响。 1.电量因素影响 2015年,本公司累计完成发电量103.25亿千瓦时,同比减少14.30亿千瓦时,减利1.22亿元。其中: 火电完成发电量89.09亿千瓦时,同比减少16.65亿千瓦时减利2.66亿元;风电完成发电量12.27亿千瓦时, 同比增加1.54亿千瓦时增利0.74亿元;光伏完成发电量1.89亿千瓦时,同比增加0.81亿千瓦时增利0.7亿 元。 2.电价因素影响 受国家政策性电价下调影响,2014年9月火电基本电价下调0.83分/千瓦时、2015年4月份下调2.11分/ 千瓦时减利1.41亿元。 3.燃料成本因素影响 一是综合标煤单价438.04元/吨,同比综合标煤单价降低35.25元/吨增利1.16亿元。 二是供电煤耗完成292.06克/千瓦时,降低9.28克/千瓦时增利0.36亿元;供热煤耗完成42.5千克/吉 焦,升高0.5千克/吉焦减利0.05亿元。煤耗综合影响增利0.31亿元。 4.固定成本影响因素 固定成本完成16.39亿元,同比增加影响减利0.74亿元。除薪酬和折旧费增加外,其他成本项目均呈 下降趋势,具体为:材料费0.55亿元,同比减少0.06亿元;修理费0.52亿元,同比减少0.36亿元;委托运 行费0.70亿元,同比减少0.09亿元;其他费用1.51亿元,同比持平;薪酬3.47亿元,同比增加0.45亿元; 折旧9.63亿元,受新投产机组影响同比增加0.80亿元 6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5.财务费用影响因素 财务费用7.57亿元,同比增加减利0.23亿元,主要受2015年美元兑人民币汇率升值,汇兑损失影响财 务费用增加,同时受利率下调影响财务费用减少综合影响。 6.管理费用影响因素 管理费用0.74亿元,同比降低0.04亿元,降幅5.63%。 7.营业外收支影响因素 营业外收支1.4亿元,同比增加0.98亿元。主要是本公司通过积极协调取得电量损失补偿0.79亿元、 政府供热补贴0.25亿元、环保补助0.16亿元等。 8.资产减值损失影响 资产减值损失0.13亿元,同比减少1.69亿元,主要是2014年计提中钢吉铁长期股权投资减值1.67亿元 影响。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详见本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十节 “财务报告第八项、合并范围的变更”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靳东来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三日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