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18-078 关于受白山热电、通化热电委托 从港口采购煤炭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属燃料分公司(以 下简称“燃料公司”)代白山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白山热 电”)采购燃料,预计2018年9-12月份受托采购金额不超过17,500万元; 代通化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通化热电”)采购燃料,预计 2018年9-12月份受托采购金额不超过17,000万元。 2.公司与白山热电、通化热电同受国家电投集团吉林省能源投资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能投”)控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与白山热电、通化热电属于受同一法人控制, 形成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受白山热 电、通化热电委托从港口采购煤炭的议案》,关联董事刘毅勇先生、 才延福先生、周博潇先生和曹焰先生履行了回避表决义务,参与表决 的 5 名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该项议案。该项关联交易已取得全体独立 董事的事前确认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1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关联交易属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 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借壳,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 (一)白山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1.白山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白山热电”)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浑江区光明街1号(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高仪 注册资本:叁拾陆亿叁仟陆佰陆拾陆万元整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60177420316XX 经营范围:火力发电;供热、工业供气、冷热水供应、制冷服务; 煤炭采购与销售;电站检修及运维服务;配电网、供热管网、供水管 网的投资、建设、检修和运营管理业务;风电、太阳能、分布式能源、 气电、生物质、新能源项目的开发、投资、建设、生产、管理、销售、 技术服务;汽车充电桩设施的建设和经营管理服务;粉煤灰、石膏的 综合利用开发、销售。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国家电投集团吉林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和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白山热电近三年经营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年份 总资产 总负债 主营业务收入 净资产 净利润 1 2015 228,721 299,036 73,738 -70,315 -11,286 2 2 2016 215,798 301,812 71,634 -86,014 -15,699 3 2017 328,177 151,375 78,220 176,802 -17,184 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白山热电总资产 354,888 万元、总负债 180,347 万元、主营业务收入 46,812 万元、净资产 174,541 万元、净 利润-2,261 万元。 3.构成何种关联关系 白山热电是吉林能投的控股子公司,公司与白山热电同受吉林能 投控制。 4.白山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通化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 通化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通化热电”)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住所:通化市东通化街东明路 868 号 法定代表人:孙海博 注册资本:贰拾壹亿柒千玖佰贰拾壹万叁千伍佰元整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2050177420690XM 经营范围:热电项目投资、开发、建设、经营管理;生产经营电 力、热力及相关产品;承揽电/热站设备运行维护业务;集中供热(二 道江区范围内);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煤炭采购与销售。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通化热电近三年经营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年份 总资产 总负债 主营业务收入 净资产 净利润 3 1 2015 144,995 120,454 51,730 24,541 305 2 2016 134,369 111,969 47,992 22,401 -2,141 3 2017 223,788 108,033 53,083 115,755 -6,646 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通化热电总资产 213,268 万元、总负债 101,308 万元、主营业务收入 28,855 万元、净资产 111,960 万元、净 利润-3,795 万元。 3.构成何种关联关系 通化热电是吉林能投的控股子公司,公司与通化热电同受吉林能 投控制。 4.通化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必要性 燃料采购环节纳入公司专业化的统一管理是公司实施燃料战略 的重要组成部分。借助于公司专业化、规模化采购优势,有效地降低 受托管理资产的燃料采购成本和管理成本。 四、定价政策 1.定价依据:按照燃料市场行情,经双方协商确定,公司以不低 于市场价格代为采购。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价格调整,经双方协商一 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交易结算价格:煤炭到厂价格+每吨 1 元(含税,服务费)。 五、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白山热电 根据公司与吉林能投 2018 年所签委托管理协议,公司所属燃料 分公司代白山热电采购燃料。预计 2018 年 9-12 月从港口采购 30 万 吨原煤,2018 年受托采购金额不超过 17,500 万元。 4 (二)通化热电 根据公司与吉林能投 2018 年所签委托管理协议,公司所属燃料 分公司代通化热电采购燃料。预计 2018 年 9-12 月从港口采购 30 万 吨原煤,2018 年受托采购金额不超过 17,000 万元。 (三)其他安排 1.支付方式:现金及汇票。 2.支付期限或分期付款的安排:货到付款。 3.协议的生效条件、生效时间:双方协商一致,自煤炭采购合同 签订之日起生效。 4.有效期限: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该关联交易是能够扩大公司规模化采购优势,降低煤炭采购价 格,有效控制燃料成本支出。上述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 的原则,关联方按照合同规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其他股东行为。此类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 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截止 2018 年 8 月末,与该关联人累计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 金额为 1,543.55 万元(其中与通化热电发生 1,391 万元,与白山热电 发生 152.55 万元)。 八、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及发表的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5 认为: 1.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公司董事会就上述事宜事前告知 了我们,同时提供了相关资料并进行了必要的沟通后,获得了我们的 认可,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2. 公司独立董事的专项意见 (1)公司所属燃料分公司代白山热电和通化热电采购燃料,有 利于扩大公司规模化采购优势,有效降低采购成本、管理成本,符合 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 (2)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商定服务 费用,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交易的标的权属清晰, 关联方按约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交易行为遵循了平等自愿的 原则,对公司的电力生产经营不构成不利影响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 也没有构成对公司独立运行的影响。 (3)公司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合 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有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3.保荐机构发表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九月二十六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