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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吉电股份: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8-10-17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18-082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没有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8 年 10 月 16 日(星期二)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8 年 10 月 15 日—2018 年 10 月 16 日,其中:
     (1)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
     2018 年 10 月 16 日上午 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2018 年 10 月 15 日下午 15:00 至 2018 年 10 月 16 日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1
    3、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4、会议召集人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

    公司董事长刘毅勇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规则》、《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
表共 18 人,代表股份 584,416,59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23%。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11 人,
代表股份数量为 584,009,29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21 %。
    3、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7 人,代表股份 407,30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0%。
    4、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法律顾问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议

案的表决结果是现场表决票和网络表决票的合计数字。

                               2
           2、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提案:

           关于与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委托贷款业务的议案

           表决情况:

           关联方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家电投”)和国

    家电投集团吉林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能投”)回避了表

    决。

           (1)国家电投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吉林能投是国家电投的全资

    子公司,是公司的大股东。国家电投持有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财务公司)42.50%的股权,公司与财务公司同受国家电

    投控制。

           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 的规定,国家电投和吉林能

    投是公司的关联法人。

           (2)国家电投持有公司股票 158,884,995 股,吉林能投持有公司

    股票 420,994,628 股,均履行了回避表决义务。

           表决结果:

           (1)整体表决情况
                    现场会议                 网络投票                现场会议+网络投票
             同意       反对   弃权   同意        反对     弃权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股)   4,129,675      0     0     0          407,300    0     4,129,675   407,300    0
比例(%)      100          0     0      0          100       0       91.02      8.98      0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除持有 5%以上的股东)
                    现场会议                 网络投票                现场会议+网络投票
             同意       反对   弃权   同意        反对     弃权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股)   4,129,675      0     0      0         407,300    0     4,129,675   407,300    0
比例(%)      100          0     0      0          100       0      91.02       8.98      0

           表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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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过了《关于与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委托贷款业务的

议案》。同意公司与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新增额度不超过

15 亿元人民币的委托贷款(2018 年度总体额度不超过 30 亿元人民币)。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彭亚峰、刘苏毅

    3、结论性意见:

    承办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

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均符合法律、法规、

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

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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