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吉电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11-06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18-090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知于

2018 年 10 月 26 日以书面送达方式发出。
     2、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 2018

年 11 月 5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3、公司应参加表决的董事 9 人,实参加表决的董事 9 人。
     4、参与表决的董事占公司全体董事人数的二分之一以上,符合

《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关于拟以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向中国电能成套设备有限公司转

让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2.3333%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刘毅勇先生、才延福先生、周博潇先生和曹焰先生在

表决该议案时,进行了回避,参与表决的 5 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通

过了《关于拟以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向中国电能成套设备有限公司转

让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2.3333%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国资委关于“瘦身健体、提质增效”的总体要求,为进一步加

                                 1
快公司转型发展,聚焦主业,董事会同意公司将其持有的国家电投集

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2.3333%股权通过非公开协

议转让方式转让给中国电能成套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套公

司”),转让价格以评估基准日 2018 年 9 月 30 日财务公司 2.3333%股

权的评估值为准,为 29,200.00 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将持有的财务公司 2.3333%股权以非公

开协议转让的方式进行转让,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聚

焦主业、瘦身健体,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优化资源配置,提高整

体资产盈利能力;评估价值公允合理,决策程序规范合法,不存在损

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拟以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向中国电能

成套设备有限公司转让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2.3333%股权暨
关联交易的公告》(2018-091)。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一月五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