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电股份:关于公司引进交银投资公司对公司所属六家新能源子公司增资情况的说明公告2018-11-16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18-097
关于公司引进交银投资公司对公司
所属六家新能源子公司增资情况的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 2018 年 11 月 13 日以通讯
方式召开,现将公司引进交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
银投资公司”或“投资者”)对公司所属吉电定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
司、长丰吉电新能源有限公司、吉电(滁州)章广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青海中电投吉电新能源有限公司、陕西定边光能发电有限公司和陕西
定边清洁能源发电有限公司六家新能源子公司(以下简称“六家新能
源子公司”或“标的公司”)进行增资的有关事项进一步说明如下:
一、交易对手方的主要经营情况
交银投资公司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
交银投资公司成立于 2017 年 12 月 29 日,资产总额 100.12 亿元,
总负债 697 万元,权益 100.05 亿元。
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交银投资公司资产总额为 175.14 亿元,
负债总额 73.41 亿元,权益 101.73 亿元,净利润 1.68 亿元。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上述标的公司的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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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等。
三、增资完成后的决策安排
交银投资公司对标的公司增资 6.24 亿元,增资完成后,吉电股
份仍是上述标的公司的控股公司,六家新能源公司的决策层安排如
下:
1.标的公司董事会
投资者对 6 家新能源子公司增资后,6 家新能源子公司设立董事
会,董事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我公司 2 名董事,投资者 1 名董事。
董事会一般事项作出决议应由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投赞成票方
能作出有效决议;董事会重大事项作出决议应由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
董事(其中必须包括投资人提名的董事)投赞成票方能通过有效决议。
若被投资公司任一年度未能按照协议约定足额分红,则董事会一般事
项均转为董事会重大事项。
2.标的公司股东会
修改公司章程、被投资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
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等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
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方能作出有效决议;股东会对其他事项作出
决议应经代表过半数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即可作出有效决议。
四、本次增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行为是基于公司战略发展角度考虑,能够降低企业资产
负债率(以 2018 年 9 月 30 日数据模拟测算,资产负债率下降 1.69%)、
进一步优化内部资产配置,加快转型发展步伐。 本次引入投资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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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资行为,将对公司未来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产生一定影响。
特此公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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