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电股份:监事会2018年工作报告2019-03-29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 年工作报告
2018 年,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
《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本着对公司和对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
履行监督职责,通过列席股东大会及董事会会议、召开监事会会议,
对公司依法运作、决策程序、经营管理、财务状况和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督查,为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和提升治理
水平发挥了积极作用。现将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履职情况
(一)召开监事会会议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按照《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2018 年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召开了 8 次会议,审议了推荐股东代表监
事候选人,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和 2018 年一季度、半年度、三季度
报告、公司监事会 2017 年工作报告、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向关联方申请办理存、贷款业务的议案、
采购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燃料的议案、与中电投工程
有限公司签署承包合同的议案、受托采购燃料等 33 项议案,并对特
殊事项出具了相关意见。
(二)监事会对有关事项的监督意见
1.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依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对公司
2018 年依法运作进行监督。
监事会认为: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良好,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各次会议召
开、决策程序合法。
(2)公司不断健全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依法运作,各项决策程
序合法有效。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能够勤勉尽职,遵守国家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没有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
公司利益的行为。
2.监事会对公司财务工作情况的意见
监事会对 2018 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财务成果等进行了有效的
监督、检查和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会计内控制度健全,财务
运作规范,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标准无保留
意见审计报告客观、公正。
3.监事会对关联交易情况的意见
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的各项关联
交易进行了监督与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行为,
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日常生产经营的要求;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事
项时,严格履行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
中有关关联董事回避制度的要求;交易价格公允,没有侵害公司中小
股东的利益。在日常关联交易过程中,双方根据已签订的合同、协议,
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定价依据充分、价格合理,
不存在内幕交易,没有损害股东利益和公司利益。
4.监事会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的要求,内控制度具有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监事会对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与运作情况进行仔细审核。监事会认为: 1)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
基本原则,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
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
完整。(2)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内控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齐
全到位,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
5.监事会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情况的意见
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3,4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监事会认为:相关内容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
法》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资金
使用效率。
6.监事会对公司 2018 年度工作的评价
监事会认为:2018 年公司管理层在认真贯彻和执行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所做出各项决议的同时,能够积极的引进先进的管理理念,通
过加强公司的规范经营,提高管理能力、提升员工素质。
公司 2018 年度的经营和运作符合法律、法规规范的要求,公司董
事和经营管理层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恪尽职守,无违反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或损害投资者、公司和员工利益的行为。公司在本年度的重大
经营活动中,没有发现损害股东的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发
生。年度内所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价格公允,没有侵害公司及非关联
方的利益。
二、2019 年工作计划
2019 年,本届监事会将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继续忠实勤恳地履行职责,加强落实监督职能,
依法列席公司董事会,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
合法性,从而更好地维护股东的权益,树立公司良好的诚信形象。
(一)监督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积极督促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
有效运行。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通过定期了解和审阅财务报告,对公
司的财务运作情况实施监督。
(三)监督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的情况,防止损害
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行为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