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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吉电股份:监事会2018年工作报告2019-03-29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 年工作报告

    2018 年,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

《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本着对公司和对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

履行监督职责,通过列席股东大会及董事会会议、召开监事会会议,

对公司依法运作、决策程序、经营管理、财务状况和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督查,为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和提升治理

水平发挥了积极作用。现将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履职情况

    (一)召开监事会会议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按照《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2018 年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召开了 8 次会议,审议了推荐股东代表监

事候选人,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和 2018 年一季度、半年度、三季度

报告、公司监事会 2017 年工作报告、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向关联方申请办理存、贷款业务的议案、

采购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燃料的议案、与中电投工程

有限公司签署承包合同的议案、受托采购燃料等 33 项议案,并对特

殊事项出具了相关意见。

    (二)监事会对有关事项的监督意见

    1.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依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对公司

2018 年依法运作进行监督。

   监事会认为: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良好,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各次会议召

开、决策程序合法。

   (2)公司不断健全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依法运作,各项决策程

序合法有效。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能够勤勉尽职,遵守国家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没有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

公司利益的行为。

    2.监事会对公司财务工作情况的意见

    监事会对 2018 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财务成果等进行了有效的

监督、检查和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会计内控制度健全,财务

运作规范,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标准无保留

意见审计报告客观、公正。

    3.监事会对关联交易情况的意见

    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的各项关联

交易进行了监督与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行为,

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日常生产经营的要求;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事

项时,严格履行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

中有关关联董事回避制度的要求;交易价格公允,没有侵害公司中小
股东的利益。在日常关联交易过程中,双方根据已签订的合同、协议,

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定价依据充分、价格合理,

不存在内幕交易,没有损害股东利益和公司利益。

   4.监事会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的要求,内控制度具有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监事会对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与运作情况进行仔细审核。监事会认为: 1)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

基本原则,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

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

完整。(2)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内控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齐

全到位,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

   5.监事会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情况的意见

   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3,4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监事会认为:相关内容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

法》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资金

使用效率。

   6.监事会对公司 2018 年度工作的评价

   监事会认为:2018 年公司管理层在认真贯彻和执行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所做出各项决议的同时,能够积极的引进先进的管理理念,通

过加强公司的规范经营,提高管理能力、提升员工素质。

   公司 2018 年度的经营和运作符合法律、法规规范的要求,公司董

事和经营管理层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恪尽职守,无违反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或损害投资者、公司和员工利益的行为。公司在本年度的重大

经营活动中,没有发现损害股东的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发

生。年度内所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价格公允,没有侵害公司及非关联

方的利益。

   二、2019 年工作计划

   2019 年,本届监事会将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继续忠实勤恳地履行职责,加强落实监督职能,

依法列席公司董事会,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

合法性,从而更好地维护股东的权益,树立公司良好的诚信形象。

   (一)监督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积极督促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

有效运行。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通过定期了解和审阅财务报告,对公

司的财务运作情况实施监督。

   (三)监督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的情况,防止损害

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行为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