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电股份: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3-29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19-008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
2019 年 3 月 18 日以书面送达方式发出。
2. 2019 年 3 月 27 日,在公司三楼第三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
开。
3.会议应到监事五人,实到监事四人。监事郭燕女士因公无法出
席本次会议,全权委托监事会主席汪先纯先生代为表决。
4.会议由第七届监事会主席汪先纯先生主持。
5.出席会议的监事占公司全体监事人数的二分之一以上,符合
《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会议以五票赞同、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8 年
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 2018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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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以五票赞同、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8 年
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三)关于公司 2018 年度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会议以五票赞同、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度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新的企业会
计准则,进行相应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其
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会计政
策变更的公告》(2019-009)。
(四)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会议以五票赞同、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8 年
度财务决算报告。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会议以五票赞同、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8 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 2018 年度净利润 251,794,920.80 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
114,608,485.79 元,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基本每股收益 0.05 元,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3.44 元。2018 年初,公司未分配利
润 -648,761,515.41 元 , 加 上 本 年 归 属 母 公 司 的 净 利 润 转 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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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608,485.79 元,2018 年末可供分配利润为-534,153,029.62 元。公
司 2018 年度拟不分配股利,不转增股本。
(六)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会议以五票赞同、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8 年
年度报告及摘要。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
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
司 2018 年年度报告》(2019-010)和《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2019-011)。
(七)公司 2019 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
会议以五票赞同、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公司 2019 年度融资计划议案
会议以五票赞同、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9
年度融资计划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
司 2019 年度融资计划公告》(2019-019)
(九)关于公司与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款、贷款业
务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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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以五票赞同、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与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款、贷款业务的议案》。同意公
司 2019 年度公司在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结算户上的日最高存
款余额不超过 25 亿元人民币,贷款额度不超过 60 亿元人民币(其中
委托贷款额度不超过 30 亿元人民币)。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议案时,关联董事周博潇先生
和曹焰先生履行了回避表决,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独立董
事发表了书面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司与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
理存、贷款业务的关联交易公告》(2019-012)
(十)关于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会议以五票赞同、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国家
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国家电投集团财
务有限公司 2018 年 12 月 31 日风险评估专项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
[2019]第 1-01061 号)。
(十一)关于与中电投融和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办理租赁业务的议
案
会议以五票赞同、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
电投融和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办理租赁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所管
单位与中电投融和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金额不超过 50 亿元的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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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等金融业务。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议案时,关联董事周博潇先生
和曹焰先生履行了回避表决,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独立董
事发表了书面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司与中电投融和租赁有限公司办理
租赁业务的关联交易公告》(2019-013)
(十二)关于与国核商业保理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保理业务的议案
会议以五票赞同、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国
核商业保理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保理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所管单
位与国核商业保理股份有限公司开展金额不超过 40 亿元的保理等金
融业务。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议案时,关联董事周博潇先生
和曹焰先生履行了回避表决,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独立董
事发表了书面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与国核商业保理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保
理业务的关联交易公告》(2019-014)
(十三)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情况的议案
会议以五票赞同、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情况的议案报告》。
监事会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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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
部控制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2.报告期内,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
控制,并得以有效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不存在重大缺
陷。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
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四)公司 2019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1. 2019 年度国家电投集团吉林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所持股权、资
产委托吉电股份管理的议案
会议以五票赞同、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9 年度
国家电投集团吉林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所持股权、资产委托吉电股份管
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国家电投集团吉林省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吉林能投”)签署《委托管理协议》,协议合同金额 300 万元。
公司受托管理第一大股东—吉林能投所属资产的范围包括:全资子公
司—白山鸿成电力实业有限公司、通化能源实业有限公司;参股公司
—白山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44.60%的股权、通化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44.03%的股权和“四平合营公司”35.1%股权。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在表决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刘毅勇先生、才
延福先生、周博潇先生、曹焰先生、吕峰先生和牛国君先生进行了回
避。为解决与吉林能投的同业竞争问题,公司在吉林能投授权范围内,
受托管理其所持股权、资产。独立董事发表了书面独立意见。本次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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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
2.关于向吉林省博大生化有限公司销售蒸汽的议案
会议以五票赞同、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吉
林省博大生化有限公司销售蒸汽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在表决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刘毅勇先生、才
延福先生、周博潇先生、曹焰先生、吕峰先生和牛国君先生进行了回
避。独立董事发表了书面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价格采用市场价格,
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
3.关于采购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
煤炭的议案
会议以五票赞同、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采购
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煤炭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审议此议案时,关联董事周博潇先生和曹焰先生
进行了回避,程序符合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发表了书面独立意见。本
次关联交易价格执行市场价格,没有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
4.关于采购内蒙古白音华蒙东露天煤业有限公司、内蒙古锡林郭
勒白音华煤电有限责任公司露天矿煤炭的议案
会议以五票赞同、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采购
内蒙古白音华蒙东露天煤业有限公司、内蒙古锡林郭勒白音华煤电有
限责任公司露天矿煤炭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审议此议案时,关联董事周博潇先生和曹焰先生
进行了回避,程序符合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发表了书面独立意见。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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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关联交易价格执行市场价格,没有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
5.关于拟接受国家电投物资装备分公司物资配送关联交易的议
案
会议以五票赞同、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接
受国家电投物资装备分公司物资配送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在表决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周博潇先生和曹
焰先生履行了回避表决,本次交易审议程序合法。独立董事发表了书
面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价格参考同行业执行的价格,价格公允,
没有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
6.关于向通化恒泰热力有限公司销售热力的议案
会议以五票赞同、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通
化恒泰热力有限公司销售热力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交易审议程序合法。独立董事发表了书面独立
意见。本次关联交易价格执行政府定价,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
非关联股东利益。
7.关于与吉林省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签订技术监督框架协
议的议案
会议以五票赞同、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吉
林省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签订技术监督框架协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交易审议程序合法。独立董事发表了书面独立
意见。本次关联交易价格执行政府批复价格,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
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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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www.cninfo.com.cn)的《吉林电力股份有限
公司预计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2019-015)
(十五)关于受托运行管理四平合营公司 3 台供热发电机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
会议以五票赞同、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受托
运行管理四平合营公司 3 台供热发电机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议案
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在表决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刘毅勇先生、才
延福先生、周博潇先生、曹焰先生、吕峰先生和牛国君先生进行了回
避,本次交易审议程序合法。独立董事发表了书面独立意见。本次关
联交易价格参考同行业执行的价格,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非关
联股东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司受托管理四平合营公司 1-3 号
发电机组关联交易公告》(2019-016)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九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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