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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吉电股份:关于公司与青岛海望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2020-07-09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0-052




   关于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与青岛海望能源科技
       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履约的重大风险及不确定性:本协议为双方开展战略合作的意向性文件,
具体合作方式需各自取得有权部门批准。
    对上市公司当年业绩的影响:因具体合作业务协议尚未签订,因此对公司
当期及未来影响尚不确定。

    一、协议签署的基本情况
    1.2020 年 7 月 6 日,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或“公
司”)与青岛海望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海望”或“乙方”)
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
    2.青岛海望是依托西安交通大学孵化的专业的氢能储运公司,拥
有全球领先的液态有机储氢(LOHC)技术,可为客户提供专业高效
的加氢、储氢的设备和解决方案,目前正在推进液态有机储氢(LOHC)
技术的产业化推广和应用。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内容
    甲乙双方通过紧密的战略合作,在氢能储运产业联盟、氢能产业
规划项目、技术研发、产业化应用等方面,形成密切的利益共同体,
共同推动氢能产业发展,实现互利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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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合作模式
   1.产业联盟合作。甲方同意,将乙方纳入氢能产业联盟,乙方作
为联盟会员和甲方及其他联盟内成员加强沟通、密切合作,打通氢能
源产业链(制取、提纯、储运、加氢、应用等),共同推动氢能源领
域的项目落地和推广应用。
   2.氢能产业规划项目合作。甲、乙双方加强信息共享、密切配合,
高质量联合规划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氢能源模块产业。双方
约定在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合资成立氢能公司,投资建设氢
能示范项目。氢能公司和氢能示范项目的具体事宜待双方进一步协商
确定。
   3.氢能储运技术研发合作。乙方同意甲方参股青岛海望,参股比
例及参股方式另行协商约定。甲方按照股比向乙方提供研发资金等支
持,在氢能储运等方面开展联合技术攻关,研发成果由双方共享,具
体合作细节双方另行约定。
   4.氢能储运产业化应用合作。乙方支持甲方的氢能产业发展,在
甲方进行氢能储运的市场化项目时,乙方愿意为甲方提供加氢、脱氢
等氢能储运设备和相关技术服务。
   (三)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 3 年。
   三、协议对本公司的影响
   1.氢能是最具发展潜力的清洁能源,制定国家氢能产业发展战略
规划已正式纳入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在国家电投集团氢燃
料电池技术国内领先和吉林省打造“中国北方氢谷”的背景下,公司将
氢能源作为重要的战略发展方向之一。公司与青岛海望签署战略合作
协议,是双方发挥各自优势,形成密切利益共同体,共同开拓吉林省
氢能市场的重要举措。协议若付诸实施,有利于公司加快氢能产业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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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局,提高公司创新发展能力和整体实力,保障公司低碳清洁、健康持
续发展。
   2.因战略合作协议为双方意向,暂时无法判断对公司业绩可能会
产生的影响。
   3.如条件成熟,需签署正式协议或合同时,本公司将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四、风险提示
   1.上述战略合作协议属于双方合作意愿的意向性约定,尚具有不
确定性;意向协议付诸实施时,将签订具体合作项目的正式协议或合
同,并将履行本公司董事会及(或)股东大会决策、审批程序及披露
程序。
   2.如遇国家产业政策调整或其他不可抗力影响,存在该项目不予
核准的风险。
   五、其它事项
    本公司将按照《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披露要求,根据
意向协议实施情况及时发布进展公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时报》
为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
登的公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七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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