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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吉电股份: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2021-10-15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1-113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简称:吉电股

份;股票代码:000875)股票已连续3个交易日(2021年10月12日、10

月13日、10月14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属于异常波动情形。

    二、说明关注、核实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一)经核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二)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

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三)近期,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四)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

露的重大事项。

    (五)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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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卖公司股票。

     (六)公司于2021年10月11日披露了《关于终止筹划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事项暨股票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9),公司与交易对

 方、中介机构就本次交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多轮磋商、反复沟通和审

 慎论证,但由于交易双方对交易核心条款未能完全达成一致,考虑到广

 大中小股东的利益及公司未来的长远发展,经审慎研究,公司决定终止

 筹划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

     (七)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

 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

 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

 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

 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

 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一)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二)公司于2021年10月13日披露了《2021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

(公告编号:2021-111),预计2021年1-9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为67,200万元至68,2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56.77%至59.10%;截

至本公告披露日,预计公司业绩实际情况与业绩预告情况不存在较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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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差异,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2021年三季度

报告为准。公司未公开的三季度业绩信息未向第三方提供。

    (三)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

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所有信息披露均以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

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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