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电股份:监事会决议公告2022-04-28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9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4 月 17 日以电子邮件、书面送达方式发出。
2. 2022 年 4 月 27 日,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视频方式
召开。
3.公司原监事会主席已辞去相应职务,尚未选举产生;经半数以
上监事推选,监事丁鸣东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
4.公司应到监事 4 人,实到监事 4 人。
5.出席会议的监事占公司全体监事人数的二分之一以上,符合
《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
会议以 4 票赞同、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公司 2022 年第一
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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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报
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2-030)。
(二)关于公司参与投资国家电投科创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会议以 4 票赞同、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参与投资国家电投科创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国家电
投集团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黑龙江绿拓新能源有限公
司、国家电投集团东北电力有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河南电力有限公
司、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海外投资有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铝电投资有
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重庆电力有限公司、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国家电投集团新疆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国家电投集团浙江新能源
有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江苏电力有限公司、中电国际新能源控股有
限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共同参与国电投科技创新股权投资基金(天
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扩募,并与基金管理人——国家电投集团
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署《国电投科技创新股权投资基金(天津)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本期扩募新增认缴规模不超过 9
亿元,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 1 亿元。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议案时,关联董事才延福先生、
牛国君先生、周博潇先生和何宏伟先生履行了回避表决,董事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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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符合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发表了书面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司参与投资国家电投科创基金暨
关联交易的公告》(2022-031)。
(三)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会议以 4 票赞同、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项目建
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使用 24,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
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相关内容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开展,有利
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上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公告》(2022-033)。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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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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