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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吉电股份:关于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2023-03-21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3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0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

案》。现将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符合注册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银行

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

金融企业超短期融资券业务规程》等法规、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董事会认真对照注册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资格和条件,对公司

的实际经营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了自查,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关于注册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规定,具备注册和发

行超短期融资券的条件和资格。

     二、注册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方案

     具体方案如下:

     1.注册规模
                                 1
    本次注册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60 亿元(含

60 亿元)。最终的注册额度将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

书中载明的额度为准。

    2.发行时间及方式

    在注册额度及有效期内一次或分期发行。具体发行方式根据市场

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3.发行期限

    本次注册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期限最长不超过 270 天(含 270

天)。

    4.发行对象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合格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

除外)。

    5. 发行场所

    银行间债券市场。

    6.资金用途

    募集资金按照相关法规及监管部门要求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

偿还银行借款。

    7.发行成本

    本次注册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利率按市场化原则确定。

     8.决议的有效期

     公司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尚需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的注册及批准后方可实施。相关事宜经公司 2023 年第二次股东大会

                               2
审议通过后,相关决议在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及存续有效期

内持续有效。

    9.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三、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注册和发行

超短期融资券的相关事项

    为合法、高效、有序地完成本次注册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相关工

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注册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有关

的全部事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市场条件和公司需求,制定

本次注册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注

册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发行规模、发行日

期、发行期限、发行利率、承销方式、募集资金用途等与公司注册和

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相关的一切事宜;

    2.办理本次注册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申报及转让事宜和根据

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适当的信息披露;

    3.如监管部门对注册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

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

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之外,授权董事会依据监管部门新的政策规

定和意见或新的市场条件对本次注册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具体发

行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3
    4.在市场环境或政策法规发生重大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

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本次注册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工作;

    5.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

之日止。

    本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

协会接受注册后方可实施。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重大税收违法案

件当事人。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本次注册和发

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进展情况。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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