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杜江平先生工作岗位调整 的独立意见 作为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我们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 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杜江平先生工作岗位调整的议案》相关 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因公司经营管理需要,公司董事会拟对杜江平先生工作岗位进行 调整,调整后杜江平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裁职务。该调整不会影响 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综上,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我们同意上述关于杜江平先生工作 岗位调整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仅为《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杜江平 先生工作岗位调整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温铁军__________________ 胡 智__________________ Deng Feng_______________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