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 希 望:监事会关于公司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核查意见2021-05-08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终止实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核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监事会对公司终止实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事项进行了核
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公司坚定做大做强养猪业务的中长期战略目标不变,但随着今年
外部环境的变化,从长期价值考虑,公司将更加注重有质量的增长,
坚持发展节奏与猪群基础、队伍建设、管理能力相匹配,确保有效、
有质量的出栏数量和经营结果。鉴于此,公司经审慎研究,决定终止
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公司回购的股份将继续用于未来公司的核心团队
股权激励。公司本次终止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事项符合《公司
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2021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的规定;由于本次激励计划尚未完成实际登记,激励对象未实际获得
限制性股票,因此本次激励计划不产生相关股份支付费用,本次激励
计划的终止不涉及回购事项,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
情形,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仅为《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终止实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核查意见》之签字页)
监事签字:
徐志刚 ____________________
杨 芳 ____________________
孙道菊 ____________________
段培林 ____________________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