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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 希 望: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计划通过契约型私募基金增持公司股份的自愿性披露公告2021-05-08  

                        证券代码:000876          证券简称:新希望          公告编号:2021-74
债券代码:127015          债券简称:希望转债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
 计划通过契约型私募基金增持公司股份的自愿性披露公告

    参与本次增持计划的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保证向本公司

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拟通过成立契约型

私募基金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增持公

司股份。


     2、本次增持规模不低于人民币 25,000 万元(含本数),增持计

划实施期限为自本公告披露日起 6 个月。本次增持计划不设定价格区

间,增持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并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

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实施增持计划。




     2021 年 5 月 7 日,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收到通知,基于对公司未来经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内在价值的高度



                                  1
认可,公司执行董事长兼总裁张明贵先生,副总裁兼财务总监陈兴垚

先生,副总裁兼新好纵队总裁吉崇星先生,副总裁兼新海纵队总裁陶

玉岭先生,董事会秘书兼首席战略投资官兰佳先生等高管和核心骨干

拟通过契约型私募基金的方式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以集

中竞价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增持人按照约定份额成立的契约型私募基金——

“瑞颐新希望成长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目前该基金尚在备案当

中,预计在 5 月下旬能够完成备案及账户开设等工作,在完成相关工

作之后,该基金才能进行增持,因此在本次公告前均不存在增持或减

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计划持有的基金份额比

例如下:
    序号        增持人       职务         本次拟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
                         执行董事长、总
     1          张明贵                               28.65%
                               裁
                         副总裁、财务总
     2          陈兴垚                               10.32%
                               监
                         副总裁、新好纵
     3          吉崇星                               8.60%
                             队总裁
                         副总裁、新海纵
     4          陶玉岭                               8.60%
                             队总裁
                         董事会秘书、首
     5           兰佳                                4.87%
                         席战略投资官
     6          朱利强      总裁助理                 4.58%
     7          王普松    投资发展总监               4.58%
     8          闫之春     首席科学家                8.60%
     9          贾友刚     饲料 BU 总裁              4.01%
    10          刘继青     禽 BU 总裁                3.15%
    11          刘怀伟     食品 BU 总裁              2.87%



                               2
    12          冯小辉       海外 BU 总裁      2.87%
    13          严帅      新六纵队总裁         3.44%
    14          王建民    新望纵队总裁         2.01%
    15          龚华忠   育种事业部总裁        2.01%
    16          王谡      公共事务总监         0.86%
                合计                          100.00%

      2、契约型基金管理人:“瑞颐新希望成长一号私募证券投资

基金”的管理人为“北京瑞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该公司已在中国

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管理人登记编码:P1066471)。

该基金管理人为独立第三方,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

高管和参与本基金的核心骨干不存在关联关系。基金管理人按照诚实

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履行上述 16 位增持人的受托人义务,独立管

理和运用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人和参与本基金的高管、核心骨干与公

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任何一致行动安排,亦不存在任何

一致行动计划,不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经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

及内在价值的高度认可。

    2、拟增持股份的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25,000 万元(含本数)。

    3、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计划不设定价格区间,增持将

基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并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

本市场整体趋势实施增持计划。

    4、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增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6 个月内

完成。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停牌的,增

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


                                 3
       5、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前提下,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

统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6、资金来源:自有资金/自筹资金。

       7、锁定安排:该基金增持完成后,该基金两年内至少 50%不减

持。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1、因公司股价波动幅度较大,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

       2、本次增持计划存在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导致增持计划无

法实施的风险。

       四、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股份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

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

人发生变化。

       2、公司将继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相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五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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