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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 希 望: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2023-04-29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2 年度述职报告

      我们作为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严格依照《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独立地履行了独立董
 事的职责,积极出席了公司 2022 年度召开的相关会议,谨慎审核公
 司提交的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
 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2022 年度出席董事会及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2 年度,我们以现场出席与通讯方式参加了公司召开的各次
 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对提交到董事会、股东大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
 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的沟通。参会具体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情况
                                                           是否连   列席
独立董事姓   本报告期              以通讯
                                             委托          续两次   股东
             应参加董    现场出      方式           缺席
    名                                       出席          未亲自   大会
             事会次数    席次数      参加           次数
                                             次数          参加会   次数
                                     次数
 王佳芬        9           2         7        0     0        议否    1
 蔡曼莉        15          3         12       0     0        否      2
 陈焕春        15          3         12       0     0        否      3
 Deng Feng
               6           1         5        0     0        否      1
 (邓锋)

      二、2022 年度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2 年度,我们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在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
 及查阅相关文件的前提下,就公司关联交易、回购公司股份、股权激
 励计划、募集资金管理、人事变动等事项发表了 18 项事前认可意见或
 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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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                                 意见名称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2022 年 1 月 5 日
                      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
2022 年 1 月 5 日
                      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2022 年 2 月 23 日
                      的独立意见

2022 年 4 月 12 日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2022 年 4 月 18 日
                      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二
2022 年 4 月 26 日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证券及衍生品投资风险控
2022 年 4 月 28 日
                      制情况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2022 年 5 月 20 日
                      独立意见

2022 年 5 月 31 日    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2022 年 7 月 25 日    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
2022 年 8 月 29 日
                      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
2022 年 8 月 29 日
                      意见及专项说明
                      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2022 年 9 月 8 日
                      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
2022 年 10 月 20 日
                      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
2022 年 10 月 28 日
                    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
2022 年 11 月 9 日
                    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
2022 年 12 月 21 日
                    意见

2022 年 12 月 26 日 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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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上,我们认为:在 2022 年度,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
集、召开和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对公司 2022 年度各次董事会决议
没有异议。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一)认真地对公司进行现场调研,全面了解公司的运作和经营
情况。我们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及其他时间到公司进行
实地了解和检查,深入了解公司的运作和经营情况,分别与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了密切联系,通过参加
公司会议或重大事项提前沟通的方式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及经营
决策的进展情况。
    (二)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报告期内,我们分别担任了董事会各
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和委员。在任职期间,我们根据公司实际情况,
通过召开会议及与公司相关人员沟通等方式,认真听取了相关人员的
汇报并定期查阅公司的财务报表及经营数据,积极研究符合公司发展
方向的经营策略,为公司的健康、快速发展出谋划策。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
    (一)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在 2022 年度,我们持续地
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情况,并督促公司相关人员按照深交所《股票上
市规则》、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做好披露工作。
在 2022 年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事务
管理办法》的规定,通过电话、邮件、微信等多种途径,与公司保持
密切联系,持续关注报纸、网络等有关媒体关于公司的相关报道及信
息披露情况,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程及进展情况,掌握公司
的运行动态,督促公司建立健全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促进投资者关系
管理,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密切关注公司经营决策。日常工作中,我们与公司保持了
良好沟通,通过多种途径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资金往来情况、关联
交易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决议
的执行情况等相关事项,运用所擅长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积极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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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的发展、管理及资本运作出谋划策,帮助董事会作出独立、客观、
科学的决策。
       (三)加强对 2022 年年报编制工作的监督。在公司的 2022 年
年报编制和披露的过程中,我们认真地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全年生产
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了解、掌握 2022 年年报审计
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并与年审会计师
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沟通,以确保审计报告能全面反映公
司真实情况,切实地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加强学习,依法行使独立董事的各项职责、职权。为了促
进公司依法规范实施经营管理,提高公司经营效率,为切实履行独立
的董事职责,我们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不断加深对相
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以加强投资者保护意识和能力。我们积极参加
了四川证监局和公司组织的各项学习培训,提升了对规范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等的相关法规加深了认识和理解,
提高了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了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
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
议,切实履行保护公司和股东权益的职责。
       五、其它工作
       (一)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二)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情况。
       (三)独立董事蔡曼莉女士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 2022 年 5 月
31 日召开的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
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
股东征集表决权。
       六、公司对独立董事工作提供协助的情况
       2022 年度,公司能够保证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
权,为独立董事履行工作职责提供了必须的工作条件,其相关工作人
员给予了积极有效地配合和帮助,资料提供及时、详细。就此,我们
对公司一直以来给予独立董事工作的理解、支持和配合表示衷心的感
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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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 年,我们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对独立董事职
责的规定与要求,继续本着忠实、勤勉、独立公正的原则,认真地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
作用,推动更好实现董事会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的功能,加强对
重点领域的关注和监督,为公司董事会决策提供参考建议,切实维护
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在新的一年里,
期望公司进一步开拓市场、规范运作,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以
更加优异的业绩回报广大股东。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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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仅为《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2 年度
述职报告》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王佳芬                蔡曼莉                陈焕春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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