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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 希 望:董事会关于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说明2023-04-29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 2022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说明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

况说明如下:

    一、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公司 2022 年年度财务报告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注册会计师审计,并由其出具了川华信审(2023)第 0043

号审计报告:根据审计报告,公司 2022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的净利润为-1,460,610,042.32 元,按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68,235,409.56 元,股权激励人员已收到的现金股利中未达到股权激

励条件的部分,予以退回的金额为 65,812.50 元,支付永续债利息

181,931,816.98 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11,182,964,166.86 元,年

度可分配利润为 9,472,252,710.50 元。母公司 2022 年度实现净利润

为-208,598,772.89 元,股权激励人员已收到的现金股利中未达到股

权激励条件的部分,予以退回的金额为 65,812.50 元,支付永续债利

息 181,931,816.98 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3,251,038,310.51 元,年

度可分配利润为 2,860,573,533.14 元。

    结合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2023 年公司日常经营对资金需求

较大,留存未分配利润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求,有利于保障公司

正常生产经营和稳定发展,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

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综合考虑公司长远
发展和短期经营发展,公司 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为:2022 年

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

转至下一年度。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

的规定,公司近三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 1,029,958,942.31 元视

同现金分红。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已超过最近三

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相关规定。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到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2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

的规定,公司近三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 1,029,958,942.31 元视

同现金分红。结合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2022 年公司日常经营对

资金需求较大,留存未分配利润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求,有利于

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稳定发展,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实现公司

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综合考虑

公司长远发展和短期经营发展,公司董事会同意 2022 年度不派发现

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

一年度。

    三、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计划

    公司 2022 年度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以满足公司一般营

运资金和未来利润分配的需要。今后,公司将一如既往的重视以现金

分红方式对股东进行回报,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
股东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与广大投资者

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四、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 年 4 月 27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

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

定的要求,我们对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进行了认真审阅,并

发表如下独立意见:经审核,公司董事会提出的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提出本

预案,系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盈利

水平等因素作出的安排,有利于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稳定发展,

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

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本预案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故同意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