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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云南铜业: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与云南迪庆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2018-10-30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与云南迪庆有色金属有
     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交所《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
为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对公司与云南迪庆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以下
简称“迪庆有色”)关联交易的事项进行了审议,现发表以
下独立意见:
    (一)本次双方拟签署的《铜精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
议,定价原则公允,双方公平公正展开贸易往来,符合全体
股东的利益和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该关联交易能够拓宽原料采购渠道,保证公司正
常生产,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
   (三)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依法经过董事会审议表决,关
联董事已按规定回避表决,审议和表决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独立董事:杨先明、尹晓冰、和国忠、陈所坤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