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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云南铜业: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公司2018年追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2018-12-29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对公司 2018 年追加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
会议审议的《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8 年度追加日
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在全面了解相关
情况后,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8 年度追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前已取得我们的事
前书面认可,我们认为董事会在召集、召开董事会会议及做
出决议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此议
案已获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
事回避表决。
    二、经过审慎审核,我们认为公司 2018 年度追加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事项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的原则,所涉追
加关联交易事项的运营方式和定价原则未发生变更,不存在
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独立董事:杨先明   尹晓冰    和国忠   陈所坤


                                      2018 年 12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