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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云南铜业: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档案管理细则(2019年1月)2019-01-18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档案管理细则

(经 2019 年 1 月 17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第七

               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切实做好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以下简称“三会”)档
案文件的管理,保证档案的完整与准确,有效保护及利用档
案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档案法实施办法》和《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
限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三会档案,是指在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
大会中形成的对公司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
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 三会档案是公司重要档案之一,由证券部负责
整理,并报公司综合管理部集中归档及管理。
                  第二章 适用范围及职责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监事会
各类文件资料(以下简称“三会资料”),公司证券事务各类资
料,公司首次募集资金发行、增发、股权分置等各类专项资
料。
    (一)“三会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董事会、股东
大会、监事会会议过程中形成的议案、投票表决单、会议记
录、函件、法律意见书等文件资料。
    (二)证券事务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向中国证监
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的各类材料,包括申请文件及批复、
报告、函件等;公司与中介机构、新闻媒体的各类合作协议、
意向书;投资者关系维护中形成的文件资料;公司信息披露
中形成的文件资料;股东名册资料、董事名册、股东及董事
持股资料;董事会、监事会印章使用记录;信息接收、回复
记录。
    (三)专项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中介结构(信用评估
机构、会计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的评估文件、审计报告
及法律意见书、发行方案、发行公告、上市推荐书等。
               第三章 档案文件归档要求
    第五条 归档文件必须完整、准确、系统、真实,签署
齐全。
    第六条 为统一立卷规范,保证案卷质量,立卷工作由
档案管理人员负责组卷、编目。文件归档中应遵循文件材料
形成规律和特点,保持文件间的相互联系,按照一类一档的
原则进行归档。全部档案分别按不同门类、载体、保管期限
排列、编号、固定位置。
    第七条 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30 年、10 年,具
体保管期限的鉴定依据国家档案局相关规定。
    第八条 电子文件和电子档案
    (一)电子文件是指在处理公务过程中,通过计算机等
电子设备形成、办理、传输和存储的文字、图标、音像、音
频、视频等不同形式的信息记录。
    (二)电子档案是以上具备保存价值的已归档的电子文
件及相应的支持软件和软、硬件说明。
    (三)电子文件的归档与电子档案的管理,按照国家档
案局电子归档相关文件执行。
    第九条 档案文件归档流程
    (一)接收或形成的文件材料,应按档案管理标准及时
加工整理,科学分类和编目,并及时入库、上架。
    (二)对整理好的卷宗按有关规定进行著录和标引,司
档案文件管理人员及时档案信息录入工作。卷宗扫描后录入
计算机形成电子文档。
    (三)档案文件管理人员对已归档文件、卷宗、电子文
档进行入库记录和移出档案的登记工作,准确记录档案库存
数据,做到帐物相符。
    第十条 密级文件和涉密档案
    (一)涉密文件信息资料保密管理坚持专人负责、专门
登记、专柜存放、全程管理、确保安全的原则。
    (二)档案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保密工
作的规定,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中华人
民共和国保密法》,保密档案的管理按照公司档案管理办法
执行。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一条 未尽事宜参照《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档案
管理办法》执行。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执行。
    第十三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