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吴国红先生为公司 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云南 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 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吴国红先生为董事候选人的事项发表 如下独立意见: 一、公司董事会提名吴国红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表 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名程序和 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二、所提名的董事候选人吴国红先生,任职资格符合《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候 选人个人履历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况,未 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 情况。 三、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同意提名吴国红先生为公 司董事候选人,并将此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杨先明、尹晓冰、和国忠、陈所坤 二〇一九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