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云南铜业:云南迪庆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过渡期损益专项审计报告2019-04-03  

						        云南迪庆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
                过渡期损益专项审计报告


专项审计报告

                                                                天职业字[2019]14354 号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云南迪庆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迪庆有色”)2016 年 10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期间的损益表及其附注(以下简称“过渡期损益表”)。

    我们认为,后附的过渡期损益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过渡期损益表附注二所述的编制基
础编制,公允反映了迪庆有色 2016 年 10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期间的经营成果。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
过渡期损益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
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迪庆有色,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
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过渡期损益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过渡期损益表附注二所述的编制基础编制过渡期损益表,使其实现公允
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过渡期损益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
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迪庆有色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
事项,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迪庆有色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四、注册会计师对过渡期损益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1
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
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
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
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了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
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专项审计报告(续)

                                                            天职业字[2019]14354 号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
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
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
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
效性发表意见。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
能导致对迪庆有色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
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
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
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迪庆有色公司不
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包括披露),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
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
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五、使用限制

    本报告仅供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因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确定迪庆有色过渡期间的损益
状况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因使用本报告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注册会计师及
本事务所无关。




                                        2
专项审计报告(续)

                                                   天职业字[2019]14354 号

    [此页无正文]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二○一九年四月一日

                                    中国注册会计师:




                                3
                                         利润表
编制单位:云南迪庆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                                      金额单位:元
                                                   2016 年 10 月 1 日至
                   项            目                                          附注编号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期间

一、营业总收入
                                                        1,452,832,993.32

  其中: 营业收入                                                               六、1
                                                        1,452,832,993.32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1,101,635,719.83

   其中:营业成本                                                               六、1
                                                           764,720,372.43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税金及附加                                                             六、2
                                                            63,240,175.82

        销售费用                                                               六、3
                                                            46,062,885.82

        管理费用                                                               六、4
                                                           102,049,942.60

        研发费用                                                               六、5
                                                            14,102,357.68

        财务费用                                                               六、6
                                                           116,029,870.16

            其中:利息费用
                                                           121,780,607.95

                     利息收入
                                                             5,901,036.77

        资产减值损失                                                           六、7
                                                            -4,569,884.68

   加:其他收益                                                                六、8
                                                             1,021,302.13

                                           4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资产处置收益(亏损以“-”号填列)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352,218,575.62

    加: 营业外收入                                                                     六、9
                                                                    302,239.60

    减:营业外支出                                                                    六、10
                                                                  1,071,214.82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351,449,600.40

    减:所得税费用                                                                    六、11
                                                                 90,042,677.56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261,406,922.84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一) 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二) 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七、综合收益总额                                                261,406,922.84
八、每股收益
   (一) 基本每股收益
   (二) 稀释每股收益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注:表中加△楷体项目为金融类企业专用。

                                             5
                 云南迪庆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
     2016 年 10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期间的
                               过渡期损益附注
                 (除另有注明外,所有金额均以人民币元为货币单位)




    一、公司的基本情况


    云南迪庆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成立于 2004 年,现

隶属于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于 2004 年 6 月 8 日取得迪庆藏族自治

州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 53340001000608 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76044510-9 号组织机构

代码证,云国税字 533421760445109 号税务登记证。公司经过多次的股权变更和增资,目前

公司注册资本为 194,821.00 万元,实收资本为 194,821.00 万元,分别为云南铜业股份有限

公司 97,429.98 万元,占总资本的 50.01%;云南铜业(集团)有限公司 74,480.07 万元,占

总资本的 38.23%;云南黄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2,910.95 万元,占总资本的 11.76%。

    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34007604451096。

    公司住所: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香格里拉市格咱乡格咱村普朗铜矿。

    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旭东。

    经营范围:普朗铜矿矿产资源采、选及其产品销售、矿业开发项目管理、矿山工程项目

承建、矿山生产经营综合管理、科技研发、技术咨询;普朗铜矿的地质勘查、矿产资源勘查、

矿产品的购销;原材料采购、销售及土地、房屋的租赁、机械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主营业务:铜精矿生产及销售。

    公司所属行业:有色金属采选行业。

    公司设有董事会、股东会、总经理办公会,对公司重大决策和日常工作实施管理和控制。

    公司下设投资管理部、安全环保部、生产部、矿产资源部、财务部、纪检监察部、党政

办公室、党群工作部、人力资源部等职能管理部门。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一)编制基础
                                         6
    本公司自 2016 年 10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期间的损益表及其附注(以下简称“过

渡期损益表”)是基于本公司 2016 年 10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期间的实际经营情况,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具体会计准则和其后颁布的企

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简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

下述特殊编制基础编制。

    本公司编制 2016 年 10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期间的损益表是因云南铜业股份有限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确定本次所购买的资产云南迪庆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于过渡期

间的损益状况。根据《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与云南铜业(集团)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

股权转让协议》和《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与云南黄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

的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过渡期间是指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的期间,评估基准日为 2016 年 9

月 30 日,交割日是 2018 年 12 月 25 日,管理层决定本损益表期间为 2016 年 10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并且不再列报 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表、2016 年 10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期间的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相应比较数据和附注。

    (二)持续经营

    公司对自报告期末起 12 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评估后,确认公司具备持续经营能力,未发

现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不利因素。


     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一)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基于上述编制基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财政部已颁布的最新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

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16

年 10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期间的经营成果。

    此外,本财务报表参照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

一般规定》(2014 年修订)(以下简称“第 15 号文(2014 年修订)”)的列报和披露要求。

    (二)会计期间和经营周期

    公司的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会计中期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本

公司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但本次会计期间为 2016

年 10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三)记账本位币


                                            7
    本公司采用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

    (四)计量属性在本期发生变化的报表项目及其本期采用的计量属性

    本公司采用的计量属性包括历史成本、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和公允价值。

    (五)现金流量表之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流量表的现金指企业库存现金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指持有的期
限短(一般是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
风险很小的投资。

    (六)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业务折算

    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金额。资产负债表日,
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除与购建
符合资本化条件资产有关的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外,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
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人民币金额;以
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差额计入当期损
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2.外币财务报表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
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
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
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七)金融工具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四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两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其他金融负债。

    2.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计量方法和终止确认条件

    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初始确认金融资产
或金融负债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

                                        8
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本公司按照公允价值对金融资产进行后续计量,且不扣除将来处置该金融资产时可能发
生的交易费用,但下列情况除外:(1)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及贷款和应收款项采用实际利率法,
按摊余成本计量;(2)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
以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按照成本计量。

    本公司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对金融负债进行后续计量,但下列情况除外:(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不扣除将来结清
金融负债时可能发生的交易费用;(2)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
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负债,按照成本计量;(3)不属于指
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或没有指定为以公
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并将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在初始确认后按照
下列两项金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1)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或有事项》
确定的金额;2)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原则确定的累
积摊销额后的余额。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除与套期保值有关外,按照如下
方法处理:(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
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在资产持有期间所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
认为投资收益;处置时,将实际收到的金额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
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持有
期间按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投资收益;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现金股利,于被投
资单位宣告发放股利时计入投资收益;处置时,将实际收到的金额与账面价值扣除原直接计
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后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

    当收取某项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已终止或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
和报酬已转移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解除时,相应终
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本公司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了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
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
并将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
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1)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
融资产;(2)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
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所
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2)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
值变动累计额之和。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
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
                                         9
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
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之和。

     4.主要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以活跃市场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
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采用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
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
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确定其公允价值;初始取得或源生的金融资产或承担的金融负债,以
市场交易价格作为确定其公允价值的基础。

     5.金融资产的减值测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外的金融资产的账
面价值进行检查,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

     对单项金额重大的金融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可以单
独进行减值测试,或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
试未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包括单项金额重大和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
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再进行减值测试。

     按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期末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账面价值与
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之间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
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或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
产发生减值时,将该权益工具投资或衍生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与按照类似金融资产当时市
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较大幅度下降,或在综合考虑各种相关因素后,预期
这种下降趋势属于非暂时性的,确认其减值损失,并将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
累计损失一并转出计入减值损失。

     (八)应收款项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           应收帐款 500 万元,其他应收款 100 万。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2.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1)确定组合的依据及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确定组合的依据将应收款项按款项性质分成不同的组合:

组合 1                               销售货款和往来款。

组合 2                               内部职工备用金和代扣代缴款等。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10
组合 1                              账龄分析法。

组合 2                              不计提坏账准备。

     (2)账龄分析法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含 1 年,以下同)

1-2 年                                           10.00                     10.00

2-3 年                                           20.00                     20.00

3-4 年                                           30.00                     30.00

4-5 年                                           50.00                     50.00

5 年以上                                         100.00                   100.00

     3.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           预计无法全款收回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对应收票据、预付款项、及长期应收款等其他应收款项,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
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九)存货

     1.存货的分类

     存货包括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
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发出存货采用移动加权平均法。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存货类别成本高于可变现净
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
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
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
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
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
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4.存货的盘存制度

     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11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低值易耗品

    按照次数分次进行摊销。

    (2)包装物

    按照次数分次进行摊销。

    (十)长期股权投资

    1.投资成本的确定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承担债务或
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
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合并对
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
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应当以持股比例计算的合并日应享有被合并方账面所
有者权益份额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其原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
上合并日取得进一步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
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在购买日按照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作为其
初始投资成本。

    (3)除企业合并形成以外的:以支付现金取得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其初始
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
投资者投入的,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
不公允的除外)。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在本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采用成本
法核算;对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采用成本法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
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按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
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并同时根据有关资产减值政策考虑长期投资是否减值。

    采用权益法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
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归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
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
权投资的成本。

                                        12
    采用权益法时,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的
份额,确认投资损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
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按照本集团的会计政策及
会计期间,并抵销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归属于
投资企业的部分(但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应全额确认),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
进行调整后确认。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长
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本集团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
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本集团负有承担额外损失
义务的除外。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
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3.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控制,是指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
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回报金额;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
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4.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4.1 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但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但不丧失控制权时,应当将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
应的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4.2 部分处置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情形

    部分处置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子公司控制权的,对于处置的股权,应结转与所
售股权相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出售所得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
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损失);同时,对于剩余股权,应当按其账面价值确认为长期股权投
资或其它相关金融资产。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子公司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应按
有关成本法转为权益法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5.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在资产负债表日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减值的,
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十一)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计价和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个会
计年度的有形资产。

    固定资产以取得时的实际成本入账,并从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次月起采用年限平均
法计提折旧。
                                         13
     2.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项目                 折旧年限(年)        预计净残值率(%)     年折旧率(%)

一般生产用房屋建筑物            20.00、35.00          0.00、5.00      2.71、4.75、5.00

受腐蚀生产用 房屋建筑
                                10.00、25.00             5.00            3.80、9.50
物

机器设备                        10.00、12.00             5.00            7.92、9.50

运输设备                            8.00                 5.00              11.88

办公设备及其他设备                  5.00                 5.00              19.00

     3.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固定资产发生减值的,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
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4.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方法

     符合下列一项或数项标准的,认定为融资租赁:(1)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
权转移给承租人;(2)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预计将远低于行
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承租人将会行使这种选
择权;(3)即使资产的所有权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通常占租赁资
产使用寿命的 75%以上(含 75%)];(4)承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几乎
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90%以上(含 90%)];出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
收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90%以上(含 90%)];(5)租赁资产
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

     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中较
低者入账,按自有固定资产的折旧政策计提折旧。

     (十二)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工程实际成本转入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
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先按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
调整原暂估价值,但不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

     2.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在建工程发生减值的,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
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减值损失一经计提,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十三)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

                                           14
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1)当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2)借款费
用已经发生;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
续超过 3 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费用,直至资
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3)当所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
用停止资本化。

    3.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
利息费用(包括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
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应予资本化的利息
金额;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
门借款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
的利息金额。

    (十四)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采矿权、非专利技术、软件等,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2.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按照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
实现方式系统合理地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具体年限如下:

                 项目                                摊销年限(年)

 土地使用权                                           20.00-50.00

 非专利技术                                              10.00

 专利权                                                  10.00

 软件                                                     5.00


    采矿权采用产量法摊销,以采矿权价款为基础,按矿产资源消耗量占探明储量比例(以
国土资源部门批准为基础)进行摊销,计入成本科目;探矿权不摊销,在“在建工程”科目
核算,期末进行减值测试。探矿结束,若形成采矿权的,自转为采矿权且矿山投产之日开始,
采用与采矿权同样的方法摊销,若不能形成采矿权的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

    3.使用寿命确定的无形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按照账面价值与
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
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


                                        15
    4.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
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
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3)无形资产
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
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证明其有用性;(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
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5)归属于该无形
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十五)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发生额入账,在受益期或规定的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
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十六)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是指本集团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除股份支付以外
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
利。本集团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受赡养人、已故员工遗属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属
于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

    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
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对于利润分享计划的,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确认相关的应付职工薪酬:(1)本公司因
过去事项导致现在具有支付职工薪酬的法定义务或推定义务;(2)因利润分享计划所产生的
应付职工薪酬义务金额能够可靠估计。

    如果本公司在职工为其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十二个月内,不需要全部支
付利润分享计划产生的应付职工薪酬,该利润分享计划适用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有关规定。
本集团根据经营业绩或职工贡献等情况提取的奖金,属于奖金计划,比照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进行处理。

    2.辞退福利

    本公司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
而提出给予补偿,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时和确认与涉及支
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费用时两者孰早日,确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补偿而
产生的负债,同时计入当期损益。



    3.设定提存计划

    本公司职工参加了由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实施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本公司以
                                        16
当地规定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缴纳基数和比例,按月向当地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缴纳
养老保险费。职工退休后,当地劳动及社会保障部门有责任向已退休员工支付社会基本养老
金。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上述社保规定计算应缴纳的金额确认为负债,
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4.设定受益计划

    (1)内退福利

    本公司向接受内部退休安排的职工提供内退福利。内退福利是指,向未达到国家规定的
退休年龄、经本公司批准自愿退出工作岗位的职工支付的工资及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
本公司自内部退休安排开始之日起至职工达到正常退休年龄止,向内退职工支付内部退养福
利。对于内退福利,本公司比照辞退福利进行会计处理,在符合辞退福利相关确认条件时,
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期间拟支付的内退福利,确认为负债,计入当期损益。
精算假设变化及福利标准调整引起的差异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其他补充退休福利

    本公司亦向满足一定条件的职工提供国家规定的保险制度外的补充退休福利,该等补充
退休福利属于设定受益计划,资产负债表上确认的设定受益负债为设定受益义务的现值减去
计划资产的公允价值。设定受益义务每年由独立精算师采用与义务期限和币种相似的国债利
率、以预期累积福利单位法计算。与补充退休福利相关的服务费用(包括当期服务成本、过去
服务成本和结算利得或损失)和利息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
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十七)收入

    1.销售商品

    销售商品收入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1)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转移给购货方;(2)不再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不再对已售出的商品实
施有效控制;(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4)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5) 相
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提供劳务

    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在资产负债表日能够可靠估计的(同时满足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
计量、相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
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的收入,并按已经发生的成本占
估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在资产负债表日不能
够可靠估计的,若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按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
提供劳务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劳务成本;若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
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不确认劳务收入。

    3.让渡资产使用权

                                        17
    让渡资产使用权在同时满足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收入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
认让渡资产使用权的收入。利息收入按照他人使用本集团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
定;使用费收入按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

    4.建造合同

    (1)建造合同的结果在资产负债表日能够可靠估计的,根据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合同收入
和合同费用。建造合同的结果在资产负债表日不能够可靠估计的,若合同成本能够收回的,
合同收入根据能够收回的实际合同成本予以确认,合同成本在其发生的当期确认为合同费用;
若合同成本不可能收回的,在发生时立即确认为合同费用,不确认合同收入。

    (2)固定造价合同同时满足下列条件表明其结果能够可靠估计:合同总收入能够可靠计
量、与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能够清楚地区分和可靠地计量、
合同完工进度和为完成合同尚需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成本加成合同同时满足下列条
件表明其结果能够可靠估计:与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能够
清楚地区分和可靠地计量。

    (3)确定合同完工进度的方法为已经完成的合同工作量占合同预计总工作量的比例/实
际测定的完工进度。

    (4)资产负债表日,合同预计总成本超过合同总收入的,将预计损失确认为当期费用。
执行中的建造合同,按其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待执行的亏损合同,按其差额确认预计负
债。

    (十八)安全生产费用

    本公司按照《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 号)规定,提取
安全生产费用,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公司或者项目安全生产条件,并在成本中列支。

    根据财政部 2010 年 6 月 21 日发布的财会〔2010〕8 号文《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3 号》,
公司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的安全费用以及具有类似性质的各项费用,应当计入相关产品的
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在股东权益中的“专项储备”项下单独反映。公司使用提取的安全生
产费时,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公司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形成固定资产
的,应当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安全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
为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
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十九)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包括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
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3.政府补助采用总额法: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

                                         18
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
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
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
期损益。

    4.政府补助采用净额法: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
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冲减相
关成本。

    5.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
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6.本公司将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
关成本费用;将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

    7.本公司将取得的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按照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和财政将贴
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两种情况处理:

    (1)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本公司提供贷款
的,本公司选择按照下列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1)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
相关借款费用。

    2)以借款的公允价值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并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借款费用,实际收到的
金额与借款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递延收益。递延收益在借款存续期内采用实际利率法
摊销,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2)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的,本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二十)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1.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
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数之间的差额),按照预期收回
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2.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
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
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3.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

                                        19
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
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转回减记的金额。

    4.本公司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但不包括下列
情况产生的所得税:(1)企业合并;(2)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者事项。

    (二十一)经营租赁、融资租赁

    1.经营租赁

    本公司为承租人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金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确认为
当期损益,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为出租人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金确认为当期损益,发生的初
始直接费用,除金额较大的予以资本化并分期计入损益外,均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
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融资租赁

    本公司为承租人时,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以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
赁付款额现值中两者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
入账价值,其差额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赁资产价值。在租赁期
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费用。

    本公司为出租人时,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以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
费用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同时记录未担保余值;将最低租赁收款额、初始
直接费用及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之和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在租赁期各个期间,
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收入。


     四、税项

    (一)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增值税            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                                17%/16%、6%

资源税            铜精矿含铜销售收入减运费                                  5%

房产税            从价计征的,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 30%后余值的 1.2%计缴      1.2%

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缴流转税税额                                            1%

教育费附加        应缴流转税税额                                            3%

地方教育费附加    应缴流转税税额                                            2%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25%


     五、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前期差错更正的说明

                                            20
       1.会计政策的变更

       本公司自 2018 年 1 月 1 日采用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
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相关规定。会计政策变更导致影响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新增研发费用报表科目,研发费用不再在管理费用   增加研发费用 14,102,357.68 元,减少管理费用

科目核算                                       14,102,357.68 元

       2.会计估计的变更

       报告期内无会计估计的变更情况。

       3.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无前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情况。


       六、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项目                            2016 年 10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期间

主营业务收入                                                                        1,446,747,435.50

其他业务收入                                                                             6,085,557.82

                    合计                                                            1,452,832,993.32

主营业务成本                                                                           761,269,839.76

其他业务成本                                                                             3,450,532.67

                    合计                                                               764,720,372.43

       2.税金及附加

                    项目                            2016 年 10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期间

资源税                                                                                  62,546,965.43

印花税                                                                                     587,075.70

车船使用税                                                                                  85,632.20

教育费附加                                                                                    3,555.37

房产税                                                                                        2,136.04

城市维护建设税                                                                                     711.08

土地使用税                                                                                         181.91

其他                                                                                        13,918.09

                    合计                                                                63,240,175.82

       3.销售费用


                                               21
                 费用性质           2016 年 10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期间

运输费                                                                  44,684,704.70

职工薪酬                                                                 1,098,174.71

办公费                                                                     132,937.31

差旅费                                                                      87,222.48

折旧费                                                                      43,041.40

其他                                                                        16,805.22

                     合计                                               46,062,885.82

       4.管理费用

                    费用性质        2016 年 10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期间

职工薪酬                                                                66,474,525.79

折旧摊销费                                                              18,957,953.87

水电费                                                                   1,761,542.18

咨询费                                                                   1,546,299.19

差旅费                                                                   1,339,920.69

物业管理费                                                               1,248,716.31

香木公路养护费                                                           1,244,881.24

党建经费                                                                 1,055,950.48

业务招待费                                                                 931,229.00

交通运输费                                                                 778,551.24

技术服务费                                                                 663,876.01

修理费                                                                     613,142.81

办公费                                                                     486,394.78

租赁费                                                                     414,415.99

其他                                                                     4,532,543.02

                      合计                                             102,049,942.60

       5.研发费用

                     项目           2016 年 10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期间

新品研制工艺费                                                           9,768,120.71

材料费                                                                   4,296,400.04

差旅费                                                                      34,222.37

办公费                                                                        3,614.56

                     合计                                               14,102,357.68

       6.财务费用
                               22
                费用性质                          2016 年 10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期间

利息支出                                                                               121,780,607.95

减:利息收入                                                                             5,901,036.77

汇兑损益                                                                                          0.04

其他                                                                                       150,298.94

                   合计                                                                116,029,870.16

   7.资产减值损失

                   项目                           2016 年 10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期间

坏账损失                                                                                -4,569,884.68

                   合计                                                                 -4,569,884.68

   8.其他收益

                                                        2016 年 10 月 1 日至 2018 年     与资产相关/
                            项目
                                                              12 月 31 日期间            与收益相关

失业稳岗补贴                                                             311,715.26       与收益相关

迪庆州财政局 2015 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省级补助                           199,047.64       与资产相关

香市财政局 2016 年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                            41,666.68       与资产相关

香市财政局 2018 年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                            31,372.54       与资产相关

云南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项目省补资金                                 166,666.70       与资产相关

政府专项补助资金(跨越式发展扶持资金)                                   270,833.31       与资产相关

                            合计                                       1,021,302.13

   9.营业外收入

   (1)分类列示

                     项目                          2016 年 10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期间

失业稳岗补贴                                                                              296,439.60

罚没收入                                                                                    5,500.00

赔偿收入                                                                                      300.00

                     合计                                                                 302,239.60

   10.营业外支出

                          项目                       2016 年 10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期间

1.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                                                                   71,702.36

2.公益性捐赠支出                                                                          853,974.00

3.牦牛意外死亡补偿费                                                                        4,800.00

4.车辆购置税滞纳金                                                                         10,738.46
                                             23
                     项目           2016 年 10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期间

5.尾矿库罚款支出                                                       130,000.00

                     合计                                           1,071,214.82

   11.所得税费用

   (1)分类列示

                   项目          2016 年 10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期间

当期所得税                                                         80,163,299.82

递延所得税                                                          9,879,377.74

                   合计                                            90,042,677.56




                                               云南迪庆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九年四月一日




                            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