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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云南铜业:关于公司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2019-04-03  

						关于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

                                                                 天职业字[2019]87 号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18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以
及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下简称“财务报表”),并于 2019 年 4 月 1 日签发了“天职
业字[2019]77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37 号-涉及财务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
务的信息披露》的要求,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编制了本专项说明所附的《云南铜业股份有
限公司 2018 年度通过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汇总表》(以下简称“汇
总表”)。

    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的
责任。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
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
除了对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实施于 2018 年度会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交易的相关
审计程序外,我们并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或其他程序。

    为了更好地理解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
金融业务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仅供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报送
2018 年度报告使用,未经本事务所书面同意,不得作任何形式的公开发表或公众查阅,不得
用于其他用途。

    附件:《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通过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贷款等金融
业务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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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页无正文]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二○一九年四月一日

                                 中国注册会计师:




                             2
附件: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通过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汇总表
 编制单位: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收取或支付的利息、
                   项目名称            行次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余额
                                                                                                                                          手续费

  一、存放于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    1           505,908,550.84   408,125,515,348.35    407,489,990,073.35    1,141,433,825.84          20,727,463.29

  (一)活期存款                        2           471,308,550.84   407,696,515,348.35    407,095,390,073.35    1,072,433,825.84          16,898,241.94

  (二)七天通知存款                    3            34,600,000.00        429,000,000.00      394,600,000.00       69,000,000.00            3,829,221.35

  (三)三个月定期存款                  4

  二、向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贷款        5           998,000,000.00        100,000,000.00         4,000,000.00    1,094,000,000.00          51,494,448.97

  (一)短期借款                        6           380,000,000.00        100,000,000.00                          480,000,000.00           23,288,691.68

  (二)长期借款                        7           618,000,000.00                               4,000,000.00     614,000,000.00           28,205,757.29

  三、向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贴现        8                                 312,675,947.70                          312,675,947.70            5,699,831.11

         银行承兑汇票                   9                                 312,675,947.70                          312,675,947.70            5,699,831.11


    注:1、根据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22 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与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本公司与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铝业公司的金融类全资子公司,以下简
称“中铝财务公司”)继续签订了《金融服务协议》,中铝财务公司向本公司及其合并范围内的相关子公司提供存款、结算、信贷及其他金融服务;该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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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经双方签署并经过相关法律程序后生效,有效期为三年,自 2016 年 8 月 29 日开始计算。

    2、本次《金融服务协议》较 2015 年《金融服务协议》存在以下变更:

    (1)存款服务中,在《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内,日存款余额(含应计利息)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

    (2)本协议经双方签署并经过相关法律程序后生效,有效期为三年,自 2016 年 8 月 29 日开始计算。

    3、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在中铝财务公司的存款为 1,141,433,825.84 元,收取存款利息 20,727,463.29 元;短期借款期末余额为
480,000,000.00 元,支付的短期借款利息 23,288,691.68 元;长期借款期末余额为 614,000,000.00 元,支付的长期借款利息 28,205,757.29 元;中铝财
务公司承兑的应付票据期末余额为 312,675,947.70 元,支付的贴现利息及手续费为 5,699,831.11 元。除以上项业务外,未与中铝财务公司发生其他关
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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