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铜业: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2019-04-03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职业字[2019]84 号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一、管理层的责任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深圳
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规定编制《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
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
对鉴证对象信息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
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鉴证意见提
供了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公告格式规定编制,在所有
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不得用作任何其他
目的。我们同意本鉴证报告作为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
他文件一起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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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二○一九年四月一日
中国注册会计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