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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云南铜业:关于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2020-02-15  

						证券代码:000878    证券简称:云南铜业    公告编号:2020-007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 2020 年 2
月 12 日收到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云 01 民初
3316 号民事判决书,对本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昆明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昆明分行)诉讼事项作出了判
决,判决驳回本公司的诉讼请求。
    本公司已对上述诉讼事项进行了披露,具体内容详见《云
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2019 年 4 月 3 日)
和《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告》(2019 年 8
月 30 日)中“重大诉讼、仲裁事项”章节内容,以及本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21 日披露的《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
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09)。
     二、有关本次诉讼事项及判决进展情况
    2012年3月2日和6月16日,昆明万宝集源生物科技有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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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以下简称万宝集源)向本公司签发了两张商业承兑汇票,
票面金额共计为9,500万元,后本公司将该承兑汇票向民生银
行昆明分行进行了贴现。票据到期后,民生银行昆明分行提
示万宝集源付款,万宝集源以资金不足为由拒绝兑付。本公
司代万宝集源向民生银行昆明分行支付票据款1,500万元。万
宝集源因拒绝兑付上述两张商业承兑汇票,共计欠民生银行
昆明分行8,000万元。
    2013 年 8 月,民生银行昆明分行起诉万宝集源、云南华
屹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屹公司),要求万宝集源偿
付上述票据款 8,000 万元及利息、华屹公司承担抵押担保责
任。在该诉讼中,民生银行昆明分行与万宝集源、华屹公司
达成(2013)昆民速初字第 17 号民事调解书,该调解书确认
万宝集源同意偿付票据款 8,000 万元及利息,且根据云南省
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2013)昆民执字第 355-2 号执行裁定,
本公司认为民生银行昆明分行对华屹公司的抵押财产通过
“以物抵债”方式实现了票据债权。但是,民生银行昆明分行
在 2014 年 12 月 30 日擅自扣划了本公司在民生银行昆明分行
银行账户中的本金 4,345.5 万元,并一直扣留该账户内存款余
额 4,637.45 万元。之后本公司曾多次要求民生银行昆明分行
返还被扣划的款项未果,遂向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申
请判令民生银行昆明分行返还扣划款 4,345.5 万元及利息损
失 735.11 万元,以及将扣留该账户内存款余额 4,637.45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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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及时划转归还本公司。
    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18 年 12 月 3 日立案,并于 2019
年 3 月 5 日、2019 年 4 月 3 日、2019 年 4 月 15 日公开开庭
审理该案,现本公司收到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
云 01 民初 3316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本公司的诉讼请求。
       三、简要说明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止本公告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
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
影响
    2019 年 12 月本公司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2019)最高法民终 1347 号《民事判决书》,对本公司与万
宝集源诉讼事项作出判决,驳回本公司上诉,维持原判。根
据判决,本公司对万宝集源的应收账款 2.74 亿元,扣除前期
已计提坏账准备 2,000 万元,同时考虑民生银行昆明分行可
受偿部分 3,654.50 万元(通过民生银行昆明分行划扣本公司
4,345.5 万元的事实及民生银行昆明分行与万宝集源、华屹公
司达成调解协议形成的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2013)
昆民速初字第 17 号民事调解书,本公司认为民生银行昆明分
行通过“以物抵债”方式实现了 3,654.50 万元票据债权),本公
司计提坏账准备 21,745.50 万元。以上计提坏账准备事项,本
公司已于 2019 年 12 月 21 日在《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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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09)中进行了披露。
    2020 年 2 月 12 日本公司收到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
院(2018)云 01 民初 3316 号民事判决书,法院认为民生银
行昆明分行以物抵债未实现。本公司对万宝集源的应收账款
账面余额 27,400 万元,已计提坏账准备 23,745.50 万元,账
面价值 3,654.50 万元。根据上述最新判决情况,本公司按照
谨慎性原则对万宝集源的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 3,654.50 万
元,预计减少本公司 2019 年度利润 3,654.50 万元。本次计提
坏账准备不影响本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21 日发布的《云南铜
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9 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
2020-002)业绩变动方向,以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的预计范围。以上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最终数据
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数据为准。
    公司将采取积极应对措施,并根据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一)《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8)
云 01 民初 3316 号。
    特此公告。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2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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