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股票代码:000882 股票简称:华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5 债券代码:112637 债券简称:18 华联 01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1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王锐、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崔燕萍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 人员)赵京晶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2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268,009,910.73 164,905,530.38 62.5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829,710.42 -112,177,338.3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28,024,897.49 -136,411,271.01 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31,443,624.24 132,012,896.72 -0.4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007 -0.041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007 -0.041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03% -1.40%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减 总资产(元) 13,296,630,937.07 11,268,269,638.26 18.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7,298,511,482.11 8,034,012,344.89 -9.15%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10,870,429.60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 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 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 19,581,594.09 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 的投资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3,843,991.44 减:所得税影响额 3,587,108.63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854,298.59 合计 29,854,607.91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3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103,819 0 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北京华联集团投 境内非国有法人 25.39% 694,897,499 质押 486,270,000 资控股有限公司 西藏山南信商投 境内非国有法人 9.32% 255,192,878 资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龙宇坊置业 境内非国有法人 3.49% 95,580,564 有限公司 北京中商华通科 境内非国有法人 3.01% 82,378,452 质押 82,378,452 贸有限公司 北京世纪国光科 境内非国有法人 2.47% 67,616,750 贸有限公司 上海磐耀资产管 境内非国有法人 2.00% 54,747,000 理有限公司 谭有莲 境内自然人 0.27% 7,435,700 徐国华 境内自然人 0.27% 7,400,000 聂志红 境内自然人 0.26% 7,100,000 黄和平 境内自然人 0.26% 7,012,800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北京华联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694,897,499 人民币普通股 694,897,499 西藏山南信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55,192,878 人民币普通股 255,192,878 北京龙宇坊置业有限公司 95,580,564 人民币普通股 95,580,564 北京中商华通科贸有限公司 82,378,452 人民币普通股 82,378,452 4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北京世纪国光科贸有限公司 67,616,750 人民币普通股 67,616,750 上海磐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54,747,000 人民币普通股 54,747,000 谭有莲 7,435,700 人民币普通股 7,435,700 徐国华 7,4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7,400,000 聂志红 7,1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7,100,000 黄和平 7,012,800 人民币普通股 7,012,800 公司前十名股东中,中信产业基金是西藏山南的控股股东。控股股东华联集团董事、总 裁畅丁杰同时担任中信产业基金的董事,故构成关联关系。除此之外,公司控股股东华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联集团与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 说明 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公司未知其他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他股东 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前 10 名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 不适用 况说明(如有)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5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2021年初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导致递延所得税资产、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增加;新 准则下,原来被分类为经营租赁的合同相关的租赁付款不再全部被列报为经营活动现金流出,而将被作为筹资活动现金流出, 对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及筹资活动现金流量产生影响。 2、本期偿还了公司债及部分借款,导致本期末货币资金余额较期初下降50.85%,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下降37.28%。 3、本期部分工程款采用票据结算,导致应付票据增加。 4、因国内疫情得到有效控制,消费市场逐步恢复,公司本报告期实现的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62.52%。 5、本期收到疫期期间的税费减免,导致其他收益增加。 6、本期收到的理财产品赎回款减少,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减少;本期对外投资减少,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减少,受上述综合影 响,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99.76%。 7、本期收到的借款减少,导致筹资活动现金流入下降75.07%;本期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减少,及新租赁准则影响,导致筹 资活动现金流出下降34.03%。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 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类 承诺 承诺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内容 履行情况 型 时间 期限 股改承诺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鸿炬实业承诺不会 关于同 从事与上市公司相竞争的业务。本公司将对其 业竞争、 收购报告书 他控股、实际控制的企业进行监督,并行使必 2012 以上 关联交 或权益变动 要的权力,促使其遵守本承诺。本公司及其控 年 12 承诺 鸿炬实业 易、资金 承诺正常履行中。 报告书中所 股、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来不会以任何形式 月 01 持续 占用方 作承诺 直接或间接地从事与上市公司相竞争的业务。 日 有效 面的承 如上市公司认定本公司或其控股、实际控制的 诺 其他企业正在或将要从事的业务与上市公司 6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存在同业竞争,则本公司将在上市公司提出异 议后自行或要求相关企业及时转让或终止上 述业务。如上市公司进一步提出受让请求,则 本公司应无条件按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中介 机构审计或评估后的公允价格将上述业务和 资产优先转让给上市公司。 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鸿炬实业承 诺将尽量减少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在 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规避的关联交易时,保证 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并按 2012 以上 其他承 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 年 12 承诺 鸿炬实业 承诺正常履行中。 诺 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本公司和上市公司就 月 01 持续 相互间关联事务及交易所做出的任何约定及 日 有效 安排,均不妨碍对方为其自身利益、在市场同 等竞争条件下与任何第三方进行业务往来或 交易. 2012 以上 关于保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鸿炬实业承 其他承 年 12 承诺 鸿炬实业 诺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在人员、资产、财务、 承诺正常履行中。 诺 月 01 持续 机构和业务方面与上市公司均保持独立。 日 有效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鸿炬集团承诺不会 从事与上市公司相竞争的业务。对本公司其他 控股、实际控制的企业进行监督,并行使必要 的权力,促使其遵守本承诺。本公司及其控股、 关于同 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来不会以任何形式直 业竞争、 接或间接地从事与上市公司竞争的业务。如上 2012 以上 关联交 市公司认定本公司或其控股、实际控制的其他 年 12 承诺 鸿炬集团 易、资金 承诺正常履行中。 企业正在或将要从事的业务与上市公司存在 月 01 持续 占用方 同业竞争,则本公司将在上市公司提出异议后 日 有效 面的承 自行或要求相关企业及时转让或终止上述业 诺 务。如上市公司进一步提出受让请求,则本公 司应无条件按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中介机构 审计或评估后的公允价格将上述业务和资产 优先转让给上市公司. 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鸿炬集团承 诺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量减少与上市公司 之间的关联交易。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规避 2012 以上 的关联交易时,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 其他 年 12 承诺 鸿炬集团 进行公平操作,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 承诺正常履行中。 承诺 月 01 持续 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本 日 有效 公司以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和上市公司 就相互间关联事务及交易所做出的任何约定 及安排,均不妨碍对方为其自身利益、在市场 7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同等竞争条件下与任何第三方进行业务往来 或交易。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海南文促会承诺其 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从事与上市公司相 竞争的业务。本会将对实际控制的企业进行监 督,并行使必要的权力,促使其遵守本承诺。 关于同 本会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来不会以任何形 业竞争、 式直接或间接地从事与上市公司相竞争的业 2012 以上 关联交 海南文促 务。如上市公司认定本会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 年 12 承诺 易、资金 承诺正常履行中。 会 正在或将要从事的业务与上市公司存在同业 月 01 持续 占用方 竞争,则本会将在上市公司提出异议后自行或 日 有效 面的承 要求相关企业及时转让或终止上述业务。如上 诺 市公司进一步提出受让请求,则本会应无条件 按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或评估 后的公允价格将上述业务和资产优先转让给 上市公司。 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海南文促会 承诺其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量减少与上 市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 法规避的关联交易时,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 2012 以上 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 海南文促 其他承 年 12 承诺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 承诺正常履行中。 会 诺 月 01 持续 义务。本会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和上市公司就 日 有效 相互间关联事务及交易所做出的任何约定及 安排,均不妨碍对方为其自身利益、在市场同 等竞争条件下与任何第三方进行业务往来或 交易。 关于同 华联集团关于避免与华联股份同业竞争的承 业竞争、 诺:华联集团出具《关于避免与北京华联商厦 2009 以上 关联交 股份有限公司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作为 年 07 承诺 华联集团 易、资金 承诺正常履行。 公司股东的期间保证其自身及附属公司不会 月 01 持续 占用方 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投资、参与、从事及/ 日 有效 面的承 或经营任何与公司主营业务相竞争的业务。 诺 资产重组时 华联集团关于规范与华联股份关联交易的承 所作承诺 诺:华联集团出具了《相关关联交易安排的承 诺函》,承诺将尽量减少并规范与华联股份的 2009 以上 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 其他承 年 07 承诺 华联集团 生的关联交易,将在遵循公允、公平、公开的 承诺正常履行。 诺 月 01 持续 原则下通过依法签订关联交易协议加以严格 日 有效 规范,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市规则等有 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 序,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8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华联集团关于保证不干涉下属 两家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承诺: 华联集团关于与华联股份"五分开"的承诺:华 本次重组完成后,华联集团将同 联集团已经签署了《保证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 2009 以上 时成为公司和华联综超的实际 其他承 限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华联集团确认,在 年 07 承诺 控股股东,华联股份和华联综超 华联集团 诺 本次重组完成后,华联集团及关联方在人员、 月 01 持续 之间存在一定的关联交易。华联 机构、资产、财务和业务方面与公司均保持独 日 有效 集团承诺将不干预华联股份和 立. 华联综超之间的关联交易等经 营活动,促使公司和华联综超各 自保持独立性。 华联集团关于保证不干涉下属两家上市公司 关联交易的承诺:本次重组完成后,华联集团 2009 以上 将同时成为公司和华联综超的实际控股股东, 其他承 年 07 承诺 华联集团 华联股份和华联综超之间存在一定的关联交 承诺正常履行中。 诺 月 01 持续 易。华联集团承诺将不干预华联股份和华联综 日 有效 超之间的关联交易等经营活动,促使公司和华 联综超各自保持独立性。 1、不利用自身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性影响谋求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 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2、不利用自身对上 市公司的控制性影响谋求与上市公司及其子 公司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3、不以低于(如 上市公司为买方则"不以高于")市场价格的条 件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进行交易,亦不利用 海南文促 该类交易从事任何损害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 会、华联 关于减 利益的行为。同时,本机构/本公司/本合伙企 2016 以上 集团、上 少与规 业将保证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在对待将来可 年 04 承诺 海镕尚、 范关联 能产生的与本机构的关联交易方面,将采取如 承诺正常履行中 月 08 持续 中信夹 交易的 下措施规范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1、若有关 日 有效 层、西藏 承诺函 联交易,均严格履行合法程序,及时详细进行 山南 信息披露;2、对于采购、销售等均严格按照 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经济原则,采用公开 招标或者市场定价等方式进行,以充分保障上 市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如违反上述 承诺与上市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进行交 易,而给上市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造成 损失,由本机构/本公司/本合伙企业承担赔偿 责任。 1、本机构/本公司及本机构/本公司所控制的其 关于避 2016 以上 海南文促 他子公司、分公司及其他任何类型企业(以下 免同业 年 04 承诺 会、华联 简称"相关企业")未从事任何对上市公司及其 承诺正常履行中 竞争的 月 08 持续 集团 子公司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的生产经营业务 承诺函 日 有效 或活动;并保证将来亦不从事任何对上市公司 9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及其子公司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的生产经营 业务或活动。2、本机构/本公司将对自身及相 关企业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和约束,如果将来 本机构/本公司及相关企业的产品或业务与上 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的产品或业务出现相同或 类似的情况,本机构/本公司承诺将采取以下措 施解决:(1)上市公司认为必要时,本机构/ 本公司及相关企业将进行减持直至全部转让 本机构/本公司及相关企业持有的有关资产和 业务;(2)上市公司在认为必要时,可以通过 适当方式优先收购本机构/本公司及相关企业 持有的有关资产和业务;(3)如本机构/本公司 及相关企业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因同业竞 争产生利益冲突,则优先考虑上市公司及其子 公司的利益;(4)有利于避免同业竞争的其他 措施。本机构/本公司承诺,自本承诺函出具之 日起,赔偿上市公司因本机构/本公司及相关企 业违反本承诺任何条款而遭受或产生的任何 损失或开支。 1、人员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的总经理、副 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 人员在上市公司专职工作,不在本机构/本公司 及本机构/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 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且不在本机构/本公 司及本机构/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中领薪。 (2)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独立,不在本 机构/本公司及本机构/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中兼职或领取报酬。(3)保证上市公司拥有完 整独立的劳动、人事及薪酬管理体系,该等体 关于保 系和本机构/本公司及本机构/本公司控制的其 2016 以上 海南文促 证上市 他企业之间完全独立。2、资产独立(1)保证 年 04 承诺 会、华联 公司独 上市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上市公司的资 承诺正常履行中 月 08 持续 集团 立性的 产全部处于上市公司的控制之下,并为上市公 日 有效 承诺函 司独立拥有和运营。(2)保证本机构/本公司及 本机构/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以任何方式 违法违规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3)保 证不以上市公司的资产为本机构/本公司及本 机构/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债务违规提供 担保。3、财务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建立独 立的财务部门和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2)保 证上市公司具有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和 对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3)保证上市公司 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本机构/本公司及本机构 /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4)保 10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证上市公司能够作出独立的财务决策,本机构 /本公司及本机构/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不通 过违法违规的方式干预上市公司的资金使用、 调度。(5)保证上市公司依法独立纳税。4、 机构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依法建立健全股 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 机构。(2)保证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 独立董事、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等依照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行使职权。(3)保证上市 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与本机构/ 本公司及本机构/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 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形。5、业务独立(1)保证 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 员、资质和能力,具有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 经营的能力。(2)保证尽量减少本机构/本公司 及本机构/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 的关联交易,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的关联交 易则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进行。 6、保证上市公司在其他方面与本机构/本公司 及本机构/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保持独立。如 违反上述承诺,并因此给上市公司造成经济损 失,本机构/本公司将向上市公司进行赔偿。 1、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经营管理;2、不侵占 上市公司利益;3、督促上市公司切实履行填 补回报措施;4、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 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 海南文促 损害上市公司利益;5、对本机构/本公司/本人 会、华联 摊薄即 2016 以上 内及上市公司内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 集团、华 期回报 年 04 承诺 束;6、不动用上市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 承诺正常履行中 联股份董 的承诺 月 08 持续 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7、由董事会或薪 事及高级 函 日 有效 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上市公司填补回 管理人 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8、未来上市公司 如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股权激励计划设置的行 权条件将与上市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 况相挂钩。 1、人员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的总经理、副 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 关于保 人员不在本合伙企业/本公司及本合伙企业/本 上海镕 2016 以上 证上市 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 尚、中信 年 04 承诺 公司独 的其他职务,且不在本合伙企业/本公司及本合 承诺正常履行中 夹层、西 月 08 持续 立性的 伙企业/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中领薪。(2)保 藏山南 日 有效 承诺函 证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不在本合伙企业/本公 司及本合伙企业/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 职或领取报酬。(3)保证上市公司的劳动、人 11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事及薪酬管理体系和本合伙企业/本公司及本 合伙企业/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完全独 立。2、资产独立(1)保证本合伙企业/本公司 及本合伙企业/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以任 何方式违法违规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 (2)保证不以上市公司的资产为本合伙企业/ 本公司及本合伙企业/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的债务违规提供担保。3、财务独立(1)保证 上市公司不与本合伙企业/本公司及本合伙企 业/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2) 保证上市公司能够作出独立的财务决策,本合 伙企业/本公司及本合伙企业/本公司业控制的 其他企业不通过违法违规的方式干预上市公 司的资金使用、调度。4、机构独立(3)保证 上市公司与本合伙企业/本公司及本合伙企业/ 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机构混同的 情形。5、业务独立(1)保证尽量减少本合伙 企业/本公司及本合伙企业/本公司控制的其他 企业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无法避免或有合 理原因的关联交易则按照"公开、公平、公正" 的原则依法进行。6、保证上市公司在人员、 资产、财务、机构及业务各方面与本合伙企业 /本公司及本合伙企业/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保持独立。如违反上述承诺,并因此给上市公 司造成经济损失,本合伙企业/本公司将向上市 公司进行赔偿。 1、除安徽华联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内蒙古信 联购物中心有限公司、银川华联购物中心有限 公司竣工营业后拟从事购物中心的运营和管 理外,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企业未从事任何 对上市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 下简称"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构成实质性竞 争的购物中心运营管理业务;承诺人保证将来 上海镕 关于避 不从事任何对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构成实质 2016 以上 尚、中信 免同业 性竞争的购物中心运营管理业务。2、承诺人 年 04 承诺 承诺正常履行中 夹层、西 竞争的 将对自身及其控制企业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 月 08 持续 藏山南 承诺 和约束,如果将来承诺人其控制的企业从事购 日 有效 物中心运营管理业务,从而与上市公司及其子 公司出现同业竞争的情况,承诺人承诺将采取 以下措施解决:(1)承诺人及其控制的相关企 业将进行减持直至全部转让承诺人及其控制 的企业持有的购物中心运营管理资产及/或业 务;(2)在同等条件下,上市公司具有优先收 购承诺人及其控制的企业持有的购物中心运 12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营管理有关的资产和业务的权利;(3)承诺人 及其控制的企业将持有的购物中心委托上市 公司经营;(4)有利于避免同业竞争的其他措 施。承诺人承诺,赔偿上市公司因承诺人及相 关企业违反本承诺任何条款而遭受或产生的 任何损失或开支。本承诺函在承诺人作为上市 公司的股东期间持续有效。 关于同 华联集团关于避免与华联股份同业竞争的承 业竞争、诺:2010 年度非公开发行筹备期间,华联集团 2010 以上 首次公开发 关联交 再次出具《关于避免与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 年 12 承诺 行或再融资 华联集团 易、资金 公司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作为公司股东 承诺正常履行中。 月 01 持续 时所作承诺 占用方 的期间保证其自身及附属公司不会以任何形 日 有效 面的承 式直接或间接投资、参与、从事及/或经营任何 诺 与公司主营业务相竞争的业务。 股权激励承 诺 鉴于华联综超董事会拟定的股权分置改革方 案因政策原因未能全部完成,公司于 2005 年 7 月作为股东就该股权分置改革的承诺也无法 得以履行。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 政策 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中国 允许 证监会公告[2013]55 号)中 "因相关法律法 2014 的基 其他对公司 其他承 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自身无法控制的客 年 06 础上 中小股东所 公司 承诺正常履行中。 诺 观原因导致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 月 25 两年 作承诺 承诺相关方应及时披露相关信息"的规定,经 日 内履 与华联综超及华联综超其他 3 家股东沟通,公 行完 司于 2014 年 6 月就上述承诺进一步规范如下: 毕 公司所做上述承诺,将配合华联综超在政策允 许的基础上两年内履行完毕。在此期间,如果 华联综超就股权激励事项提出新的建议或方 案,公司将给予积极配合。 承诺是否按 是 时履行 公司就华联综超股权分置改革所作出的承诺尚未履行完毕,具体原因及计划如下:经公司于 2005 年 7 月 18 如承诺超期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参加了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联 未履行完毕 综超”)股权分置改革,并同意了华联综超董事会拟定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根据华联综超的股权分置改革方 的,应当详 案,公司和华联综超其他 3 家原非流通股股东承诺,根据华联综超 2005 年、2006 年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 细说明未完 如果华联综超 2004 至 2006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的年复合增长率达到或高于 25%,即如果 2006 年 成履行的具 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达到或高于 15,082.88 万元,且公司 2005 年度及 2006 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标 体原因及下 准审计意见时,则公司和其他 3 家原非流通股股东合计提供 700 万股股份(其中,本公司 210 万股)用于建立 一步的工作 华联综超管理层股权激励制度,华联综超管理层可以按照每股 8.00 元的行权价格购买这部分股票。2006 中国 计划 证监会发布了《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及相关政策,明确规定股东不得直接向激励对象转让股 13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份,因此公司上述承诺无法得以履行。截至目前,华联综超董事会尚未制定具体的执行办法。根据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中 国证监会公告[2013]55 号)中“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承诺 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承诺相关方应及时披露相关信息”的规定,经与华联综超及华联综超其他 3 家股 东沟通,公司对上述承诺进一步规范如下: 公司所做上述承诺,将配合华联综超在政策允许的基础上两年内 履行完毕。在此期间,如果华联综超就股权激励事项提出新的建议或方案,公司将给予积极配合。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计入权 本期公 益的累 证券品 证券代 证券简 最初投 会计计 期初账 允价值 本期购 本期出 报告期 期末账 会计核 资金来 计公允 种 码 称 资成本 量模式 面价值 变动损 买金额 售金额 损益 面价值 算科目 源 价值变 益 动 其他权 境内外 华联综 29,634, 公允价 14,125, -638,82 -16,147, 13,486, 自有资 600361 益工具 股票 超 150.00 值计量 020.00 0.00 950.00 200.00 金 投资 BHG 其他权 Retail 10,564, 公允价 77,526, -2,977,4 -23,748, 4,059,4 1,511,70 78,608, 自有资 其他 BMGU 益工具 Reit 股 482.92 值计量 004.10 70.93 243.74 88.27 2.71 021.44 金 投资 票 40,198, 91,651, -3,616,2 -39,896, 4,059,4 1,511,70 92,094, 合计 -- 0.00 -- -- 632.92 024.10 90.93 193.74 88.27 2.71 221.44 证券投资审批董事会公告 2015 年 11 月 25 日 披露日期 证券投资审批股东会公告 披露日期(如有)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镕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等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200号)核准,本公司向西藏山南信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14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股)255,192,878股募集配套资金,每股发行价为3.37元,本公司共募集资金859,999,998.86元。上述募集资金总额已经致同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致同验字(2018)第110ZC0081号验证。 本公司以前年度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95,623,030.81元,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192,815,155.48元。2021年第一季度本公司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0元。截至2021年3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 项目288,438,186.29元(含以募投资金置换先期以自筹资金投入项目金额192,815,155.48元),募集资金余额为595,754,132.40 元(含募集资金专户的利息净收入及结构性存款收益24,192,319.83元)。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于太原胜利购物中心和青岛黄岛缤纷港购物中心两个项目,其中太原胜利购物中心拟使用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为232,503,700.00 元,青岛黄岛缤纷港购物中心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总额为627,496,298.86 元。截至2021 年3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太原胜利购物中心项目155,354,740.93元,累计投入青岛黄岛缤纷港购物中心项目 133,083,445.36元。上述两个项目处于建设期,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六、对 2021 年 1-6 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谈论的主要内 接待时间 接待地点 接待方式 接待对象类型 接待对象 容及提供的资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料 询问公司出售 2021 年 01 月 31 公司办公室 电话沟通 个人 个人投资者 电话回复 沈阳广盛鑫源 15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日 股权进展事宜, 已经通过电话 回复 询问公司 2020 2021 年 01 月 31 年度业绩预告 公司办公室 电话沟通 个人 个人投资者 电话回复 日 事宜,已经通过 电话回复 询问公司控股 股东华联集团 2021 年 03 月 31 公司办公室 电话沟通 个人 个人投资者 股票质押事宜, 电话回复 日 已经通过电话 回复 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