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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联股份:关于与长山兴青岛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2021-04-29  

                        股票代码:000882          股票简称:华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6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长山兴青岛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交易需要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交易不形成公司对关联方较大的依赖,对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
及资产状况不构成重要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公司与长山兴(青岛)商业资产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长山
兴青岛”)签署《项目管理框架协议》,公司受托担任长山兴青岛旗下购物中心的
运营管理人,为长山兴青岛提供有关购物中心的运营、管理、咨询、养护、客户
服务等,合同有效期一年,预计 2021 年度,公司收取的受托运营管理费总额不
超过 1,900 万元人民币。
   2、长山兴青岛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西藏长山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西藏长山兴”),公司控股股东华联集团间接持有西藏长山兴 50%的股权,公司
与长山兴青岛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董事长王锐先生在华联集团担任董事职
务;公司董事李翠芳女士在华联集团担任副总裁职务,上述人员构成关联董事。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与长山兴青岛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6 人,回避 2 人,
反对 0 人,弃权 0 人。本次交易事前已经过公司独立董事的认可,并出具了独立
意见。
    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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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集团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名称:长山兴(青岛)商业资产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成立时间:2016 年 9 月 6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12MA3CGBJ52W
    执行事务合伙人:西藏长山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香港东路 195 号 9 号楼 901 室
    注册资本:200200 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需经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未经金融监管
部门依法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长山兴青岛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
284,468.85 万元,净资产为 262,901.34 万元,2020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085.69
万元,净利润为-6,820.10 万元。
    截止目前,长山兴青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长山兴青岛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西藏长山兴,公司控股股东华联集团间接持
有西藏长山兴 50%的股权,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董事长王锐先生在华联
集团担任董事职务,公司董事李翠芳女士在华联集团担任副总裁职务,上述人员
构成关联董事。长山兴青岛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十章第一节
10.1.3 第一项及第十章第一节 10.1.5 第三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长山兴青岛持有 3 家购物中心的股权,3 家购物中心均位于北京市,经营情
况良好,具有稳定的租金收益;长山兴青岛的资信状况良好,专业运营能力较强,
不存在履约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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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运作方式:双方同意以本协议为基础,根据需要就实际发生的交易单独
签署具体的服务协议(下称“具体协议”)。每份具体协议应当载明必要的服务内
容,并于任何重大方面符合本协议的各项约定。一方将按双方在具体协议中约定
的方式向另一方支付费用。
    2、公司接受长山兴青岛的委托,对长山兴青岛所持有的购物中心进行运营
管理,包括资产运营、零售咨询、租赁、出售、策划、市场推广等项目正常建设
和运营相关的服务,并收取运营管理费。运营管理费由以下三部分组成,即:(1)
所管理购物中心每年总收入的 2%,以及每年物业净收益的 2.5%;(2)因项目开
发、装修、改造等情形,公司向长山兴青岛提供项目管理收取的费用;(3)公司
为长山兴青岛引入租户收取的租赁佣金。预计 2021 年度,上述交易总金额不超
过 1900 万元人民币。
    3、公司与长山兴青岛签署的《项目管理框架协议》,合同有效期一年。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具有多年购物中心运营管理经验,作为长山兴青岛的运营管理人,以管
理输出的形式获得对长山兴青岛持有的购物中心的管理权,对其进行运营管理。
本次交易价格比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该事项
2021 年涉及总金额占公司 2020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0.24%,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上市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
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积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除上述服务事项外,公司与长山兴青岛未发生其他关联
交易。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本次交易事前已经过本公司独立董事的认可,并对该项交易发表了独立意
见:董事会关于该项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该项交易符合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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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常经营需要,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方法合理,符合本公司及全
体股东的利益,未发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就该项关联交易发表的独立意见;
    3、签署的《项目管理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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