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华联股份: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21-08-28  

                         股票代码:000882        股票简称:华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0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及
                有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北京
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人作为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相关材料后,基于本人独立判断,
现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有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对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券会”)《关于核准北京华
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镕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200号)核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
255,192,878股募集配套资金已于2017年5月15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本公司共募集资金
859,999,998.86元,发行价格为3.37元/股。
    上述募集资金总额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致同验字(2017)
第110ZC0081号《验资报告》验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
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独立财务顾问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严
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募集资金的保管与使用。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截至本意见出具之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

                                   1
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
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


     二、对公司在华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存贷款业务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就涉及华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的存贷
款业务,发表如下独立意见:2021 年上半年度公司涉及华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严格按照原审议批准内容执行,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该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公司
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未发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
见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
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的独
立董事,对公司 2021 年上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
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对相关情况做出专项说明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对外担保方面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 9 亿元人民币,具体为:根据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及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相互融资担保协
议》及对外担保事项,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为华联集团担保的借款余额总计不超过
16 亿元人民币。截止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为华联集团提供担保的余额为 9
亿元人民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对外担保的风险控制意识较强,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符合
有关规定的要求,未发现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
     2、关联方资金占用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关联方非经营资金占用。


                             公司独立董事:史泽友、吴剑、施青军
                                              2021 年 8 月 28 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