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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同力水泥: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2015-10-23  

						                                             河南同力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0885        证券简称:同力水泥                              公告编号:2015-033




      河南同力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1
                                                   河南同力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张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姚文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田向东声明:保证季
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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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4,750,220,598.24      4,822,549,181.55                               -1.5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2,226,299,488.25      2,169,563,597.83                               2.62%

                                                                    本报告期比上                            年初至报告期末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年同期增减                             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830,118,043.85            -13.06% 2,418,285,820.59                      -17.1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2,912,960.99            -69.28%          76,127,703.38                -28.0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5,884,342.17            -85.53%          57,603,446.08                -43.56%
(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269,829,284.23                -60.3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272         -71.61%                0.1603                 -33.5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272         -71.61%                0.1603                 -33.5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58%               -1.74%             3.46%                  -2.50%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63,547.87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
                                                                                                     31,075,846.42
政府补助除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140,000.0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2,792,160.55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776,709.60

减:所得税影响额                                                                                      8,680,292.18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7,516,619.22

合计                                                                                                 18,524,257.30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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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用 □ 不适用

           项目                涉及金额(元)                                       原因

政府补助-增值税即征即退              106,115,864.05 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法律统一规定享受的政府补助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27,873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条件的股份
                                                                                                 股份状态      数量
                                                                                      数量

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58.83%     279,304,235                   质押       130,806,000

天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15.03%      71,365,588                   质押        47,470,000

中国联合水泥集团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10.11%      48,000,000      48,000,000

新乡市经济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法人             1.29%         6,144,453

鹤壁市经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0.40%         1,900,538

新乡市凤泉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0.20%          931,400

沈晓东                              境内自然人           0.19%          886,933

上海伊天科技信息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0.17%          807,753

王志勇                              境内自然人           0.07%          340,900

沈艳                                境内自然人           0.06%          305,000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无限售条件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普通股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79,304,235 人民币普通股         279,304,235

天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71,365,588 人民币普通股          71,365,588

新乡市经济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6,144,453 人民币普通股           6,144,453

鹤壁市经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900,538 人民币普通股           1,900,538

新乡市凤泉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931,400 人民币普通股             931,400

沈晓东                                                                         886,933 人民币普通股             886,933

上海伊天科技信息有限公司                                                       807,753 人民币普通股             807,753

王志勇                                                                         340,900 人民币普通股             340,900

沈艳                                                                           305,000 人民币普通股             305,000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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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穗富 11 号(长安投资 304 号)证券投资集合
                                                                              3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300,000
资金信托计划

                                                                      未知无限售条件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无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5
                                                              河南同力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项目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变动幅度                        变动原因
其他应收款              6,143.67     2,630.55     133.55% 主要是本期支付的保证金及往来款较年初有所增加所致
其他流动资产            3,361.02     5,673.54      -40.76% 主要是本期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较年初减少所致
在建工程               28,475.32    18,503.98       53.89% 主要是本期基建工程项目支出增加所致
其他非流动资产          5,791.95     3,877.10       49.39% 主要是本期预付的长期资产的购置支出增加所致
短期借款               58,750.00    13,500.00      335.19% 主要是本期收到的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应付利息                  403.31       190.33      111.90% 主要是本期应付的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的利息增加所致
应付股利                7,479.56     1,420.95      426.38% 主要是公司子公司应付其他少数股东的分红款增加所致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   18,150.00    51,500.00      -64.76% 主要是本期归还银行借款所致
债
长期借款                5,000.00    25,658.00      -80.51% 主要是本期归还银行借款所致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变动幅度                        变动原因
财务费用                3,006.81     6,569.13      -54.23% 主要是本期银行借款利息支出较上年大幅减少所致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变动幅度                        变动原因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26,982.93    67,969.43      -60.30% 主要是本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
量净额                                                     少所致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40,400.00    21,000.00       92.38% 主要是本期理财产品的赎回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   12,673.48     7,776.75       62.97% 主要是本期工程项目建设支出增加所致
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
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42,650.00    27,381.60      100.00% 主要是本期理财产品的投资支出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1,394.00    29,990.00      -95.35% 主要是上期收到募集资金所致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56,250.00    29,600.00       90.03% 主要是本期收到的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64,008.00   109,629.00      -41.61% 主要是本期归还的银行借款减少所致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    5,479.31    12,801.78      -57.20% 主要是本期银行借款利息支出较上年大幅减少所致
利息支付的现金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11,848.61    -62,825.22       81.14% 主要是本期发生的银行借款收支净额较上年大幅减少所致
量净额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2015年3月25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5 年度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协议受让控股发展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公司拟协议受让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资集团)持有的河南投资集团河南同力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发展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发展公司)100%股权。并于当日与投资集团、控股发展公司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协议》。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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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8月31日,公司收到河南投资集团转来的河南省政府国资委《关于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协议转让河南投资集团控股
发展有限公司股权的批复》(豫国资产权【2015】21 号),河南省国资委同意河南投资集团将所持河南投资集团控股发展
有限公司100%股权协议转让给河南同力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目前公司正在进行评估备案准备工作。
(二)2015年4月16日,天瑞集团通过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办理完成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天瑞集团将其所持有的公司
股份中的47,470,000股,以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方式质押给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进行融资,
初始交易日为2015年4月16日,购回交易日为2017年4月14日。
(三)2015年10月,公司郭海泉董事长、张伟总经理、赵志勇董事辞职,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5年度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选举张伟先生为公司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聘任尚达平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尚达平先生为公司
董事的议案》、《关于聘任王霞女士为公司董事的议案》等四项议案,选举张伟先生为公司董事长,聘任尚达平先生为公司
总经理。同意聘任尚达平先生和王霞女士为第五届董事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河南同力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收购暨关联交易公告                   2015 年 03 月 25 日    巨潮资讯网

河南同力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协议受让控股发展公司 100%股权获
                                                                 2015 年 09 月 01 日    巨潮资讯网
河南省政府国资委同意批复的公告

河南同力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 2015 年 04 月 18 日        巨潮资讯网

河南同力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15 年度第六次会议决议
                                                                 2015 年 10 月 15 日    巨潮资讯网
公告


三、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1、为了支持春都股份的发展,河南投资集团(河南建投)及其所
                        控制的企业有任何商业机会可能与春都股份所从事的业务构成竞
                        争的,应将上述商业机会通知春都股份,在同等条件下,由春都
                        股份优先投资或运营。2、驻马店市豫龙同力水泥有限公司可提前
                        归还河南投资集团(河南建投)提供的委托贷款,不受委托贷款
                        协议中贷款期限的限制。3、在作为控股股东期间,将尽可能避免
                        和减少同春都股份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
                                                                                                         截至本报
             河南投资集 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依法签 2006 年 08
股改承诺                                                                                       长期有效 告期内未
             团有限公司 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洛阳春都食品股份有 月 03 日
                                                                                                         违背承诺
                        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相关手续,保
                        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春都股份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4、在公
                        司实施重大资产置换过程中,针对置出上市公司债务中尚未取得
                        债权人同意的债务,若债权人在本次资产置换后,向股份公司主
                        张到期债权,由置换出去的资产和债务的承继人即“洛阳春都投资
                        股份有限公司”承担偿还责任,河南投资集团(河南建投)将承担
                        一般担保责任。

                        收购人承诺在四家水泥公司股权过户至同力水泥后,凡因四家水
收购报告书                                                                                               截至本报
             河南投资集 泥类公司在股权过户日之前的历次股东出资而产生的工商行政罚 2008 年 09
或权益变动                                                                                     长期有效 告期内未
             团有限公司 款及与历次出资有关的违约金等费用,均由收购人承担;如果同 月 30 日
报告书中所                                                                                               违背承诺
                        力水泥或四家水泥类公司先行承担了罚款、违约金等费用,收购

                                                                                                                    7
                                                                河南同力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作承诺                  人将等数额的罚款、违约金等费用在同力水泥或四家水泥类公司
                        支出后的 7 个工作日内支付给同力水泥。

资产重组时
所作承诺

                        1、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为保证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完成后上市公司的独立性,河南投资集团承诺:(1)保证上
                        市公司的人员独立①保证上市公司的生产经营与行政管理完全独
                        立于本公司及本公司关联公司。②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选举产生,
                        保证上市公司的经理人员、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在本公司不
                        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上
                        市公司董事的,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承担上市公司的工作。
                        ③保证本公司推荐出任上市公司董事和经理的人选都通过合法的
                        程序进行,本公司不干预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已经做出的人事
                        任免决定。(2)保证上市公司的资产独立完整①保证上市公司与
                        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关联公司之间产权关系明确,上市公司对所属
                        资产拥有完整的所有权,保证上市公司资产的独立完整。②保证不
                        占用、支配上市公司资产、资金及其他资源。③保证上市公司的
                        住所独立于本公司。(3)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独立①保证上市公
                        司设置独立的财务部门和拥有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②保证上市
                        公司具有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以及对分公司、子公司规范
                        的财务管理制度。③保证上市公司在财务决策方面保持独立,本
                        公司及本公司关联公司不干预上市公司的资金使用。④保证上市
首次公开发                                                                                              截至本报
             河南投资集 公司拥有独立的银行账户,并依法独立纳税。(4)保证上市公司 2008 年 05
行或再融资                                                                                     长期有效 告期内未
             团有限公司 的机构独立①保证上市公司的机构设置独立于本公司,并能独立 月 30 日
时所作承诺                                                                                              违背承诺
                        自主地运作。②办公机构和生产经营场所与本公司分开,设立健
                        全的组织机构体系,董事会、监事会以及上市公司各职能部门独
                        立运作,不存在与本公司职能部门之间的从属关系③保证本公司
                        行为规范,不超越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上市公司的决策和经
                        营。(5)保证上市公司的业务独立①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开展
                        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上市公司具有面向市场自
                        主经营的能力。②保证尽可能减少上市公司与本公司及本公司关
                        联公司之间的持续性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将本着"
                        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与向非关联企业的交易价格保持一致,
                        并及时进行信息披露。③保证不与上市公司进行同业竞争。2、河
                        南投资集团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为避免同业竞争,河南投
                        资集团承诺:河南投资集团及其所控制企业今后将不以任何方式
                        (包括但不限于单独经营、通过合资经营或拥有另一公司或企业
                        的股份及其他权益)直接或间接参与任何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构
                        成实质性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如本公司或本公司所控制的公司获
                        得的商业机会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有竞争的,本公
                        司将立即通知上市公司,赋予上市公司针对该商业机会的优先选
                        择权或者由上市公司收购构成同业竞争的相关业务和资产,以确
                        保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不受损害。3、河南投资集团关于减少和

                                                                                                                   8
                                                                 河南同力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为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河南投资集团承诺
                          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将尽量减少或避免与同力水泥
                          之间的关联交易。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规避的关联交易时,保
                          证严格按照"公平、公正、自愿"的商业原则,在与同力水泥订立
                          公平合理的交易合同的基础上,进行相关交易;确保相关交易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
                          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履行必要的批准程序,在有充分依据
                          的情况下公允定价,避免因与市场交易价格或独立第三方价格具
                          有明显差异造成的单方获利损害同力水泥利益的情形发生;确保
                          持续性关联交易不对同力水泥的经营独立性和业绩稳定性造成影
                          响;确保同力水泥因关联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能够及时收回;确
                          保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程序及信息披
                          露义务;确保不损害同力水泥及其它股东的合法权益。4、河南投
                          资集团关于四家标的企业出资的承诺。河南投资集团承诺本次非
                          公开发行涉及的省同力等四家水泥公司股权资产过户至同力水泥
                          后,凡因四家水泥类公司在股权过户日之前的历次股东出资而产
                          生的工商行政罚款及与历次出资有关的违约金等费用,均由河南
                          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承担;如果同力水泥或四家水泥类公司先行承
                          担了罚款、违约金等费用,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愿意将等数额
                          的罚款、违约金等费用在同力水泥或四家水泥类公司支出后如数
                          支付给同力水泥。

             中国联合水                                                                           截至 2017 截至本报
                          中联水泥认购的同力水泥 4800 万股新增股份自上市之日起 36 个 2013 年 10
             泥集团有限                                                                           年 6 月 20 告期内未
                          月,不转让所持有的本次认购所取得的同力水泥股份。             月 18 日
             公司                                                                                 日有效    违背承诺

其他对公司                                                                                        截至 2015 截至本报
             河南投资集 公司控股股东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承诺自 2015 年 7 月 7 日至 2015 年 07
中小股东所                                                                                        年 12 月 31 告期内未
             团有限公司 2015 年 12 月 31 日,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月 07 日
作承诺                                                                                            日有效    违背承诺

承诺是否及
             是
时履行


四、对 2015 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9
                                                 河南同力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七、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河南同力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2015 年 10 月 22 日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