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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南高速: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7-05-27  

						           证券代码:000886       证券简称:海南高速      公告编号: 2017-014

                         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7 年 5 月 26 日(星期五)下午 2: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
为 2017 年 5 月 26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 2017 年 5 月 25 日下午 3:00,投票结束
时间为 2017 年 5 月 26 日下午 3: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海南省海口市蓝天路 16 号高速公路大楼七楼会议
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曾国华董事长。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
       ( 二 ) 出 席 本 次 会 议 的 股 东 及 股 东 授 权 委 托 代 表 19 人 、 代 表 股 份
261,707,74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466 %。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5 人,代表股份

259,491,88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242%。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

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 14 人,代表股份 2,215,863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4%。

    (三)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16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和表决结果:
    同 意 259,491,883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153%;
    反对 2,154,6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23%;
    弃权 6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4%。
    审议结果:通过。
    2、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和表决结果:
    同 意 259,491,883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153%;
    反对 2,154,6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23%;
    弃权 6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4%。
    审议结果:通过。
    3、2016 年年度报告
    表决情况和表决结果:
    同 意 259,491,883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153%;
    反对 2,154,6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23%;
    弃权 6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4%。
    审议结果:通过。
    4、2016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和表决结果:
    同 意 259,491,883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153%;
    反对 2,154,6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23%;
    弃权 6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4%。
    审议结果:通过。
    5、2016 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表决情况和表决结果:
    同 意 259,491,883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153%;
    反对 2,215,8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47%;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和表决结果:
    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 %;
    反对 2,215,86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
    审议结果:通过。
    6、关于续聘 2017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和表决结果:
    同 意 259,491,883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153%;
    反对 2,154,6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23%;
    弃权 6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4%。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和表决结果:
    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 %;
    反对 2,154,66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238%;
    弃权 6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762%。
    审议结果:通过。
    7、关于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表决情况和表决结果:
    同意 258,926,68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37%;
    反对 2,419,8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25%;
    弃权 6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8 %。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和表决结果:
    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 %;
       反对 2,154,66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238%;
       弃权 6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762%。
       审议结果:通过。
       另:听取《2016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大成(海口)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周朝霞     刘启亮
       (三)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
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资
格;出席及列席会议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
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与会董事签署的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决
议;
       (二)北京大成(海口)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 5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