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高速: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2019-11-16
证券代码:000886 证券简称:海南高速 公告编号:2019—048
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9 年 11 月 15 日(星期五)下午 2:5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
间为 2019 年 11 月 15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00~3: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 2019 年 11 月 14 日下午 3:00,
投票结束时间为 2019 年 11 月 15 日下午 3: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海南省海口市蓝天路 16 号高速公路大楼七楼会
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曾国华董事长。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 席 本 次 会 议 的 股 东 及 股 东授 权 委 托 代表 7 人 , 代 表 股份
257,972,409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26.09 %。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2 人,代表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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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7,875,509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26.08%。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
票系统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 5 人,代表股份 96,9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01%。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7,702,839 股,占公司总股
份的 0.7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7,605,939 股,占公司总股
份的 0.7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96,9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01%。
(三)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 2019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
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和表决结果:
同意 257,900,90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
反对 74,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
弃权 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和表决结果:
同意 7,631,33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07%;
反对 71,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93%;
弃权 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大成(海口)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郑婷月 李斌
(三)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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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的资格;出席及列席会议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
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
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与会董事签署的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大成(海口)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11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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