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高速:关于2019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2020-04-29
证券代码:000886 证券简称:海南高速 公告编号:2020-011
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7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的
预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
规范性文件要求,公司对关于 2019 年度拟不进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19 年度合并报表
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62,362,068.82 元,母公司实现净
利润 75,291,463.69 元。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按母公司净利润的
10%提取盈余公积 7,529,146.37 元。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可供
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257,642,046.41 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事
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及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 2020 年度业务发展计划,从平衡当前
资金需求与未来发展投入、股东中长期回报的角度考虑,为保障公司持续
稳定发展,2019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
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 2019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1. 根据利润分配的有关规定,公司 2018 年现金分配金额 4,944.14 万
元,2017 年现金分配金额 4,944.14 万元,2017-2019 年现金分配合计金
额 9,888.28 万元,最近三年以现金累计分配的利润已超过最近三年实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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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为 3,227.52
万元);
2. 结合行业及公司产业发展情况
结合公司发展情况,2020 年计划重启儋州东坡雅居项目,解决瑞海水
城三期及瑞海家园项目土地问题,持续推进海南(文昌)国际赛车体育公
园项目,公司在未来十二个月内需投入的资金较多。
三、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计划及收益
根据公司 2020 年经营计划,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日常经营、
老项目结算及新项目开展,更好地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稳定发展。
今后,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方式对投资者进行回报,严
格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
种因素,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成果。
四、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
分红》《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
定,与公司实际情况及发展战略相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第七届董事
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将通过多种渠道(电
话、传真、电子邮件、互动平台等)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充
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
五 、独立董事意见
经认真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目前公司
对资金需求的实际经营情况,有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和股东
的长远利益,我们同意将《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 、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9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实施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也符合相关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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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七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议案发表的独立意
见。
特此公告
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20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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