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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南高速: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0-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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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9 年,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监事会按照《证券法》《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
法规赋予的职权,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忠实履行监督职
能,认真检查公司的财务状况,对公司定期报告、规范运作、信
息披露、内部控制、重大事项以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
的合法合规性进行了有效监督;切实维护股东、公司和员工的合
法权益,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监督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情况,保证了公司各项经营工作的顺利开展,较好完成了年初制
订的各项工作任务,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良性发展起到了积极作
用。现将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如下:

    一、公司经营情况

    2019 年,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公司领导班子带领全体员工坚
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
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
“413”重要讲话、关于海南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和中央 12 号
文件精神、省第七次党代会和省委七届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
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坚持“产业转型发展”总体思路和稳中求
进工作总基调,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体系和
治理能力建设,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统筹抓好党的建设
与经营发展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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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74亿元,实现利润总额0.86
亿元;至2019年末,公司资产总额32.58亿元,净资产总额27.93
亿元,资产负债率14.25%,财务状况良好,运行情况健康平稳。

       二、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证券法》《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围绕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的各项决议,认真检查公司财务报告,列席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
会会议,及时了解公司重大投资项目进展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对
公司经营情况进行调研,忠实履行监督职能,维护股东、公司和
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健康发展。

       (一)顺利完成监事会换届选举

    2019 年,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第七届监事会由
5 名监事组成,包括监事会主席 1 名,监事 4 名,其中职工监事 2
名。

       (二)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 5 次监事会会议,会议的召集、
召开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体情况如
下:

    1.2019 年 4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8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
要》《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等 5 个议案。

    2.2019 年 4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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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议通过《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

    3.2019 年 8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 2019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关于监事会换届选
举的议案》。

    4.2019 年 9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七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5.2019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

       (三)检查子分公司经营情况

    监事会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下属子公司进行调研,新一届监事
会成员到任后,立即对所有子分公司及重大投资项目进行全面考
察,详细了解子分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投资项目的进展情
况,及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及经营班子决策提供依
据。

       (四)信息披露监督情况

    公司监事会认真监督公司信息披露情况,促使公司及时、公
正、完整地披露相关信息,维护公司在资本市场的形象。

       (五)积极参加培训,认真履行职责

    公司监事会成员积极参加证券监管部门组织的各种培训学
习,及时掌握最新监管动态,较好地履行了监事会职能。

       三、监事会对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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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开、决策程
序、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运作、内部规章制
度执行情况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的情况进行了监督,
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
法律、法规进行规范运作,严格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决策
程序合法、有效。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和董
事会决议,履职尽责,勤勉工作,未发现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其
他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
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状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依法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管理进行了监督、
检查和审核,并对财务报表、定期报告及相关文件进行了审阅,
认为:公司财务部门能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财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
的相关规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
告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19 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
《企业会计准则》和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

    (三)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
认为:公司能够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结
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制定了较
为完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公司的内部
控制制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以及公司
实际需要,保证了公司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切实保护公司全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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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的根本利益。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的情形。公司出具的《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
的建设及运行状况。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五)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无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六)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无关联交易、对外担保情况,也未发生控股股东
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七)整合公司资产状况

    2019 年,公司在产业转型发展,大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等方
面作了大量工作,并取得初步成效。但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支柱
产业仍处于前期培育阶段,公司需从战略高度加强资本运作,谋
求公司转型发展的重大突破,实现公司持续稳健快速发展。

    (八)对 2019 年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编制的 2019 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
《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编制、审核的程
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报告内容客观、真实、
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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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股东大会决议及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
督,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认真履行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

    (十)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制度情况进行
了监督,认为:公司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和《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
限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规定,及时、认真、规范地做好
内幕信息保密和登记管理工作,尽量将内幕信息知情人控制在最
小范围内,同时不定期对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培训和保密提示,
有效防范了内幕信息泄露及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等行为。报告
期内,未发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利用内幕信息买卖
公司股票的情况,亦未发生短线交易公司股票的行为。

    2020 年,监事会将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
职责,一如既往地做好以下工作:

    一、对董事会编制的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二、检查公司财务;

    三、对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公司职务的行
为进行监督;

    四、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下属子分公司和重大投资项目进行考
察、调研、监督,并提出合理化建议,进一步促进公司董事会及
经营班子科学决策;

    五、监督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保护广大股东知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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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列席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七、加强对监事会成员的培训,使各位监事能更好地履行职
责。




                              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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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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