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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南高速: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0-04-29  

						   证券代码:000886       证券简称:海南高速        公告编号:2020-013

                     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
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相关会计政策变更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1. 财政部于 2019 年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
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和《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
式(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 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
进行了修订,适用于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
    2.财政部于 2017 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
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上四项统称<
新金融工具准则>),规定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在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在施行。
    3.财政部于 2019 年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
交换》,规定于 2019 年 6 月 10 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
围内施行。
    4.财政部于 2019 年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
规定于 2019 年 6 月 17 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一)执行新财务报表格式的影响
     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表执行新财务报表格式,财务报表的列报项目因
此发生变更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等的相关规
定,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了调整,财务报表列报项目及金额的影响
如下:
                      列报变更前金
     列报项目                                   影响金额            列报变更后金额                    备注
                            额
                                                                                              定期存款未到
     货币资金         305,115,286.72          2,147,000.00           307,262,286.72
                                                                                              期利息重分类
     应收账款                                11,257,575.80            11,257,575.80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
                      11,257,575.80          -11,257,575.80
         款
                                                                                              定期存款未到
    其他应收款        10,335,537.31           -2,147,000.00           8,188,537.31
                                                                                              期利息重分类
     应付账款                                127,003,430.65          127,003,430.65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
                      127,003,430.65         -127,003,430.65
         款

     (二)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本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于 2019 年 1 月 1 日
之前的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本公司按照
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进行衔接调整。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新金
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本公司未调整可比期间信息。金融工具原账面
价值和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 2019 年 1
月 1 日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本期期初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列示如下:
                                                                 累积影响金额
         项目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分类和           金融资产                           2019 年 1 月 1 日
                                                                                       小计
                                                计量影响           减值影响
 货币资金                   305,115,286.72        2,147,000.00                        2,147,000.00       307,262,286.72
 交易性金融资产                               1,427,808,594.52                    1,427,808,594.52      1,427,808,594.52
 应收账款                    11,714,543.05                          -456,967.25        -456,967.25           11,257,575.80
 其他应收款                  10,335,537.31       -2,147,000.00       479,603.47       -1,667,396.53           8,668,140.78
 其他流动资产             1,567,238,550.00 -1,427,808,594.52                      -1,427,808,594.52      139,429,955.48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3,621,976.69       -3,621,976.69                        -3,621,976.6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3,621,976.69                        3,621,976.69            3,621,976.69
       资产合计           3,284,946,767.34                            22,636.22          22,636.22      3,284,969,403.56
 盈余公积                   363,848,811.41                              107.06              107.06       363,848,918.47
 未分配利润          457,400,260.97      22,529.16   22,529.16    457,422,790.13
   所有者权益合计   2,780,649,890.54     22,636.22   22,636.22   2,780,672,526.76


    (三)执行新债务重组及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的影响
    公司自 2019 年 6 月 10 日起执行财政部 2019 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
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自 2019 年 6 月 17 日起执行财政部 2019
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该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
来适用法处理,并根据准则的规定对于 2019 年 1 月 1 日至准则实施日之间
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和债务重组进行调整。公司 2019 年无非货币性资
产交换、债务重组交易,故该准则修订对公司无实质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
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对此前各期已披露的财
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的
情形。
    四、监事会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新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能
够更加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
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
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
的合理变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
变更。
    五、备查文件
1.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 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