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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南高速:2020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0-11-07  

                            证券代码:000886   证券简称:海南高速   公告编号:2020-043

               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相关情况
    1、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 2020 年 9 月 18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988,828,3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50 元人民币现金(含
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49,441,415.00 元,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
金转增股本。
    2、自 2020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今,公司股本总额未
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利润分配实施距离股东大会通过分配方案时间未超过两
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988,828,3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50 元人民币现金(含
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
基金每 10 股派 0.45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
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
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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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
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
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 元;持
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5 元;持股
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0 年 11 月 12 日,除权除息日
为:2020 年 11 月 13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0 年 11 月 12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
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
利将于 2020 年 11 月 13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首发前限售股。
       3、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帐户                    股东名称
   1         08*****545          海南省交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0 年 11 月 5 日至登记日:
2020 年 11 月 12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
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
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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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地址:海南省海口市蓝天路 16 号高速公路大楼
咨询联系人:张堪省   谭佳莹
咨询电话:0898-66768394
传真电话:0898-66790647
七、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11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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