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海南高速:关于全资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2020-12-09  

                            证券代码:000886    证券简称:海南高速   公告编号:2020-048

        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事项,五矿二十三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五矿二十三冶”)向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本公

司全资子公司海南高速公路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高速地产公

司”),诉讼请求高速地产公司支付琼海市瑞海水城二期工程第一标

段相关款项约 5,847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18 日在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

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9-001)。

    高速地产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7 日收到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对上述案件作出的(2019)琼 96 民初 5 号《民事判决书》,现将有

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诉讼判决情况

    该诉讼案件的工程量及相关金额经司法鉴定后,海南省第一中级

人民法院分别于 2019 年 4 月 19 日、2020 年 10 月 26 日公开开庭审

理,并于 2020 年 12 月 3 日出具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9)琼

96 民初 5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

    1、被告高速地产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五矿二

十三冶支付工程款人民币 17,771,043.01 元。

    2、驳回原告五矿二十三冶的其他诉讼请求。

    本诉案件受理费 338,537 元,由五矿二十三冶负担 249,349 元,
高速地产公司负担 89,188 元。测绘费 95,000 元由五矿二十三冶负担。

工程司法鉴定费 365,900 元,由五矿二十三冶负担 246,066 元,高速

地产公司负担 119,834 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海南省第一中级

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交副本,

上诉于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二、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次公告之日,公司(包括控股公司在内)无应披露而未披

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判决对公司本期利润暂无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9)琼 96 民初 5 号《民事判决书》

    特此公告。




                                    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12 月 9 日